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甲方(发包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承包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1)5#、6#楼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及消防火灾联动报警系统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制作、安装、调试、及消防部门的对消防工程的各项检测专项验收通过等全部内容。(2)就工程目前现有条件为完成设计图纸、变更范围内所有和消防系统有关联的消防工程。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消防专项验收。三、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前:年月日;3、合同总工期天。非甲方原因推迟1天罚款人民币元。四、合同价款1、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上款总价是为完成设计图纸、现有变更范围内的全部消防系统工程内容,施工期间除再发生变更外不再产生其他与消防系统有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乙方投标清单中工程量、清单描述、清单漏项是否报价等问题均不再调整。3、本条第一款为完全价格,包括材料你、加工费、现场安装、管理费、装卸费、运保费、安装费、土建总包配合费、原预埋预留的改扩、脚手架、垂直运输、验收前的成品保护费、技术资料整理归档、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费用、消防专项检测验收、水电费、售后保修、利润、税金及竣工验收所需的其他检测费用(消防系统承包范围内)和对甲方的其他分包单位的交叉作业以及协调配合等。4、本条第一款总价还包括非自己施工部分如防排烟系统、送排风系统、燃气报警、电梯、防火门和防火卷帘门等与火灾报警系统有关的配合、联接及控制,最终通过有关西安市相关消防部门的验收,直至获得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5、总价包括消火栓、消防喷淋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消防控制室的设备的连接和调试等全部内容费用。五、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合同签订时汇入甲方账户。六、甲方工作1、协调乙方的施工场地;2、协调处理乙方同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3、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所需水、电、等条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4、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三方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5、甲方在距开工日期日之前向乙方提供本消防工程施工图纸份,与消防工程相关的其他专业图纸一份。七、乙方工作1、向甲方提供全部工程进度计划、设备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3、本消防工程未交付甲方前,负责对成品工程的保护工作(未验收交工,但甲方已使用的除外);4、整理本工程的竣工资料;5、组织本消防工程的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工作;审报本消防工程的竣工资料;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7、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及工期要求;8、对业主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9、乙方负责并保证本消防工程通过消防部门检测及验收合格。八、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不能正常施工;(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2小时;(5)不可抗力。九、工程竣工及验收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如发生工期顺延情况,按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本工程完工乙方自检合格后15日内,乙方提交检测资料;在消防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15日内提交竣工资料。3、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四份。4、工程完工乙方自检合格后自行组织向消防部门报验(甲方配合)。5、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计算。十、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图纸、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及西安市消防局消防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十一、工程付款1、5#、6#楼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管道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所完工程量60%;2、5#、6#消火栓箱、消防泵安装、系统打压试验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所完工程量60%;3、5#、6#楼火灾报警系统穿线、模块、探头等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所完工程量60%;4、5#、6#楼全部消防系统调试完毕并经市消防局验收合格后付至总造价85%,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后付至总造价95%,余款5%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付清。履约保证金在第一次付款时返还。十二、工程设计变更1、施工中甲方如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顺延。2、单项清单子目的(洽商数量不累计)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增减金额超过元给与调整,特别说明的是:(1)单纯因材料代换而产生的变更洽商费用的调整原则是仅代换的材料之间的材差含税金增减金额超过元(不包含元)人民币时方可调整合同价款,且只在中标报价基础上调整材料差价,不对人工、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进行调整;(2)所指元仅指工程本身所发生的工程费用,对于包干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及其措施项目费用不再计取。并且本工程包干费、技措费、风险费及措施项目费用为一次包死价格,无论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多少均不调整此部分费用。(3)合同承包范围外增加新的承包内容,按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增减金额不受元人民币的限制,但计价原则不变。2、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原工程设计。否则将由乙方承担责任,延误的工期不顺延。十三、材料品牌主要材料品牌:1、消防管道:天津利达;2、阀门:上海标一;3、消火栓箱:西安涌泉;4、火灾报警电线电缆:津成;5、喷头:广东胜捷;6、桥架:瑞强;7、火灾报警设备:海湾;8、消防泵;施工时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更换品牌的权利。十四、安全施工1、乙方应为其承担本工程施工的全部工人提供尽可能的安全防护,并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为自有施工人员投保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担施工期间由于安全措施不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当及自身安全防护措施不力等造成一切安全伤亡事故的责任。2、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在项目部施工期间,确保不发生打架、酗酒、聚众赌博及纠集闹事,若由此给甲方带来名誉及经济损失,甲方按照每次3000元至5000元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十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工程竣工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和结算款,保险期满,甲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后终止。3、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