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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居住区规划第七章居住区规划第一节住宅区构成第二节住宅区规划设计的原则第三节住宅区的规划结构及设施第四节道路设计第七章居住区规划第一节住宅区组成一、住宅区的类型、规模、分级及其相关设施二、社区三、系统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一、住宅区的类型、规模、分级及其相关设施一)类型与规模1.居住区居住区是由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的,住房集中并设有一定数量及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地区,是一个在一定地域范内为居民提供居住、游憩和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它由若干个居住小区或若干个居住组团组成。规模:人口30000~50000人,户数10000—16000户,用地50~100公顷。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一、住宅区的类型、规模、分级及其相关设施2.居住小区居住小区指由城市道路或自然界线(河流等)划分的、具有一定规模并不为城市交通干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小区内设有整套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层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它由若干居住组团组成,是构成居住区的一个单位。规模:人口10000—15000人,户数3000—5000户,用地10—35公顷。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一、住宅区的类型、规模、分级及其相关设施3.居住组团居住组团指由若干栋住宅组合而成的,并不为小区道路穿越的地块。内设为居民服务的最基本的管理服务设施和庭院。它是构成居住小区的基本单位。规模:人口1000—3000人,户数300—1000户,用地4—6公顷。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一、住宅区的类型、规模、分级及其相关设施4.住宅街坊住宅街坊是由城市道路或居住区道路划分,用地大小不定,无固定规模的住宅建设地块。规模介于居住组团和居住小区之间。住宅建设服务设施一般因环境条件而异。通常沿街建有商业设施,内部建住宅和其他公共建筑。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一、住宅区的类型、规模、分级及其相关设施5.住宅群落住宅群落规模介于单栋住宅和居住小区之间,服务设施则因规模和环境而异,是一种适合于现有城市道路网(特别是旧城区)的住宅区形式。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下图显示了住宅院落、住宅群落、住宅小区及住宅区相互间的构成关系以及它们与城市的构成关系。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一、住宅区的类型、规模、分级及其相关设施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的用地规模是相对的。前面提到的用地规模主要是以一般的多层住宅区为基础来确定的,人口规模是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划分以及各类设施配套的重要依据,高层高密度的住宅区的用地规模将分别相应地减小,低层低密度的住宅区的用地规模将分别相应地增大。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一、住宅区的类型、规模、分级及其相关设施二)住宅区的分级及其相关设施分级是居住区规划的一个重要概念。在城市居住区中,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与户外活动场地设置的项目、数量和规模一般均应根据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三级进行配置,其中道路的分级在有些情况下分为四级设置到住宅单元级。居住区规划的分级要求是以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与户外活动场地所使用的频率和人口规模为依据的,其中既考虑了居民使用的便利,也兼顾了设施设置和运营的经济性。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二、社区社区指一定地域内人们相互间的一种亲密的社会关系(即人际关系)。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Tonnize)提出了形成社区的四个条件:•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在一定地域内相对独立;•有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有相近的文化、价值认同感。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二、社区在以上四个条件中:•社会关系指一定地域内的居民之间有相互交往与协作;•公共服务设施则保证了居民有生存与生活的物质基础;•文化价值认同感表现为居民相互认可的生活方式、共同认可的社会公德、相同或互不冲突的习俗和宗教信仰;•一定地域内相对独立则反映了社区居民的居住生活和社会生活发生在一定的地域范围之内,但其影响的往往是整个社会。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二、社区一)邻里关系邻里关系是一种以社会道德为基础,包括文化、价值观念等的社会关系,它不同于亲缘或血缘关系。邻里关系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邻居间知姓名和家庭概况,每天碰面接触的自觉帮助型;•第二层次:邻居间见面打招呼,但不一定知其姓名的愿意帮助型;•第三层次:住户彼此偶尔见面但认为他或他们是属于自己社区一部分的应该帮助型。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二、社区二)邻里单位及其原则20世纪30年代,美国人西萨·佩里提出了邻里单位(NeighborhoodUnit)的住宅区规划理论,它是针对城市中人口密集、房屋拥挤、居住环境恶劣、交通事故严重的状况而提出的,目的是使人们居住生活在一个花园式的住宅区内。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二、社区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二、社区形成邻里单位的原则:1.城市交通不穿越邻里单位,内部车行、人行道路分开设置。2.保证充分的绿化,使各类住宅都有充分的日照、通风和庭院。3.设置日常生活必须的服务设施,每个邻里单位有一所小学。4.保持原有地形地貌和自然景色,建筑物自由布置。第七章居住区规划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三、系统一)物质系统•住宅区一般均由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停车用地和公共绿地四大用地以及相应的住宅、公共建筑、道路交通设施以及绿地与场地四大系统组成。•这四大系统内部存在一个分级的结构层次,它对应服务于相应的居住人口。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三、系统1.住宅与住宅用地作为一个整体概念,“住宅”可以包含住宅单元、栋(幢)、住宅群落、居住组团等住宅用地上的居住建筑,配置相应等级(包括项目和规模)的服务、通路、绿地与场地设施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三、系统2.道路交通设施与道路停车用地道路交通设施与道路停车用地包括住宅区内的为通达至住宅、各类设施、各类场地和可活动绿地的通路以及为住宅区居民居住生活服务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停车设施。按通路的空间位置和服务人口以及相应的道路宽度,住宅区道路可分为宅间路、组团路、小区路和居住区道路四级(见下图)。