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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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1of10人事管理实施办法Page2of10目录第一章总则………………………………………………………………Page3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Page3第三章任职条件与招聘程序……………………………………………Page3第四章上岗………………………………………………………………Page4第五章试用和录用………………………………………………………Page4第六章人事档案…………………………………………………………Page5第七章培训………………………………………………………………Page5第八章人员内部流动……………………………………………………Page6第九章管理人员的考核…………………………………………………Page6第十章管理人员的任免…………………………………………………Page6第十一章薪酬……………………………………………………………Page7第十二章福利……………………………………………………………Page7第十三章合同……………………………………………………………Page8第十四章辞退……………………………………………………………Page8第十五章辞职……………………………………………………………Page9第十六章除名……………………………………………………………Page9第十七章奖惩……………………………………………………………Page9第十八章离厂……………………………………………………………Page10第十九章附则……………………………………………………………Page10第一章总则Page3of10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事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拟订,经相关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第四条本公司所有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第五条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人事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实际状况,适时做好人力资源的开发、培训、储备、使用、考核和考评、管理等工作。第六条为了保证人力资源的充分、合理、有效利用,提高工效,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行政管理部应按照因事设岗、一岗多职、工作饱满的原则,配合各部门合理、科学的定岗、定编、定人。第七条公司将努力成为员工的积极发挥、实现自我的平台,为每一位员工创造公平竞争的机会,与每一位员工共兴荣、共发展。第八条行政管理部在开发外部人力资源的同时,应积极开发内部的人力资源,通过了解、掌握和培训及提高员工的潜能建立内部人才储备库。第九条除特殊、重要的岗位外,其他岗位在对外招聘时,应同时在内部招聘,内外人员条件对等时,应优先考虑内部人员。第十条行政管理部要及时掌握公司的人力资源状态和加强与各类人力资源机构及传媒的联系,时刻保证公司的用人需要。第三章任职条件与招聘程序第十一条凡进入本公司的人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1.身体健康,无任何急慢性疾病、传染病和职业禁忌症。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技术及特殊岗位的另作规定)。3.无不良嗜好,无吸毒记录。4.无违法行为和记录。5.自愿到公司工作,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6.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7.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8.符合公司招聘的工作岗位要求。第十二条除总部安排、董事会任命的高级人员外,所有人员的招聘均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第十三条招聘申报程序:1.在定编的范围内,用人部门需招用人员时,先填写用人申请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行政管理部。2.行政管理部进行核实和确定,并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必要时交办公会讨论)。3.经总经理批准(办公会讨论决定)后,方可进行招聘。Page4of10第十四条因特殊情况需超编招用人员的,按上述程序办理,同时要出具书面用人报告,详细说明其用人理由。第十五条新编制的岗位,用人部门在招人前要先确定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及其他相关的要求等,与申请用人报告同时上报。第四章上岗第十六条所有外招应聘人员必须经过初试、复试、相关的考核及安全知识教育等程序,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十七条初试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内容包含一般基础知识的面试和考核、相关证件的检验等,保证应聘人员身份和其他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及符合招聘用工的条件。第十八条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主要是岗位职业技能的测试和考核,确保符合上岗条件。第十九条复试合格人员,由用人部门及主管领导、行政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第二十条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工程师以上的技术员或其他特殊人员,必须经由总经理复试后确定。第二十一条经上岗考核合格者,由行政管理部向应聘者说明和确定应聘者的待遇、要求及其他事项,双方确定无异议的,方可按规定办理相关上岗手续。第五章试用和录用第二十二条除特殊情况的以外,新进厂的任何人员必须经过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第二十三条在试用期间,表现良好并掌握了工作技能的,可以适当缩短试用期,但试用期不得少于1个月。第二十四条需提前结束试用期的审批程序如下: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行政管理部。3.行政管理部核实并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4.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五条因个人的原因,在试用期间达不到用工条件的,予以辞退。特殊原因,经总经理批准,可以适当延长试用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仍不符合要求者,予以辞退。第二十六条试用期间,由所在部门或主管领导负责日常考核,行政管理部予以跟踪。第二十七条正式录用程序:1.试用期满,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2.由所在部门提出该人员试用期间工作能力、表现等书面报告报行政管理部。3.行政管理部综合考核评估,签署意见,报总经理。4.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行政管理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第二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及高级技术人员的正式录用程序:Page5of101.个人提出申请并作出书面的述职报告,报行政管理部。2.由行政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填写评语。3.由总经理根据个人的书面述职报告结合个部门负责人的评语,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是否正式录用。4.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管理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第二十九条凡正式录用的员工均享受相关的待遇。