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全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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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三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组织架构与编制管理规定第一条人事招聘/任免/调动/薪资/离职(辞职/劝退)权限1.集团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专业公司所有人事权限,按《审批权限及流程》表中的规定执行。2.各项目公司成本控制、财务部门人员的任免,均按集团相关垂直管理规定要求,及《审批权限及流程》表中的规定执行。第二条组织架构集团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专业公司的组织架构、定编定岗及岗位职责的制订和调整,按《审批权限及流程》表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人员编制1.人员编制方案包括:组织架构、部门岗位设置、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描述)。2.为保证各项目公司和职能部门业务开展,各公司于每年6月末、12月末编制半年度本公司定编定岗计划,提交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报集团领导审批。3.定编定岗一经审批确认,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无论任务发生调整,还是集团组织架构与定编定岗原则发生变化而进行的调整,须以《人员编制增减申请表》形式上报集团审批。第二章招聘管理第一条招聘权限按《审批权限及流程》表中规定执行。第二条招聘录用资料1.个人简历、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评估表;2.个人学历、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照片;3.签署《入职承诺书》、《保密协议》、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合同证明;4.领取《员工手册》、录入考勤指纹、办理工牌、手机入网;5.出纳要求具有当地户口或父母及家庭在当地居住2年以上,且在当地具有固定居所,并办理担保。第三条录用要求1.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须报集团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批准。2.通过背景调查及体检合格。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1)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者;2)被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3)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4)其他不合乎国家法律和公司相关规定者。4.新员工录用由所在单位直接上级负责入职辅导工作。第四条录用亲属管理1.公司不提倡直系亲属同在公司工作,特殊情况需履行审批。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夫妻等)的录用,须经集团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批准;有直接经济关联或业务关联的需经集团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总裁批准;2.加入公司后成为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个部门内或从事有直接利益关联工作。第五条转正审批权限转正审批权限同录用审批权限。第六条新项目筹备期人员到岗管理1.项目公司筹备期人员到岗计划1)领导班子成员A.开工前12个月,总经理到岗;B.开工前8个月,招商营运副总、营销/策划经理到岗;C.开工前12个月,工程副总、项目总工、物业副总到岗。2)行政人事A.开工前12个月,人事经理或主管到岗;B.开工前12个月,行政经理或主管到岗;3)财务A.开工前5个月,部门经理及出纳到岗;B.开工前3个月,财务会计1人到岗。C.开工后3个月,所有人员到齐。4)成本控制A.开工前12个月,部门经理及主管到岗;B.开工前8个月,预决算员、招标采购各1人到岗。5)招商、企划、营运、销售A.开工前10个月,所有招商人员到岗;B.开工前10个月,所有企划人员到岗;C.开工前10个月,销售人员到岗;6)工程A.开工前9个月,工程经理到岗;B.开工前6个月,工程主管和工程师到岗;C.开工前1个月,所有人员到齐。7)发展开工前12个月,部门经理或主管到岗;8)物业开业前3个月,所有人员到齐。9)根据工作进度情况,其所有人员到岗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经审批后确定。2.招聘实施筹建期间项目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的招聘,须经集团相关业务部门复试合格后方可录用。第七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实习规定1.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正式毕业前,可到公司实习。2.实习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食宿、交通一律自行解决。3.实习要求:实习结束后应提交实习总结或课题研究报告。第三章培训管理第一条培训计划各集团职能部门、项目、专业公司须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培训计划完成率作为公司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第二条培训分工1.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统筹集团所有培训管理工作;2.各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实施公司文化、公司制度、职业素质、综合管理技能等业务模块的通用培训;3.集团及各公司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应业务模块的专业培训,人事部门须协助组织实施;4.集团及各公司所有培训计划和预算须纳入本公司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第三条培训分类1.培训分为一级培训和二级培训,每级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细分为基础培训、共性培训以及专项技能培训。2.一级培训为集团总部范围内的培训,二级培训培训为各项目、专业公司范围内的培训。3.基础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转正培训、轮岗培训、岗位基本技能培训等;共性培训是针对员工工作技能提升的共同需要而进行的培训,包括通用管理技能、心态、团队、员工综合素质等内容;专项技能培训是指根据不同岗位、不同阶段的实际需求而设计的培训,主要针对关键岗位和关键员工。第四条新员工入职培训1.要求1)各公司经理级及以上人员须参加由集团定期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2)各公司须定期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所有新员工均须参加。2.内容包括企业简介、企业文化以及各项管理制度、项目介绍、行业相关基本知识。各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安排其它课程。3.新员工试用期导师制1)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由新员工的直接上级担任入职导师。原则上,各公司总经理入职导师由集团分管副总裁担任;2)新员工每月至少主动与入职导师正式面谈一次,入职导师就新员工工作进行点评并提出改进建议。第五条培训实施管理1.培训考勤管理按《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及《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执行。2.所有培训须进行相应的培训效果评估及跟进,见评估表。3.各公司人事部门应为所有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对培训讲义资料、培训签到记录、考试试卷、培训效果反馈表等集中归档管理。第六条外部专项培训1.审批权限按照《审批权限及流程》表中规定执行,所有外训方案均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2.