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课第2站学会保护自己知识目标: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基本内容并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或技巧。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在知道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基础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促进自己健康成长。教学目标1.如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自我保护?2.预防暴力侵害的基本方法有哪些?3.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基本内容有哪些?自学提示想一想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运用哪些方法或技巧保护自己?知识链接《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第二章家庭保护第十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第十六条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第三章学校保护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第三十三条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第三十四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第三十六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第四十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活动平台拒绝暴力,健康成长1.你有没有受到暴力侵害?--------------------。2.当受到暴力侵害时,你是怎么做的?------------。3.你的家庭或所在学校有没有可能导致暴力的因素?----------------------------。巩固练习题一.辨析题(仅做判断不说理由不得分)家庭虽然是青少年最安全、最温暖的避风港,只要有了家庭保护,青少年就能健康成长。观察与思考题某中学生军军穿着讲究,用钱大方,被同学看做是“小大款”。不久,在学校门口附近,几位陌生人抢劫了他的钱。三天后,他们又要他交出50元,否则就要“修理”他。请你设想一下,军军可能采取哪些措施?你赞成哪几种?并说明理由。教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