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条严格执行国家、贵州市、四川省、铁道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成渝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对所辖各项目分部、架子队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成渝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第二条项目经理(分部经理)对施工管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三条项目部和项目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对隧道作业、高墩桥梁施工、连续梁施工、深基坑作业、大型设备使用及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先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按照分级审批规定,报有关单位、负责人或专家组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需报属地有关部门备案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第四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参加施工的人员有义务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义务指出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各种指令。有权对违法的安全行为向上级或地方政府、国家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第五条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第六条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七条严格执行成渝公司对标准化工地建设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防护手套等),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必须有“三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安鉴证),并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各项目分部在劳保用品发放使用之前,应对员工进行使用、检查、维护的教育培训工作,使每个员工都掌握正确的劳保用品使用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第八条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压力容器、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第九条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第十条安全管理职责(一)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第一安全责任者,对整个承建项目的安全承担主要责任。2、组织成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3、审核并批准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4、督促各级、各个部门及各类人员安全管理工作是否于职责范围内开展,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执行。5、组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杜绝隐患”方针。6、负责批准工区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组织人员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确定危险源的控制方法。7、按规定的时间主持安全管理会议,评审安全体系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监控安全体系正常运转。8、审核并批复各项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事故、事件的处理和调查。9、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提供充分的资源。(二)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要求。2、建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体制,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教育党员模范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做安全施工的带头人。4、积极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在评选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时,必须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考核内容。5、深入生产一线,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排除员工的后顾之忧。6、参与伤亡事故处理,并做好稳定员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7、做好安全生产宣传鼓动工作,及时总结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三)项目副经理安全管理职责1、受项目经理委托,具体负责管辖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2、协助项目经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管辖项目人员的安全责任,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实现奖惩机制。3、贯彻落实批准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监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对安全问题进行通报,实现透明化,并督促相关部门或人员对隐患进行整改。5、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内部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提高。6、督促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采取强制性管理手段,对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7、组织安全考核,落实安全奖惩制度。(四)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1、负责本单位承建项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2、负责审批施工方案、技术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3、复核并审批现场施工图设计,确保构件满足强度、刚度及稳定性的安全性的要求。4、督促工程部落实各级安全技术交底。5、对于重大的结构施工组织安全技术交底。6、负责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和科研,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及环保要求。7、参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五)安全生产总监职责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协助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与组织实施。3、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并组织制定和落实管理方案、控制措施、应急预案。4、参加或主持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工作。5、参加对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6、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日常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顿整改。7、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8、按照国家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在上级企业、地方政府对本项目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时的业务配合工作。(六)综合办公室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定期或专项的身体检查,对身体不适应于现岗位工作的职工予以调换岗位。2、根据施工生产、劳动作业实际情况,制定、修改防寒、降温、防尘、防毒等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的发放标准,并负责保健食品、防寒物品等的计划和供应工作,并做好相关管理台帐。3、办理对保障安全生产有功人员的行政奖励和对安全生产失职人员、事故责任人员的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4、监督检查食堂清洁卫生工作和状况,督促食堂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规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事故。5、负责消防工作,根据需要配置消防设备及器材。(七)工程部安全管理职责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必须与施工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2、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相应的安全组织机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定等内容和要求。3、检查和指导现场施工的同时,应检查和指导安全工作,对安全设施不当、违反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施工设备状况不良或使用不当等情况,及时要求整改或纠正。4、施工设计图纸必须要有设计人、复核人及审批人签字后才能发放使用,确保设计图纸构件满足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安全性的要求。5、对于重要的施工结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其专业性安全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完成。要求将检查内容整理、签字及存档。6、参加涉及结构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则缺乏或不当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施工辅助结构重大破损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八)安质部安全管理职责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杜绝隐患”方针。2、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员工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3、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责任明确、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由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4、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查出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发放整改通知,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5、组织开展“百日及安全月”等其他安全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6、对新上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7、参加施工方案评审、技术交底及生产调度会议,按有关规定与要求提出安全生产方面意见,当好参谋,把好安全生产关。8、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轻伤事故负责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备案。对重伤事故,应及时通知公司安全质量部,并填写《工伤事故登记录》和《职工重伤事故报告书》,发生死亡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当地劳动部门和公司安全质量部及公司领导。9、安全监察人员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安全生产问题,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10、做好安全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九)物资设备部全生产岗位职责1、机械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按项目部规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负责安全用电与机械设备有关安全的管理工作,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2)负责制定项目部所有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指导机械操作使用人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3)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机电安全问题及时汇总,并负责监督整改。(4)负责对机电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考核,定期检查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应及时教育处理。(5)经常深入现场,严格掌握机械的运转情况,检查机电设备的安全状况。(6)组织和检查督促修理人员定期对机械进行保养、维修,使机械不带病运转,组织电工定期对输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7)参加安全生产讨论会,强调有关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8)参加机电事故分析会,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9)做好机电设备各种安全记录台帐,填报机械事故报告单。2、物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供施工生产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3)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向本单位劳动部门提供使用情况。(4)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供应。(5)对各项目分部物资管理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和纪律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十)合同财务部安全管理职责1、各类经济承包合同中应将经济奖惩与安全、质量挂钩,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需要,安排年度安全生产技术保护措施的经费和劳动保护费用,监督专款专用。3、负责对安全、质量事故结案的罚款收缴,确保奖罚兑现,严肃事故结案处分工作。4、负责管理项目的安全、质量、机械奖励基金,确保安全、质量激励机制的时效性,可靠性,严肃性。5、负责参与各类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检查、统计,并进行季度、年度汇总报有关部门备查。(十一)中心试验室安全管理职责1、试验部门对本职范围内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2、在编制施工检测方案、作业计划时,同时制定检查安全防火、防毒、防辐射措施。规范处理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理一切可能造成后果的因素,始终保持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检测过程、检测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检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纠正制止违章作业。4、参加安全检查,对其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十二)安质部长安全管理职责1、专职安全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2、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现象应当立即制止,并要制定改进措施,要求及时整改。3、落实对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4、进行现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对危险源采取具体预防措施。5、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让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做到“上班之前想安全、工作时间做安全、平时努力学安全、常抓不懈才安全”。6、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签发施工隐患通知单并督促落实施工隐患通知单的整改状况。7、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十三)工程部长安全生产职责1、编制、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