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师考试精品课程【知识结构和内容】第一章总论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税务管理第二节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第三节税务行政复议第四节税收法律责任【基本要求】(一)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二)掌握税款征收、税务检查(三)熟悉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管辖(四)熟悉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五)了解税务管理的概念、涉税专业服务(六)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七)了解税务管理相对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税务行政主体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一、税务管理的概念二、税务登记三、账簿和凭证管理四、发票管理五、纳税申报第一节税务管理第二节税务管理税务管理是税款征收的前提和基础。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等。(一)税务登记的概念与范围1.税务登记的概念二、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开业、变更、注销、外出经营报验、停业复业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登记管理的法定程序。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税务登记的作用在于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税源分布情况。2.税务登记范围、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1)税务登记范围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除外。(2)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1、设立税务登记(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2)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限:30日内2、变更税务登记(1)时间: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2)顺序:先工商变更,后税务变更(二)税务登记的内容税务登记制度包括: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等。(二)税务登记的内容3.停业、复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4、外出经营报验登记(1)应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2)《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3)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5.注销税务登记二、税务登记管理15日内办理注销登记,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三)税务登记的管理1.证照管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2.非正常户管理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不可领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例题·多选题】下列组织和人员中,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有()。A.国有企业B.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C.出版社D.在集贸市场流动卖菜的农村菜农『答案』ABC『解析』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凡是从事生产经营、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均应办理税务登记。(一)账簿设置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2、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三、账簿和凭证管理三、账簿和凭证管理2、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可同时使用其他文字)(三)账簿、凭证等涉税资料的保存和管理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例题·单选题】(2011、2013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该期限是()。A.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B.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30日内C.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60日内D.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80日内『答案』A『解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发票的种类、联次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1.发票种类包括: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专业发票四、发票管理发票是确定经济收支行为发生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2.发票的联次和内容(一)发票的种类、联次和内容(1)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和记账联。(2)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二)发票的领购主管税务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2、需交纳保证金的:不超过1万元,并限期缴销发票。1、所需资料:1.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2.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3.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三)发票的开具和保管【考题1·多选题】(2015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专业发票的有()。A.国有银行汇兑凭证B.某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C.国有铁路客票D.某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答案』AC『解析』专业发票是指由国有金融、邮电、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开具的专业性很强的发票。如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例题2·单选题】(2013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发票中,属于专业发票的是()。A.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B.商品房销售发票C.商业零售发票D.铁路客票『答案』D『解析』专业发票是指由国有金融、邮电、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开具的专业性很强的发票。如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例题3·单选题】(2013年)公司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在()个工作日内发放发票领购簿。A.5B.10C.15D.30『答案』A『解析』纳税人应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税务机关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纳税申报是确定纳税人是否履行纳税义务,界定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一)纳税申报的方式1.自行申报(直接申报)2.邮寄申报3.数据电文方式4.其他方式(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方式申报纳税。)五、纳税申报1.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2.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都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3.税款结算时,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但不支付利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补征少缴的税款,但不加收滞纳金。(二)纳税申报的其他要求六、涉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二)涉税专业服务的业务范围1、纳税申报代理。2、一般税务咨询。3、专业税务顾问。4、税收策划。5、涉税鉴证。6、纳税情况审查。7、其他税务事项代理。8、其他涉税服务。(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要求1、涉税专业服务的限制。2、税务代理委托协议。3、涉税报告和文书。(四)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涉税专业服务进行监管。税务机关通过建立行政登记、实名制管理、业务信息采集、检查和调查、信用评价、公告与推送等制度,同时加强对税务师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形成较为完整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体系。一、税款征收二、税务检查第二节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一、税款征收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征管工作的目的和归宿。(一)税款征收的方式税款征收方式适用范围查账征收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和如实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查定征收适用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小型厂矿和作坊(一)税款征收的方式查验征收适用于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税源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设置账簿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1.由税务机关核定、调整应纳税额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1)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二)税款征收措施2.责令缴纳,加收滞纳金(二)税款征收措施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起止时间: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3.责令提供纳税担保4.采取税收保全措施(1)适用税收保全的情形及措施(二)税款征收措施情形: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①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②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其他财产是指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二)税款征收措施税收保全的措施:(2)不适用税收保全的财产(二)税款征收措施5.采取强制执行措施①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②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不包括: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二)税款征收措施6.阻止出境(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例题1·单选题】(2014年)下列不属于纳税担保的是()。A.质押B.扣押C.保证D.抵押『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例题2·单选题】(2012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财产中,不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是()。A.机动车辆B.金银首饰C.古玩字画D.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答案』D『解析』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属于不适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