第三十条凡未能正式录用的人员按试用不合格办理离厂手续。第六章人事档案第三十一条凡进厂人员必须按公司的要求交验各类证件并复印存档,同时填报所需的个人资料,以便建立个人的人事档案。各类证件和在本公司以外的资料由本人负责其真实、有效,并由其本人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为了保证人员的素质,必要时,大专以上的文凭要办理认证。第三十三条行政管理部负责全厂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详细记录该人员在本公司前后的各项工作经历、工作能力、表现、奖惩情况及相关的证件、资料等,确保完整。第三十四条员工的人事档案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对外公布和散发。因工作需要查阅的,需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外来人员需要查验的,需持相关证件和证明。第三十五条员工离厂后,除个人的原件外,其他资料不予退还,以备查验。员工离厂时间达到12个月、且无任何法律纠纷的,其个人档案予以销毁。销毁时,必须有非本部门的授权监督人员在场并做好相关的记录。第七章培训第三十六条为了不断地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行政管理部要适时地根据需要这进行全员的培训,并做到有针对性、实效性。通过各类有效的培训保证人力资源的不断增值。第三十七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训和鼓励员工掌握多种技能,提高员工素质,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也防止人员流失带来的熟练操作人员造成的空白。第三十八条公司每一个员工均有接受培训的义务,服从公司的培训安排和考核。同时也有要求进行必要的岗位技能培训的权利,以提高技能素质。第三十九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材,并在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给员工的学习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对自学成材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第四十条凡公司组织的岗位专业知识培训的,必须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及格的,必须进行重考,重考不及格的,按不符合公司的用工要求,予以转岗和辞退。第四十一条凡受公司委派外出培训的,必须认真学习,保证结业。如果,因本人的原因不能结业的,其培训期间的所有相关费用(含工资等)由本人自行承担。第四十二条外培合格人员,在合同期满后,必须继续在公司服务最少1年,在此期间提出辞职的,全额扣回培训费用。Page6of10第八章人员内部流动第四十三条根据工作、生产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人员可以在合理、有序的情况下,实行人员的内部流动。第四十四条不同部门之间的人员流动按如下程序办理:1.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调人申请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行政管理部。2.行政管理部接到申请后,与其他部门核实和协商、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3.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第四十五条部门内部的人员流动由本部门负责调整,但在调整的同时必须报行政管理部备案。第四十六条正常的人员流动,原则上工资高的岗位不得向工资低的岗位流动。以保证员工流动的工作积极性。第九章管理人员的考核第四十七条为了不断地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公司要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考评。第四十八条考评以年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在下一年的1月。本项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和落实,要保证考核和考评的真实、准确和有效。第四十九条考评程序:1.个人提交书面述职报告:一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个人对自己的评价、存在的问题等。2.书面考试:主要是考核岗位专业知识的熟练程度。3.上一级主管领导的评语。4.横向同级管理人员的评语及相关联部门和人员的评语第五十条经考核和考评优秀的管理人员,公司将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五十一条对经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留职查看、降职、免职或转岗的处理。第五十二条凡留职查看的人员,其留职查看期不得超过3个月。期满按考评的相关方式进行,仍不合格的,予以免职。合格者继续留任。第五十三条在留职查看期间,不得享受各类奖金和予以提拔。第五十四条受到降职、免职处理的,其相关待遇同时停止,按新职位标准执行。第十章管理人员的任免第五十五条为了保证管理队伍的稳定和素质,公司遵循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适者用的原则,根据个人的能力和表现及时的在内部调整管理人员队伍。第五十六条因工作需要,凡本公司在职人员被聘任为领班及以上管理职务的,必须经过见习期,主管的见习期为3至6个月,领班的见习期为3个月。第五十七条主管的聘任考核程序:Page7of101.由所在部门出具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行政管理部。2.行政管理部按规定进行复核,包含与相关人员交换意见等,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3.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由行政管理部办理相关的聘任手续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布。4.见习期内,由所在部门的领导进行日常的工作考核。第五十八条主管人员的转正程序:1.见习期满,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及述职报告。2.所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行政管理部。3.行政管理部进行综合考核、考评,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4.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管理部办理转正手续。第五十九条见习期内和期满,经考评不合格的,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后,取消见习职务。原则上回原岗位,原岗位已有人员的,另行安排。第六十条主管的免职程序:1.所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行政管理部。2.行政管理部进行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3.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管理部办理免职手续。第六十一条领班的任免由本部门经理决定,但必须在任免的同时报行政管理部备案。第六十二条领班及主管人员在习期间的工资待遇原则上按见习岗位的待遇标准的80%执行。如果原待遇高于此待遇的,按原待遇执行。其他待遇暂维持现岗位标准不变。第六十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岗位无合适人选时,可以暂时任命其他人员代理。如果是低级岗位人员代理的,在代理期间,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或者给予一定的补贴,结束代理时同时予以取消。其他待遇维持原岗位不变。代理期不得超过6个月。第六十四条行政管理部要及时掌握相关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人员提出综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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