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三、系统道路停车设施居住区级道路机动车停库居住小区级道路机动车停场居住组团级道路机动车停房宅间道路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库非机动车停车点道路与停车设施系统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三、系统3.公共建筑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住宅区的公共建筑以及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指主要为该住宅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医护、运动等设施及其用地。•这些设施的项目设置和规模确定,均与其所服务的人口相对应,并要求按“分级”设置与布局,即所谓的“公建配建”。•有时其服务的人口会超出某住宅区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住宅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的人口基数将大于该住宅区的人口规模。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三、系统4.绿地与户外活动场地绿地与户外活动场地包括住宅区的各级和各类绿地以及各类户外活动场地。其中绿地系统包括公共绿地、宅间宅旁绿地、道路绿地、专用绿地和防护绿地等其他绿地;户外活动场地包括幼儿和儿童游戏场地、青少年活动场地、老人健身与活动场地等。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三、系统绿地公共绿地专用绿地宅间宅旁绿地道路绿地居住区公园教育设施绿地车行道绿地商业服务设施绿地小区集中绿地文化娱乐设施绿地人行道绿地组团绿地运动设施绿地步行路绿地绿地系统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三、系统户外活动场地幼儿游戏场地儿童游戏场地青少年活动场地老人健身与活动场地户外活动场地系统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三、系统二)社区系统现代社区应该从生活品质出发,全方位地改善和提高住区的可居住性。以住户居住生活的需求为出发点,社区的构成系统需要重组和完善,可分为生活保障、育才就业、交流参与以及运营四大系统。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三、系统1.社区生活保障系统生活保障系统包含有基本服务保证、通行条件保证、义务教育保障、住房保障、环卫保障、基础设施供应保障、安全保障、绿地面积保证、绿化环境保障以及健康保障。例如基本服务保证中的个人经济活动服务,通行条件中的私人机动车通行与停放,住房、环卫、基础设施供应和安全保障中的物业管理,基础设施供应中的分质供水、网络计费,安全保障中的报警系统,以及绿化环境中的环境设计与设施维护等等。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三、系统2.社区育才与就业系统社区育才系统并不简单地意味着配建中小学和幼儿园,而是包括提供从幼儿到成人的完整教育内容。完善的社区教育有助于创造浓郁的社区文明与文化氛围,引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成为个体素质形成的重要环境。第七章居住区规划现代社区作为一个育人基地,社区育才功能已不仅仅局限于义务教育,而是一个包括青少年课外教育、成人教育等内容的网络,各种类型和背景的人、各种年龄的人接触、交流;社区应具备培养和提高人的素质的物质文化环境以及相应的设施,包括开设业余学校、就业技能培训专题讲座和演讲等,配置或开放教室、讲堂、图书资料、计算机设备等。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三、系统3.社区交流与参与系统社区是社会大系统与家庭之间的纽带,公平共享是社区存在的重要基础,融洽的邻里关系来自于不同阶层、不同背景居民对社区的共同责任和认同。社区是由时间、空间、设施及其活动内容等要素构成的特定行为场所,场所的意义是比单纯的物质空间特征更为重要的因素,是空间的灵魂,但这种意义必须由场所的内容及其中的活动体现出来。在社区的户外空间中,每个空间都应当具有适合于公共活动产生的可能性和多义性。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三、系统4.社区运营系统社区运营系统是社区维持维护和改善发展的基础。通过该系统,社区的各项职能得以发挥,各项设施得以运作,住户得到利益保障。社区保障、就业、育才、交通与参与系统的建立和良性运转,需要财务系统的统筹协调和经营。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三、系统三)系统的整体性住宅区的各类系统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它与其周围地区和整个城市相应的各项系统密切相关。•在物质系统的构成上,它是城市物质系统的基本单元;•在物质系统的空间布局上,它是城市整体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社会生活方面,它又是整个社会生活网络的重要节点。第七章居住区规划第二节住宅区规划设计的总体原则一、社区发展原则二、生态优化原则三、共享社区原则第七章居住区规划第二节住宅区规划设计的总体原则住宅区规划设计应该全面考虑满足人的需求、对环境的作用与影响、建设与运营的经济性以及景观形象的塑造等要求,遵循社区发展、生态优化和共享社区的原则,建设文明、适居的居住社区。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一、社区发展原则社区发展包含多方面的含义,适应与满足人的需求,建设社区文明与发展社区文化,建立完善的服务与管理机制是住宅区规划设计中需要考虑的主要的内容;而在住宅区规划中充分地考虑如何适应与满足人的需求是社区发展原则的基本核心内容。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一、社区发展原则一)需要层次理论住宅区规划设计最终是为人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使人能更好地实现他们的各种个人与社会活动。因此,适应与满足人的需求是住宅区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1954年美国社会学家马斯洛(A.Maslow)在《动机与个性》一书中提出了“需要等级”学说,把人的需要由低级到高级分成五个层次,即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与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一)需要层次理论1.生理的需要和安全的需要指人生存的基本需要,包括对衣、食、住、行、空气、水、睡眠的需要,以及对这些基本生活条件的保障需要和人身安全、劳动安全、就业保障等的需要。2.归属的需要和尊重的需要指人的心理需要,包括对社会交往、社会地位、宗教信仰、文化传统、道德规范等的需要与认可。3.自我实现的需要指人高层次的发展需要,包括对生存的价值、生活的意义、自我的满足、个人的风格的追求即存在价值,如完整、完善、完成、正义、轻松、活跃、乐观、诙谐、丰富、单纯、秩序、独特、真实、诚恳、现实、美、善、自我满足等内容。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一)需要层次理论从满足人的需要出发,住宅区规划应该充分考虑居住环境的适居性、识别性与归属性以及营造具有文化与活力的人文环境。第七章居住区规划二)适居性卫生、安全、方便和舒适是住宅区适居性的基本物质性内容。1.卫生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环境卫生,如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等;二是生理健康卫生,如日照、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噪声与空气污染防治等。2.安全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人身安全,如交通安全、防灾减灾和抗灾等;二是治安安全,如防盗、防破坏等
本文标题:第七章城市居住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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