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一中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根据武教师(2004)16号和硚教人(2005)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一、规划和要求(一)把教师继续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主渠道,遵循在职教师培训规律和特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活动。(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五年培养规划,要求在岗的现任教师全员参加,五年内累计参加各类培训不少于240学时。(三)抓好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工作。对新任教师,由学校组织进行教师职业道德、学科教学大纲、教材教法、教学基本功及班主任工作的培训,使他们尽快适庆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培训学时不少于120学时,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转正。(四)抓好教师岗位培训工作。要把1年以上教龄的教师,作为校本培训的重点,进行师德、现代教育理论、现代人文和自然科学知识、学科知识更新与扩展、教育教学技能、心理健康辅导、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增强教师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教研能力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能力。(五)抓好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培训内容以现代教育理论、教育科研、教育思想与教学艺术、学科前沿与综合知识为主。(六)抓好计算机全员培训工作。学校制定计算机培训计划,经培训后,使青年教师具备运用多媒体技术进行现代化教学的能力。(七)坚持实施学历层次提高计划。积极支持教师参加研究生进修,尽快提高学校教师的学历层次。(八)积极开展校本培训1、开展学校特级教师、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形式多样的评优活动,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氛围,鼓励教师脱颖而出。2、关心教师的成长、解决好他们在学习、工作中面临的困难,支持教师处出交流和培训,并安排外出交流、培训的教师进行汇报及讲座,达到一人学习,大家受益。为教师的进步和提高创造有利条件。3、利用学校骨干教师的资源优势,开展青年教师“拜师活动“,充分发挥以老带新的传帮带作用。4、学校、教务处、教研组要组织好研讨会、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展示课、观摩课、研究课、汇报课及听课、评课活动。5、定期聘请专家、学者来校举行讲座,充分利用学校特级教师及首席教师举办首席论坛使教师了解最新的教育动态,及时更新教育观念。6、建立奖励机制,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培养一批有较高业务素质的名师。二、新教师培训1、凡来学校工作的新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方可承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2、新教师到校后,由学校组织学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学校情况。3、新教师在试用期内,必须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教学大纲,钻研教材,学习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要求,经常听课,练好教学基本功,以适应学校的教育教学的要求。4、各教研组要指定经验丰富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新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任教第一学期,新教师的每节教案,须经指导教师审阅。5、新学年开始时,学校召开一次以讲武汉十一中传统、传授教育教学经验为主的新老教师交流会。6、新教师在试用期内,要完成两节汇报课,第一节在第一学期于备课组范围内进行,第二节在试用期结束前于教研组范围内进行。试用期满应写出个人总结(包括教学工作总结和教育工作总结),由教研组评议,提出是否转正意见,经学校召开专门会议讨论是否转正定级。7、每两年进行一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由教务处,团委组织评选,凡工作一至两年的新教师必须参加。三、学习培训费用的报销1、属教师继续教育的学习,费用一律自理;学校公派的短期学习,费用由学校承担,公派学习一律从严掌握。2、校级干部的岗位培训,费用的报销严格按上级规定办理。武汉市第十一中学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在财务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财务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一、合理使用资金,正确执行预算,加强收入和支出的管理1、按年度编制综合收支预算计划,学校各项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属计划外的急需经费,应通过校长办公会研究,并根据财力调剂解决,以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2、各项收入必须纳入财务管理,并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令和政策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不自立项目,不扩大标准收费。3、建立收入管理制度,分类设置并正确核算各项收入,严格按财务管理不设“小金库”、“账外账”。4、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综合预算统一管理,收支范围和标准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坚持先收后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二、严格学校各项支出的审批制度1、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各项支出的审批要坚持原则,既要按政策、制度和规定办事,又不能超越各项支出的范围及标准,并正确处理好行政性支出和业务性的关系。2、财务审批实行一支笔,学校正常的公务,业务性开支、由校长审批,但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大宗支出,以及大、中型维修工程费的支出,应由校长办公会审批。3、财务人员应坚持原则,坚持按制度执行,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凭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后方可报销。三、支票管理制度1、财务人员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日期、收款单位等必须填写齐全,在确实无法确定栏目内容的情况下,必须加以限制。2、领用支票时应登记领票人的姓名、部门、支票号码和大约所需金额和支付内容。3、支票存根联归还时,所附单据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负责人签字。4、支票的使用,必须与所申请业务相符,未经总务处同意,不得挪作他用。5、支票使用后,应及时到总务处办理注销手续,最迟不得超过支票使用后3天。