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成本和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并有利于各责任中心对其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和考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第三条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公司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支出,计入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第二章产品成本管理基础工作第四条为了准确、真实的核算产品成本,公司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基础工作,财务部应对成本核算及管理工作按月进行严格考核。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各生产车间和仓库应当认真做好下列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一)生产消耗定额:生产车间对生产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工具、备件以及主要低值易耗品等实行定额管理;(二)原材料耗用统计和分摊:生产车间准确统计每批产品原材料耗用并在各产品之间合理分摊;(三)工时定额和工时统计:生产部门对各种产品、在产品根据本公司水平,制定合理定额,作为工资费用分配、考核个人、班组工时利用情况的依据;同时严格、准确的统计产品生产所耗工时上报财务部;(四)费用开支:根据本公司下达的指标,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行分口管理,层层落实;(五)车间领料:车间设立专门的领料员,对每种产品的原材料准确记录和分摊;(六)仓库登记:对批次产品所领用的原材料全面、准确登记及时上报财务部;同时严格盘点制度,对所需原材料及备品备件提前登记并上报相关采购部门;(七)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生产中耗用的各种原材料、备件、工具和动力,工时、设备利用情况,内部转移,成品交库、出库和数量、质量检验,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并且要有统一的原始记录格式的填制方法以及严格的签署、审查、传递、汇集、保管程序,数字要做到完整、清晰、真实可靠。(八)严格物资的计量、验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原材料、备件等物资的入库验收和产品、物资的出库,水、电、气的消耗,都要有严格的检验和计量。(九)健全物资的管理制度生产、施工中耗用的各种原材料,有定额的应按定额领、发料,无定额的应编制领用料计划,实行限额发料,不准以领代耗。各车间月末结存的材料、工具、备件等应进行实物盘点,如需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结转手续,转入下月继续使用。不需要继续使用的材料、备件,应及时退回供应仓库。(十)在制品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由于工艺特点占用的半成品,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期盘点,做到计量准确,账物相符。第三章产品成本核算方法第六条公司产品采用按生产作业计划归集生产成本,产品成本核算采用“逐步结转分步法”,根据工序特点,按品种分步结转半成品、产成品成本。产品成本的核算期为月份。设立的成本项目如下:(一)直接材料的归集与分配生产管理部门按订单或生产任务通知单编制领料单,仓库按领料单配送原材料,生产制造部门按领料单领用原材料。生产车间统计人员依据直接材料的原始消耗记录,分类别按钢种汇总,编制“原材料耗用明细表”,月末财务人员将仓库转出的原料领用与统计人员上报数据核对,并分配计入产品成本。车间统计人员还要按钢种明细编制“返回钢回收明细表”,作为直接材料的减项,同时计入产品原料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二)步骤费用的归集与分配与生产产品相关,但不能直接归属某个产品的费用,按照一定的系数归集分配计入产品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1.直接人工费的归集与分配生产车间设专人负责生产车间的考勤工作,以便于归集为生产批次产品所负担的人工费用。财务部月末根据生产部门上报的考勤簿编制“工资及福利费明细表”,列示于“生产成本——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的借方。将计入“生产成本——直接人工”借方的人工费按一定的系数分配计入产品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2.工艺用辅助材料的归集与分配与生产直接相关的辅料、耐火材料、冶金辅具、其他材料等按项目归集,按一定的系数分配计入产品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3.工艺用燃料及动力的归集与分配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水、电、风、气(汽)等按项目归集,按一定的系数分配计入产品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4.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制造费用是指生产部门为组织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它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保费、租赁费、保险费、存货盘亏费(减盘盈)及其他制造费用。制造费用也要按一定的系数分配计入产品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1)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根据该部门所设“考勤簿”及“工资及福利费明细表”进行归集。(2)产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通过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明细表”进行归集与分配。(3)其他制造费用应通过编制“其他制造费用明细表”进行归集。(三)返回废品损失的归集与分配因质量原因由质检部门判定由下步工序转回的,应由本工序承担责任的费用损失,直接冲本期生产合格量,发生的费用损失按钢种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第七条当产品完工后,按照工序要求,编制连铸坯(锭)、钢材的“产品成本计算单”。同时编制可比产品成本计算单,与同期或基期比较。第四章产品成本核算要求第八条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的界限。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凡不属于本期产品承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已经支付,也不能计入本期产品成本。(一)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1.正确划分应计入成本与不应计入成本的界限;2.正确划分各月的费用界限;3.正确划分产品费用和期间费用的界限;4.正确划分各种产品的费用界限;5.正确划分产成品和在产品的费用界限。(二)下列支出应当计入产品成本:1.直接材料,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直接燃料及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2.直接工资,包括公司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福利费等;4.返回废品损失,因质量原因由质检部门判定由下步工序转回的,应由本工序承担责任的费用损失;5.