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二氧化硫减排控制对策徐华清燃煤电厂是我国二氧化硫的主要排放源,扎实推进2007年燃煤电厂二氧化硫防治各项工作,对于完成全年的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也是保证“十一五”期间实现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10%目标的重要措施。■当前减排形势及防治工作进展尽管2006年以来,国务院及各相关部门在加强电力工业二氧化硫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受地方经济高速发展驱动以及环境监管制度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2007年我国电力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形势仍相当严峻。只有各项减排措施切实到位,才有可能实现相应的控制目标。●煤电机组仍将保持较快的速度增长预计全年新增二氧化硫产生量约为170万吨。2007年1-2月份,全国新增火电机组840.5万千瓦,实现火电发电量为395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2%,增速高于2006年同期水平。预计全年将新增煤电机组7000万千瓦左右,需新增煤炭消费约1亿吨,相当于新增二氧化硫产生量170万吨。●小火电机组关停步伐加快预计全年可实现结构脱硫20万吨。随着小火电关停工作的推进,尤其是上大压小工作力度的加大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和不断完善,预计全年关停小煤电机组的装机容量将超过600万千瓦,相当于全年可实现结构脱硫20万吨左右。●新增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安装率将得到较大幅度提高预计全年可实现工程脱硫110万吨。2007年1-3月,经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煤电总机组为1828万千瓦,其中有1563万千瓦的新建脱硫机组投运,占公示的煤电机组总容量的85.5%。随着各项环保监管制度的进一步加强,预计今年新增的7000万千瓦煤电机组中,将有5000万千瓦以上的脱硫机组设施投入运行,相当于全年可实现新建机组工程脱硫110万吨左右。●现有燃煤机组实施烟气脱硫工程步伐加快预计全年可实现工程脱硫100万吨。根据《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规划》,2007年计划安排3747万千瓦的现有机组安装脱硫设施,再加上2006年尚有1960万千瓦左右现有机组还未建成的脱硫机组,预计今年将有3000万千瓦的现有煤电机组脱硫设施投入运行,考虑到现有煤电机组的运行时间、含硫量等因素,相当于全年可实现现有机组工程脱硫100万吨左右。●进一步加强脱硫设施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高硫煤电厂二氧化硫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加强对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对故意停运脱硫设施行为的法律和经济处罚力度,力争使大部分的脱硫设施能够做到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实现管理减排。■对策和建议●加快“上大压小”结构优化的步伐有效控制增量、加快淘汰存量,照统筹规划、分类实施、明确标准、落实责任、政策配套、积极稳妥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重点加强小火电机组的上网电价管理,改革电价和趸售体制,尽快将所有燃煤(油)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降到不高于本地区标杆上网电价,并逐步实现同网同价。严格执行电力工业产业政策,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确保如期实现2007年小火电机组关停1000万千瓦的目标。●完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区域划分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核定电力企业的排放总量、核发相应排放许可证的原则,进一步依法完善电力企业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制度,并强化对电力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放绩效考评工作。●完善电力工业脱硫配套政策,强化政策引导进一步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细化脱硫优惠电价。大幅度提高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费,让没有可靠脱硫设施的小火电机组无利可图,并将二氧化硫排污费优先用于现有燃煤电厂的二氧化硫治理。应积极推进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鼓励电力企业间按规定实施跨地区的排放权交易,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控制的成本最少化。●依法严格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各级政府应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特别是对已经建成的脱硫装置要严格按有关法规的要求实行监督,落实地方环保部门驻厂责任人和电力企业脱硫责任人。企业应严格依法控制污染排放,对于已建成的脱硫设施应提高投运率,确保稳定连续运行。行业协会加快制定和完善脱硫技术规范,加强对烟气脱硫设施的后评估工作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和实施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将行政执法权力与执法责任有机结合,完善环保系统内部的督查机制。依法处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对于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产的电力项目,要依法责令停建停产,补办环评手续,并依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近日做出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对责任人予以重罚。2007-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