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商品归类能力?一、商品归类神秘吗?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三、组合式机器、多功能机器怎么归类?四、什么是功能机组?一、商品归类神秘吗?(一)什么是商品归类?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4)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一、商品归类神秘吗?(二)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商品归类承载着进出口货物的通关信息商品归类是税率计征、证件监管、贸易统计的基础商品归类的确定是进出口货物能否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前提一、商品归类神秘吗?(三)商品归类的重要性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税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税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一)规则一1、规则一内容是什么?运用顺序问题:最优先的规则归类依据问题:品目条文、类注释、章注释、总规则本身例:牛尾毛的归类0511.9940其他马毛及废马毛0511.9990其他税号未列名的动物产品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一)规则一2、规则一解决什么问题?税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二)规则二1、规则二(一)的内容是什么?有条件地扩大品目的商品范围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未组装件或拆散件扩大品目的商品范围的条件是什么?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二)规则二2、规则二(一)解决什么问题?例:缺少键盘的便携计算机(重量10kg)8471.3000例:初制成形的塑料瓶3923.3000例:数码相机的成套散件85.25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二)规则二3、基本特征的判断,例如:税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税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二)规则二4、规则二(二)的内容是什么?有条件地扩大品目的商品范围材料或物质的混合品或组合品两种或多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扩大品目的商品范围的条件是什么?不丧失原品目所列货品的基本特征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二)规则二5、规则二(二)解决什么问题?类、章注释或品目条文无其它规定列名为调制品的混合物(运用规则一归类)看起来可以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的货品(运用规则三归类)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二)规则二6、运用规则二(二)要注意!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是,应按以下规则归类:(一)……(二)……(三)……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三)规则三1、规则三的内容是什么?可归入多个品目的商品的归类原则具体列名优先原则(规则三(一))基本特征原则(规则三(二))从后原则(规则三(三))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三)规则三2、规则三解决什么问题?列出品目比列出类名具体明确述及视为更为具体仅述及部分为同样具体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三)规则三3、如何理解“列名具体”?例1:电动旅行刮胡刀8467手提式电动工具8509家用电动器具8510电动剃须刀例2:汽车用挡风玻璃(钢化玻璃,未装配)7007钢化或层压玻璃制的安全玻璃8708机动车辆的零件例3:袖珍电子计时器(含测温测湿功能)9025温湿度计9105其他钟混合物不同材料的组合货品不同部件的组合货品零售的成套货品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三)规则三4、适用“基本特征原则”的对象有哪些?外观形态、结构功能、用途使用的最终目的商业习惯、社会习惯等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三)规则三5、“基本特征”如何判断?规则三(一)、(二)均不适用类注、章注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三)规则三6、运用从后原则要注意!根据规则一、二、三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税目。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四)规则四1、规则四的内容是什么?最相类似原则——解决运用规则一、二、三均无法确定归类的商品的归类原则注意:尽量少用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四)规则四2、规则四解决什么问题?货物的包装物与货物一同报验时,应与所装货物一并归类,但两种情况除外:包装物本身构成了整个货品的基本特征包装物明显可重复使用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五)规则五1、规则五的内容是什么?包装物的归类原则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五)规则五2、规则五解决什么问题?