学生评先及奖学金评定办法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学生评先及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以学习为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荣誉称号与奖项设置1、文明先进班2、文明宿舍3、优秀三好学生4、学校三好学生5、优秀学生干部6、系三好学生7、社会工作积极分子8、学习进步奖9、优秀毕业生第三条评选资格(一)评选资格1、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2、综合素质测评60分以上。3、考试、考查成绩均合格,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以上的同学(免考学生以合格计)。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凡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的社会实践,均成绩合格。(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1、违反政策和法律法规。2、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学校纪律处分。3、留级、试读学生。4、有缺考或缓考科目。第四条文明先进班的评选条件1、班风建设好。重视班级同学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建设、文明宿舍比率、推优比率、在本年级中居于前列,违反受处分比率低。全班形成热爱祖国、爱护集体、团结互助、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全班同学综合素质测评合格。学风建设好。全班同学遵守课堂和考场纪律,有健全的考勤制度和完整的考勤记录,学期平均迟到率、早退率、旷课率、不及格率低、无考试作弊现象,刻苦学习,认真钻研,积极参加科技实践活动和竞赛,全班形成良好的学习和重实践氛围。不及格率=不及格人次数/(参加考试人数*考试科目数)2、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好。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综合素质,注重全面发展,各项活动开展富有成效,获奖率在全校(系)居于前列。班级志愿服务活动成绩显著。3、组织建设好。有一个威信高、工作效率高、战斗力强的班领导集体,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团结协作,团队精神好,工作制度完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工作积极、认真、主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创造性地完成校系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4、制度建设好。能根据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结合本班实际,积极建设和完善班规,建立一套涵盖学习、生活、第二课堂和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可操作性的班级管理制度。第五条文明宿舍评选条件1、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学生宿舍作息制度,建立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宿舍公约;防火、防盗等安全意识强。2、宿舍成员遵守校纪校规。一学年以来,宿舍成员没有受记过或以上纪律处分。3、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良好,总平均分名列所属宿舍楼或系内评比前10%以内。4、宿舍公共设备及私人物品摆放统一整齐,墙壁不得擅自张贴字画,不得私自拉接电线、电话线、网络线、宿舍内务整洁;宿舍门窗明亮,风扇、灯管无尘,房内无蜘蛛网,地面无垃圾,宿舍门前无积水、垃圾,宿舍卫生干净整洁。5、遵守公共秩序,自觉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保持内外卫生整洁;无乱扔、乱吐、乱泼、乱倒、乱涂、乱拉、乱贴等现象。6、无浪费水电,无损坏房内一切设施,不使用大功率电器,无私自带异性或校外人员留宿,无欠交或迟交水电费现象。7、团结互助,无吵架、打架现象,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浏览不健康网页,不观看不健康的影碟,不下载、储存和发布不健康信息。8、文明宿舍分年度和月度评比,每月评比一次,年度文明宿舍在月度文明宿舍基础上评比推荐。第六条优秀三好学生、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系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爱护公物,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志愿活动和社会实践。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学习成绩优良。以证代考科目以取得证书为准(或以及格计),不列入单科成绩限制。4、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及格,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良好(80分)或以上(免测学生除外)5、系三好学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必须在全班排名前30%以内,学习成绩排名在前25%以内,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若单科成绩低于70分,则该科成绩应位列所在班级(公选课指授课班级)排名前30%以内6、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院系学生会、团总支干部成员或班委、团支部成员,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且符合系三好学生条件。7、学校三好学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班级排名前20%以内,学习成绩排名在前15%以内,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若单科成绩低于75分,则该科成绩应位列所在班级(公选课指授课班级)排名前20%以内。8、优秀三好学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和学习成绩在班排名前6%以内,且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若单科成绩低于80分,则该科成绩应位列所在班级(公选课指授课班级)排名前10%以内。第七条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院、系或班学生干部,工作成绩显著,表现良好者。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受到有关部门表彰者。积极参加社团工作,工作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者。该年度文明宿舍舍长。第八条学习进步奖评选条件每学期平均成绩比上学期提高15分(百分制)或以上,或在本班名次提高15名或以上。第九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连续二次被授予学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称号的学生,并在最后一个学年里表现良好,学生成绩符合学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毕业时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第十条评选比例及奖励1、文明先进班占在校总班数20%,获专项奖励金,奖金作为班活动费。2、文明宿舍占在校生所住宿舍10%以内,奖励金额按宿舍成员人数核发。3、优秀三好学生:评选名额控制在班级人数4%以内。获得专项奖励金4、学校三好学生:评选名额为班级人数6%,获得专项奖励金。5、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为班级人数2%,获得专项奖励金。6、系三好学生:评选名额为班级人数8%,获得专项奖励金。7、学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未用完的整数部分可作为系三好学生评选指标。8、社会实践工作积极分子每班评选1~2名,由各班辅导员推荐,学生工作部审核。获得专项奖励金。9、学习进步奖、优秀毕业生,凡满足条件者均可评选,不设比例,获得专项奖励金。10、同一学年内,优秀三好学生、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系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各类奖学金不重复颁发。第十一条评选工作程序和组织实施1、各项荣誉称号每学年评选一次,原则上在每学年第学期第八周前评选完毕,并给予通报表彰。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及奖励金;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金,记入学生个人档案。最后一个学年只评选优秀毕业生。2、所有评先工作由各系组织初评,学生工作部审核并公示,报学校学生工作例会审核或审批。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 / 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