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1、会计档案是存储在磁盘上的会计文件和书面形式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和有关的经济文件以及软件开发的全套文档资料。2、借阅会计档案,若本单位使用时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批准;若外单位使用,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对调阅日期、内容、理由、单位证明进行登记。3、对存放的软盘备份建立登记簿制度,标明存放内容、保管地、正付本别、各次复制时间、各次使用时间及使用情况。4、程序软盘,文档资料,硬盘文件及正式备份软盘,未经许可不得复制、修改和出借。5、备份软盘应装在保护套包装盒内,分别存放在系统管理员和电算主管处,并应保证存放地点的安全、防热、防潮、防磁、防尘。6、磁盘文件半年重新复制一次,并检查会计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对损坏的数据要及时修复。7、其他事项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