外训员工与所在公司签订服务协议;A类: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的。B类:外训性质为提供专业知识而非取证性的培训。A类签订服务协议期限:根据资格证的有效期,如培训费用在5000—20000元的至少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B类签订服务协议期限;1)外部专项培训费用在5000至20000元(含)之间者,须与所在公司签订3年(含)以上服务协议;2)外部专项培训费用达20000元以上者,须与所在公司签订5年(含)以上服务协议。3.外部专项培训费用只包括课程费、路途及食宿费用;4.公司要求的执业资质培训和认证费用按本规定执行,否则费用自付;5.参加外部专项培训人员须在2周内将培训内容在公司内部讲授,并将培训教材资料等交至人力资源中心备档一份。第七条内训师管理1.训师资格1)经理级及以上员工,有担任内训师的义务;2)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和语言表达能力;3)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2.内训师职责1)根据集团及各公司要求,开发、修改和完善培训课件;2)在集团及各公司举办的内部培训中担任讲师。3.内训师分级1)内训师级别:一级讲师、二级讲师、三级讲师;2)分级标准A.一级讲师:能够自行开发并讲授该课程,还能培养其他内训师讲授该课程;年度授课综合满意度不低于95分;B.二级讲师:能够自行开发并讲授该课程;年度授课综合满意度不低于90分;C.三级讲师:不开发课程,可讲授他人开发课程;年度授课综合满意度不低于85分。第八条培训考核1.学员考核1)集团所有员工每年须完成公司规定不同的课时,员工参训课时完成率将与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挂钩。2)所有的培训课程都须根据课程实际进行不同形式的考核,包括笔试、培训心得、演讲、竞赛等。2.讲师考核经理级以上讲师,每年须完成公司规定的不同授课课时,授课课时完成率将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经理级以下讲师,公司将给予一定课时补助,并根据授课情况,在年终考核中予以适当奖励。第四章后备人才管理第一条权限1.各公司须建立后备人才管理体系,部门副经理及以上岗位均须有后备人才梯队;2.集团负责副总经理及以上岗位后备干部人选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工作;3.各公司负责本公司各岗位后备各项管理人才、技术人才、骨干人才的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工作。第二条选拔1.选拔标准1)加入集团1年以上;2)具有丰富的本专业知识与经验,工作能力和业绩被广为认可;3)认可企业文化,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4)团队协作能力突出。2.选拔流程1)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集团各部门和各公司副总经理(含总监)级后备领导的提名,由集团总经裁办公会确认;2)各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各公司后备人才的提名,由所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认,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第三条培养1.导师制1)总经理级后备人才的导师由集团分管领导担任;2)各公司后备人才的导师原则上由所在单位上级领导担任;3)后备干部每季度至少主动与导师正式面谈一次。导师就后备干部工作进行点评并提出改进建议。2.轮岗培训鼓励各公司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后备人才进行轮岗培训。3.理论自学集团每年统一指定理论自学教材,提出学习要求及组织考试。4.集中培训1)副总经理(总监)级别后备人才原则上由集团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2)各公司每年不少于2次自行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1周内,将培训总结报告提交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第四条考核1)后备人才所在公司或部门需每年对后备人才进行一次考核;2)副总经理(总监)级后备人才由集团组织考核。第五条激励与调整1.对经考核达到胜任力要求的后备人才,可视情况予以职位晋升、薪酬晋级或其它激励;2.对经考核未达到胜任力要求的后备人才,取消后备人才资格。第五章考核管理第一条考核机构1.集团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总裁副组长:常务副总裁、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成员:计划考核部、各单位总经理(或第一负责人)2.主要职责1)确定整个考核体系工作的方针、政策;2)领导、组织、实施集团的考核工作;3)审核考核结果;4)受理各类申诉和举报;5)各公司须参照本规定成立本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第二条考核权限1.集团全体员工及各公司副总经理(总监)级以上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组织考核。2.各公司副总经理(总监)级以下人员由所在公司人事部门组织考核。3.后备干部的考核权限,按照导师辅导制,由导师负责考核。第三条考核内容1.员工绩效考核以岗位本职工作、上级领导(或上级单位)指派的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根据岗位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2.在考核指标设定上本着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执行。第四条考核实施1.集团及各公司副总经理(总监)级以上人员,考核原则上实行月度考核。2.各公司副总经理(总监)级以下员工考核,按照各公司考核制度执行,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监督检查。3.后备干部的考核实施按照(后续细化的)《后备人才管理》执行。第五条考核反馈考核结束后,考核人应向被考核人进行结果反馈。第六条考核结果应用1.考核结果将作为薪酬调整、职务调整、培训及后备干部选拔的依据;2.经考核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应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培训、转岗、降薪、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第七条考核纪律1.严守秘密,保障参与考核人员的利益;2.客观公正,不以主观臆测为考核依据;3.坚持原则,不因被考核人施压而作假;4.严格按集团公司内部规定执行。第八条申诉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有异议,或认为考核人违背考核纪律,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集团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提出申诉。第六章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权利和义务每一位员工都有义务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集团实行指纹考勤,特殊情况另行处理。第二条作息时间一个自然月作为一个考勤周期,每天考勤四次,上下班考勤2次,缺少1次的,考勤计为0,工资按事假扣除。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14:00-17:30),周六8:30-12:00。冬令时为每年的10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第三条考勤规则1.考勤提报要求各公司于每月4日前按照集团统一考勤格式,将考勤明细表、考勤记录,请假加班等相关资料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要求:真实、清晰、不得涂改,5号前考勤表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中心。2.违规则处罚1)每月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3次以上,或每次迟到(早退)10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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