货品在某一品目项下各子目的法定归类,应按子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注释以及以上各条规则(在必要的地方稍加修改后)来确定,但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用于本规则。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六)规则六1、规则六的内容是什么?子目的归类原则可运用规则一至五确定同一品目项下的各级子目同数级上比较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六)规则六2、规则六解决什么问题?例:可与电脑连接的多功能激光复印一体机(可打印、复印和传真)84.43用税目84.42的印刷用版(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进行印刷的机器;其他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不论是否组合式;上述机器的零件及附件:8443.1—用税目84.42的印刷用版(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进行印刷的机器:8443.3—其他印刷(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不论是否组合式:8443.31——具有印刷(打印)、复印或传真中两种及以上功能的机器,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8443.3110———静电感光式8443.3190———其他8443.32——其他,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8443.39——其他8443.3911——静电感光复印设备8443.9—零件及附件:总规则一、二、三、四决定品目(4位)总规则六决定子目(6位或8位)总规则五决定包装物的归类原则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七)小结1、各规则的作用是什么?税目条文章注类注规则一税目条文有条件扩大规则二多个税目的选择规则三替代方法规则四包装的归类规则五子目的归类规则六顺序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七)小结1、各规则的适用顺序如何?三、组合式机器、多功能机器怎么归类?(一)什么是组合式机器?组合机器是指由两台或多台不同类型的机器或器具组成的整套设备。各台机器可同时或按顺序执行各自的功能,这些功能一般是互补的,且在第十六类的不同品目中有列名。组合形式如下:各台机器要永久性连在一起,或装在同一机壳内、同一底座上或支架上。例1:印刷机+托纸辅助机器84.43例2:纸盒制造机器+加印名称或简单图案的辅助机器84.41例3:香烟制造机器+辅助性包装机器84.78多功能机器是指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互补或交替功能的机器。例:打印、复印、传真多功能一体机三、组合式机器、多功能机器怎么归类?(二)什么是多功能机器?组合式机器:不同功能的实现是靠不同功能装置的外在装配组合来实现。多功能机器:不同功能的实现是通过其内在结构(或电路)上的一体化设计来体现。很多此类机器在外观上可以看到有不同的操作按钮,或通过菜单操作,以实现各种功能的执行。三、组合式机器、多功能机器怎么归类?(三)组合式机器与多功能机器的不同点?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功能!三、组合式机器、多功能机器怎么归类?(四)组合式机器与多功能机器的共同点?按主要功能归类(第十六类类注三归类总规则一)无法确定主要功能的从后归类(归类总规则三(三))三、组合式机器、多功能机器怎么归类?(五)组合式机器与多功能机器的归类原则?例:带摄像功能的手机8517.1210例:冷热水饮用机,同时具有加热和制冷的功能,属于多功能机器8516.7910四、什么是功能机组?(一)定义功能机组是指由几个具有不同功能的机器(包括机组部件)结合在一起而构成的。这些机器通常由管道、传动装置、电缆或其他装置连接起来。四、什么是功能机组?(二)功能机组的归类原则?组合后的功能明显符合第84章、85章或90章某个品目所列功能时,全部机器或部件均归入该品目,而不再分别归类(即使某个机器或部件已具体列名)。例:音乐喷泉设备主要由水泵、水管及各种喷嘴、彩灯和控制装置等组成,它们组合起来后具有84.24(喷射设备)的功能,属于功能机组,所以一并归入84.24。多功能机器功能机组结构属于一个整体由若干机器(或机组部件)松散组合功能体现多个功能体现唯一功能(此“新功能”为84、85章或90章具体列名的功能)归类按主要功能归类按组合后的“新功能”归类,但其中执行辅助功能的机器单独归类。四、什么是功能机组?(三)功能机组与多功能机器归类比较例1:电话会议系统(由摄像头、信号传输系统、电视机等组成)四、什么是功能机组?(四)系统功能机组≠例2:制造活塞的生产线(由不同类型机床组成);数控车床1数控车床2数控钻床数控铣床数控磨床2数控磨床1数控磨床3数控磨床4毛坯成品四、什么是功能机组?(五)生产线功能机组≠培养兴趣特长入手好奇执着善于总结如何做好商品归类?谢谢!第五章章注四本协调制度所称“马毛”,是指马科、牛科动物的鬃毛和尾毛。第十六类注释三由两部及两部以上机器装配在一起形成的组合式机器,或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互补或交替功能的机器,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应按具有主要功能的机器归类。第九十章章注二除上述注释一另有规定的以外,本章各品目所列机器、设备、仪器或器具的零件、附件,应按下列规定归类:(一)凡零件、附件本身已构成本章或第八十四章、第八十五章或第九十一章各品目(品目84.87、85.48或90.33除外)所包括的货品,应一律归入其相应的品目;(二)其他零件、附件,如果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某种或同一品目项下的多种机器、仪器或器具(包括品目90.10、90.13或90.31的机器、仪器或器具),应归入相应机器、仪器或器具的品目;(三)所有其他零件、附件均应归入品目9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