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某新区生产事故管理办法(暂行)1目的与范围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某某新区生产事故的管理,及时准确查明生产事故的原因,严格追究生产事故责任,采取有效纠正与预防措施,防止或减少生产事故发生,降低生产事故损失,确保生产稳定、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生产事故的定级、生产事故的报告、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分析、生产事故的处理等内容,适用于某某新区股份公司各单位,新区各协力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2依据文件下列文件是本办法的依据文件。本办法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办法的各方应使用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2.1《某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事故管理规定》2.2《某某新区生产调度管理办法(暂行)》2.3《某某新区生产信息传递管理办法(暂行)》2.4《某某新区生产指挥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则(暂行)》3术语和定义本办法采用如下定义:3.1生产事故是指除设备事故、质量事故、工艺事故、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之外的生产停工事件。-2-3.2主体设备是指各工序的主要生产设备,即:码头、翻车机、焦炉、烧结机、链篦机-回转窑、高炉、转炉、连铸机、粗精轧机。4职责序号部门职责1生产指挥中心是生产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1、负责新区生产事故管理;2、负责对生产事故信息进行通报、记录、分类和统计;3、负责根据生产事故情况进行生产调度;4、负责生产事故抢救的外围组织、协调;5、负责验证重大、特大生产事故的预防和纠正措施实施情况。2人力资源处负责生产事故考核的执行。3财务处、原材料处装备处、机动处、物运部负责对生产事故损失进行评估;4维检部负责生产事故的抢修。5经理办负责重大、特大生产事故的对外信息发布和考核通报。6各生产工序1、负责本工序生产事故管理办法的制定;2、负责本工序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响应制度的编制并报生产指挥中心备案;3、负责对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培训、演练;4、负责本工序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挽救与处置;5、负责组织一般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报生产指挥中心备案。协助进行重、特大生产事故的的调查、处理。5管理内容5.1生产事故分级5.1.1一般生产事故造成主体设备非计划停产时间小于4小时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万元的生产事故为一般生产事故。5.1.2重大生产事故-3-造成主体设备非计划停产时间大于等于4小时,小于等于24小时或直接经济损失大于等于10万元,小于等于100万元的生产事故为重大生产事故。5.1.3特大生产事故造成主体设备非计划停产时间大于24小时或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的生产事故为特大生产事故。5.1.4由于一起生产事故引起多起事故,后发事故的停产时间计入先发事故的停产时间,后发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计入先发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以此进行该起生产事故的等级认定。如果后发事故是责任事故或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扩大或衍生的,对后发事故按又一起事故进行处理。5.2事故停产时间计算事故停产时间计算从停产(或生产效率降低)开始至生产恢复正常为止。5.3事故应急处置5.3.1生产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值班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值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生产,同时应当于10分钟内向生产指挥中心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报告。5.3.2生产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核实有关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迅-4-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同时按某某新区生产过程信息传递管理办法要求和公司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5.3.3维检部门接到事故通知后,须在15分钟内派人到达事发现场,并在30分钟内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抢修。5.3.4各职能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须安排相关人员及时(白班在30分钟内、中夜班在60分钟内,节假日期间在120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评估,协助进行抢修。5.3.5职能管理部门在事发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分析判断后,认为该事故需要其他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协助配合处置的,应立即报告生产指挥中心,生产指挥中心应立即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5.3.6重大、特大性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负责人、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指挥、组织、协助对事故的处理;特大性质事故发生后,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指挥抢修和处理事故。(注:最短时间指在长寿区30分钟内,在重庆主城区120分钟内)5.4事故的调查与分析5.4.1一般生产事故由各单位负责调查分析,重大、特大生产事故及工序之间的生产事故由生产指挥中心牵头进行调查分析,各单位配合;必要时可以成立生产事故联合-5-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各职能部门在接到参与生产事故调查通知时,须积极派相关专业人员参加。5.4.2发生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必要时,应当对设备、场地、资料进行封存,由专人看管。5.4.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负责移动的单位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现场制作视听资料。5.4.4生产事故调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事故相关设备,不得人为毁灭相关资料、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事故调查工作。5.4.5生产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应当如实提供事故相关的情况或资料,回答事故调查人员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所有对当事人及重要目击者的书面问询记录,必须经被询问者确认并签字认可。5.4.6事故调查与分析包含以下内容:(1)查清事故发生前的生产、操作、工艺、安全、环保、设备等状况;-6-(2)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生产影响等情况以及其他后果;(3)测算和核定经济损失;(4)分析事故原因;(5)认定事故等级、性质和事故责任;(6)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个人的处理建议;(7)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及整改建议;(8)提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包括有关证据材料)》。5.4.7生产事故发生后财务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生产事故损失进行计算、测算与认定。5.4.8一般生产事故调查须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结束。重大、特大生产事故调查须自事故发生之时起7-10个工作日内结束。特殊情况下,经公司领导批准,事故调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5.4.9在调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须将《生产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报领导批复。5.4.10生产指挥中心在接到批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事故处理结果以生产事故处理通报的形式送达生产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部门和单位。5.4.11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生产事故处理通报,依照相关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责任单位实施处罚。-7-5.4.12在查明重大、特大性质生产事故发生原因及事故责任后,生产指挥中心应及时安排事故责任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原则上行政第一负责人)在公司生产经营例会报告席上对事故进行报告。6事故的防范和整改6.1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落实事故纠正、预防措施,并向生产指挥中心提交事故纠正、预防措施报告。6.2生产指挥中心在规定整改时限后一个月内,对事故责任单位落实纠正、预防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重大、特大生产事故纠正、预防措施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在公司生产经营例会上汇报。7事故统计各单位负责对本区域生产事故进行统计,制作相关事故汇总表,并在每月8日前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的形式报生产指挥中心汇总。生产指挥中心对事故汇总后,制作月度生产事故统计汇总表(见附件三)。8事故考核8.1生产事故的考核按照《某某新区生产指挥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则(暂行)》执行。8.2对连续发生生产事故或多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责任单位,对破坏公司全系统生产平衡的生产事故,将加大考核力度。-8-8.3因生产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提请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8.4生产事故发生后,对生产事故的抢修、调查分析、整改等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不执行本规定或不作为的,考核单位5000元/次,考核个人500元/次。8.5生产事故发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追加考核相关单位及责任人1000元/次:(1)对生产事故隐瞒或不及时报告的;(2)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的;(4)阻挠、干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9检查9.1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指挥中心。9.2本办法由生产指挥中心负责检查。9.3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10形成的文件和记录《生产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生产事故纠正预防措施报告》《X年X月生产事故统计汇总表》附件一:《生产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样表-9-生产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编号:事故名称时间地点事故发生单位事故经过事故影响事故损失事故原因事故分级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证据材料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建议调查人员:签名(或签章)年月日部门主管批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公司主管领导批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10-某某新区生产事故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编号事故名称报告编号报告单位报告日期纠正预防措施提出依据:纠正预防措施:责任部门主管领导:年月日实施情况:完成时间责任部门负责人:年月日纠正预防措施效果验证:验证人:年月日主管领导:年月日-11-附件三:某某新区月生产事故统计汇总表某某新区X年X月生产事故统计汇总表序号事故名称发生单位责任单位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处理时间(min)事故类别事故等级事故影响经济损失(万元)牵头调查部门事故原因预防措施事故考核(元)整改落实检查情况1干熄焦焦罐漏红焦事故焦化厂焦化厂8月26日炼焦车间780工艺重大/2机动处见调查分析报告见调查分析报告4000/填报单位填报人审核人日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