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物理实验中心教学管理制度实验教学是高等院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运用实验手段培养学生从实际中认识、观察事物的客观规律,运用严谨的科学思维方法,通过分析、归纳,得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运用相关的技能,独立操作,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一丝不苟的精神和坚忍不拔的工作作风的重要教学实践环节。为了全面推进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加强实验教学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特制订本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指导教师必须做到:1、做好实验课程安排。实验教师应在开学前两周编写完成实验讲义和实验指导书。并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教学的基本要求,制订出个门实验课程的教学大纲,同时按课程大纲的要求,指定出相应实验课程教学计划、实验教学项目及内容、实验教学学时数。2、教师课前必须认真做好准备,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材料是否齐全。每次实验前,教师应认真备课,预做实验,写好教案,对实验项目的目的、要求、原理、步骤、装置、注意事项、重点、难点、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做到心中有数。3、课堂授课要严肃认真,实验前讲授要简明扼要。要认真执行教学大纲的规定,不得随意删减实验项目中的内容或是降低对学生的要求。4、严格执行预习、考勤制度。课前检查学生预习情况,预习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次实验。要认真做好预习检查及考勤记录,对无故不上实验课的学生以旷课论处,并不得补做。对请假确做实验的学生,必须填写“调课申请表”,并由年级主任签字确认,方可由实验教师另行安排时间给予补做。5、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要认真、耐心、经常巡回检查,要及时发现问题并着重进行启发和引导,不要包办代替,对违反操作规程又不听指导的学生应给予严肃批评并中止其本次实验,待承认错误后补做。实验结束后,要逐一检查签字,不合格者一律要重做。6、实验教师要严于律己,不擅离职守,做到课上不脱岗,不做与实验教学无关的任何事。7、实验结束后,学生要填写实验仪器使用登记表,并整理好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检查仪器设备及工具缺损情况。若发现缺损,要立即要求当事人调查,并填写“仪器设备缺损报告单”,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处理。8、要对实验报告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对实验报告要认真批改,指出存在的问题及错误的原因,实事求是评定成绩,不合格的实验报告要退回重写,对报告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分析原因,进行重点讲解。9、每个实验项目完成后,要认真如实填写《实验教学日志》。实验教学日志是了解实验教学进度,分析、研究、改进及考查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也是考核指导教师工作态度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学期结束前要存档、备查。10、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实事求是的给出实验成绩。对每届学生的每个实验项目要选择典型(好、差)实验报告存档。11、为保证实验教学的有序进行,各实验室必须在当年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填报下一学期要开出的实验项目、实验时需要消耗的材料计划。12、认真组织是要考试,客观评定每个学生的实验成绩。13、凡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上岗前必须要试讲,经认可后方可指导实验;对首次开出的实验,上课前实验教师必须试做,确认实验无误后方可开出。14、实验教学过程遇特殊情况需要调、停实验课课程的,必须由该门课程实验教师在实验前三天内提出书面情况说明,实验室主任签字后实验室另行安排。15、实验考核。考核分平时和期末两部分,实验总成绩按平时考核成绩占50%,期末实验考试成绩占50%计算。平时实验考核即教师对学生所做每个实验进行考核和打分,每项实验满分为10分,教师可依据学生使用和操作仪器的能力,观察和分析实验现象的能力、主动排除故障的能力,实验结果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学生的课堂纪律、实验态度、保持卫生等方面的表现确定成绩,迟交或是不交实验报告者扣分。凡无故缺做一次实验的,实验成绩按不及格处理。期末考试要由实验教师根据本门实验的具体特点单独出题对学生进行笔试或是实验技能操作考试。16、加强教师间交流,建立相互听课制度(每月两次),认真填写听课登记表;建立集体备课制度(每周五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