制造费用,包括公司各个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加工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差旅费、折旧费、运杂费、托运保管费、交通费、电话费、保险费、检定费、计量费、维护费、工装费、养路费以及其他制造费用。(三)下列支出不得列入生产成本:1.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2.对外投资的支出;3.被没收的财物;4.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5.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四)下列收入不得冲减生产成本:1.规定应列入营业外收入的各项收入;2.固定资产变价收入;3.外销材料、废次品等发生的收入;4.按规定应直接上交财政的各种罚款、罚没款项收入;5.按规定不应该冲减生产成本的其他收入。第五章产品成本计算基本程序第八条公司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一)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和应计入各项期间费用的数额。(二)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费用,区分为哪些应当计入本月的产品成本,哪些应当由其他月份的产品成本负担。(三)每个月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生产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种产品成本。(四)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的产品成本,在完工产品和期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并计算出完工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五)完工产品成本结转至“产成品”科目。(六)结转期间费用。第九条生产费用计入成本的方法(一)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按各种产品实际投料或原始记录的实际耗用量直接计入。(二)种辅助材料、动力、工资、固定资产折旧、车间经费等,凡是为生产单一产品发生的,应直接计入该产品成本;凡是为生产多种产品、由多种产品共同耗用而不能直接计入的,按一定系数进行分配。第十条其他几个核算问题的处理办法:(一)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半成品等发生的盈亏和毁损,必须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扣除责任者赔偿后的余额,按公司内部管理权责的划分,分别计入和冲减公司管理费和车间经费,或按规定调整消耗量或产量。(二)“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各项预提费用应按年度有关计划预提,并将预提费用计入预提月份有关成本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时,应冲减预提费用。实际发生费用数小于预提数的差额应调整原成本项目,实际发生数大于预提数的差额,数额不大的可一次摊完,数额较大的可转入待摊费用,但不得跨年度分摊。因特殊情况需跨年摊提的,必须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有效。“待摊费用”在各项费用发生的月份,先将金额计入待摊费用科目,然后按计划将应递延到以后各月成本负担的费用,逐月计入到有关成本项目。为了正确划分本期和下期费用负担界限,在使用“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科目时必须严格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计划,按年编制“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并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按计划摊提,不得将其作为调节成本的手段。(三)“废品损失”的处理。凡是生产中的废品,将废品扣除可回收的价值后,在原成本项目中反映,凡是销售后用户退回的废品,均应退回原生产车间,冲减该产品当月产量。其废品损失应计入该产品的成本,并将废品的销售量及销售成本以红字按原数冲回产成品账户,冲减当月的销售量及销售成本,如果废品修复后入库,应增加车间的当月产量,如系上一年度销售退回的废品,只冲减当年的销售量,不冲减生产量。第六章产品成本计划和成本控制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年、季、月生产计划中的产量、品种、质量和各项消耗定额等指标,以及设备检修计划,并考虑计划期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编制年、季、月度成本计划或费用定额,作为考核的依据。第十二条编制计划的程序和方法,要严格执行专业经济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进行编制年、季、月度计划或费用定额,经公司财务部综合平衡,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下达执行。各部门对公司下达的预算要认真贯彻落实,把成本预算分解到车间、班组和个人,使工作者有明确的奋斗目标。第十三条各部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应建立定期的分析制度,做好中期预测,终期分析以揭露管理中的问题,提出降低成本的措施,为各级领导进行经营决策提供可靠数据和信息,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全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按照规定对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第十四条公司应具体分析实际成本脱离定额成本的原因,并对执行人进行奖励或惩罚。第七章期间费用的核算第十五条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容易确定其发生的期间,而难以判别其所应归属的产品,因而在发生的当期便从当期的损益中扣除。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第十六条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是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招待费、交通费、电话费、办公费、修理费、会议费、研究开发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税金、保险费、劳务费、无形资产摊销、计提坏账准备、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折旧费、差旅费、物料消耗、董事会费、中介费、开办费、房租、技术转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宣传费、养路费、取暖费、招聘费、咨询费、保洁费、存档费、广告费、绿化费、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以及其他管理费用。其中,电话费包括固定电话费和移动电话费;修理费包括房屋修理费、车辆修理费、办公设备修理费;税金包括公司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保险费包括车辆保险、财产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大病统筹、住房公积金、综合楼保险费等;董事会费是指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津贴、办公费用、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等。第十七条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是指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第十八条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