四、报销、领款管理制度1、每一笔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须有3人或3人以上签字方能报销。2、财务部门审核人员要熟悉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把关,每一笔业务,必须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手续齐全方可付款。3、工资、奖金由财务部门每月定时组织发放。加班费、劳务费等,由各部门自己造册,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领取。4、特殊的情况的奖励和其他业务支出,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销。五、差旅费审核制度1、因公出差者必须事先填先填写申请书,报经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办理借款手续。2、出差借支的备用金,应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核定。3、出差归来后,必须在一星期内办理结算手续。4、财务人员应按照学校和国家规定的有关出差标准,进行严格审核,对于超标准部分,一律拒付。六、票据管理制度1、财务部门应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各类合法票据(支票、收据、发票)。2、票管员对购入的各类票据必须做好登记保管工作,并定期做好归档工作。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账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具体包括记账凭证、会计账薄、各种签收单),还包括电算会计磁盘备份数据。2、会计档案要逐项清理,及进装订成册。3、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未经主管领导或财务负责人同意,不准外部门人员调阅会计档案。4、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签订、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注册。武汉市第十一中学工作量津贴方案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以“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拉开档次”为原则,淡化“大锅饭”平均主义分配方法,鼓励全体教职员工多做工作,做好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此津贴发放试行方案:一、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1、教师工作量按各学科教师实际课时量折算成标准课时计算,标准课时为12课时/周2、各学科按部颁标准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的周课时量乘上本学科折算成标准课时,折算办法如下:语、数、外学科周课时量×1.2=标准课时理化学科周课时量×1=标准课时量其它学科周课时量×0.86=标准课时量学科周课时量标准标准课时系数政治140.86语文101.2数学101.2外语101.2物理121化学121生物140.86体育140.86历史地理140.86音乐美术140.86劳技140.86计算机140.863、每月按4.5周计算4、每标准课时津贴为20元5、高三年级高考学科标准课时折算方法为:实验班:周课时×1.6×本学科折算系数普通班:周课时×1.4×本学科折算系数非高考学科按照正常方法计算6、高一、高二实验班、分校班高考学科标准课时折算方法:实验班:周课时×1.4×本学科折算系数7、早自习下班辅导的语文,外语两科按要求每周下班2次,每次15分钟者加计1个标准课时。8、跨年级任课教师加所跨课时量少的班级周课时的一半合并折算成标准课时。9、班主任:普通班500元/人·月10、有关兼职工作补贴:①教研组长200元/人·月②备课组长100元/人·月③工会委员、工会组长50元/人·月④体育教练员500元/人·月⑤干部兼课干部兼课超出满负荷量1/4的课时,超出部分按学科折算系数折算成标谁课时发放津贴。二、干部职员工作量计算方法1、干部职员工作量实行等级划分计算方法干部职员最高档(校级正职)为工作量排名前20位教师(含班主任津贴,不含老年津贴)的平均值×0.9确定为一级。三、兼职教师可折合课时或津贴计入工作量四、标准课时津贴随学校经济效益好坏浮动五、在执行上述方案同时,把考勤奖132元并入工作量中六、老年津贴女50岁以上,男55岁以上发放老年津贴200元/人·月。七、有下列情况者,酌情扣除工作量奖1、备、教、改、导、考、析诸教学环节未落实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工作量津贴1/2至全部。2、学生评教不良反映较大者,扣除被调查前各月津贴的1/3至全部。3、不按规定参加政治不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扣除当月工作量奖50元/次,未参加升旗扣除当月津贴50元/次。4、不按时完成教科研任务者,酌情扣除工作量津贴的1/4-1/2。5、迟到,早退一次扣除30元/次,无故旷工一节扣除当日工作量的一半,无故旷工2节,扣除全部工作量。无故旷工三节(含三节)以上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另行处理。6、兼职工作未按学校要求完成者,扣除当月兼职津贴的1/2至全部。7、干部、职员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或出重大失误,或群众反映较大者,酌情扣除当月津贴的1/2至全部。8、班级管理未达政教处要求者,扣除当月班主任津贴1/3至1/2。9、体育教练员未按要求达到训练时间和任务的扣除当月津贴的1/3至全部。10、病、事假必须先请假,批准后方有效。病假一天,扣除当日全部工作量,病假达五天者扣除当月工作量1/2,病假达半月者,扣除当月全部工作量。事假达3天者,扣除当月工作量1/2,事假达4天者,扣除当月全部工作量,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五天,超过者还扣工资和年终奖。病事假超过上级相关规定的,按上级规定处理。11、违反师德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当月津贴的1/3至全部,严重的还要另行处理。本讨论稿如经过教代会通过,即可执行。八、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武汉市第十一中学关于20%工作量津贴发放的办法根据八届三次教代会精神,学校制定了新的工作量方案,对工作量的80%学校已经按月按量予以发放,对其中20%部分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每学期按学生评价、常规检查,学生考评成绩予以结算。对考评合格者按100%全额下发,考评达不到要求的按下列标准予以扣除。一、干部1、在教育局年终目标考核中学校未达优良等级的扣除书记、校长的全部奖金。2、在教育局的目标考核中分项管理未达标准而扣分的,扣除分管书记、校长、主任的全部奖金。3、在分管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的,扣除分管领导的部分至全部奖金。4、在年终考评或考核中合格率未达到70%的干部,扣除津贴20%—50%。二、教师1、考试成绩学生成绩离均差低于学科满分值的-5%视为不合格,期中不合格扣除浮动奖金的30%,期末不合格扣除浮动奖金的60%。2、学生评价学生评价不满意率达到30%以上,扣除浮动奖金的20%。3、常规检查常规检查没有按要求没有完成任何者扣除20%三、职员1、在本职岗位上未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及目标者,扣除奖金的60%。2、在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的,扣除部分至全部奖金。3、在年终考核中,满意率未达到70%者,扣除奖金的20%—50%。四、班主任1、班级目标:未完成学校下达的目标任务者扣除奖的30%—60%2、学生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