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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聊城市城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效实施《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进一步科学合理地配置和开发城市的各类商业资源,促进聊城市商业实现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整体功能,构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的现代商业网络体系,按照国家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精神,配合修编后的城市总体规划,特编制《聊城市城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第二条规划依据1、《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2、《转发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经贸函字[2005]193号)3、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实施手册4、《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年—2020年)》5、《聊城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6、《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7、《聊城市商业分级设置规范》(DB3715/T034--2005)8、《聊城市商业零售业态规范》(DB3715/T035—2005)9、《聊城统计年鉴》;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1、《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4;1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1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第三条规划范围为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界定的规划范围,即一城五区:中心区、开发区、嘉明工贸区、行政文化新区、西部能源仓储区。总面积80平方公里。第四条本规划所指聊城市市区商业网点主要包括市、区、社区级商业中心,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商业街,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和物流园区等。第五条规划的期限近期2006年——2010年远期2010年——2020年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聊城建设成晋冀鲁豫区域性商贸中心城市的要求,依据《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和《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结合本市实际,合理控制总量,突出发展重点,以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出发点,立足于提高城市辐射功能,着眼于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以优化网点布局和调整市场结构为主线,明确功能定位,突出商业特色,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相适应,布局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商业网点体系。第七条规划原则1、以人为本,近远期结合,协调发展原则2、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改造与新建相统筹原则3、大中小型商业并存协调发展原则4、适应经济发展规律,调控功能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第二章规划控制指标和标准第八条市级商业中心基本设置商业零售业态为:大型购物中心和百货店1—2处,以及大型专业店、专卖店、折扣店等;基本商业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其核心商业街长度一般在800米以上。或商业集聚在不少于25公顷的区域范围内。同时配套餐饮、旅馆、文化娱乐、金融、旅游服务、图书报刊和邮电等网点。第九条区级商业中心基本设置商业零售业态为:大型综合超市或百货店1处,以及大型专业店、专卖店等;基本商业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其核心商业街长度一般在500米以上。或商业集聚在不少于8公顷的区域范围内。同时配套餐饮、文化娱乐、金融、旅游服务、图书报刊和邮电等网点。第十条社区商业服务设施控制指标1、每个社区拥有商业服务设施不低于10000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区商业服务设施700-900平方米。2、中型超市:规划设置1处,建筑面积2千平方米以上。3、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中型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4、农贸市场按照500-1000米左右的服务半径设置一处,服务人口一般为1万人。5、配套餐饮、修理、家政、便利店、专卖店、生活服务等网点。第十一条大型商业零售网点控制指标1、大型综合超市:30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一处,服务人口5-10万人,建筑面积3千平方米以上。2、大型专业店:同业种的大型专业店服务半径不少于3000米,建筑面积1千平方米以上。3、大型购物中心:主要规划在市级商业中心或交通便利的城乡结合部区域,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4、大型百货店:主要规划在在市级和区级商业中心设置,市级商业中心规划百货店不超过2处,区域商业中心规划百货店不超过1处,建筑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新建和改建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原则上采取单体设计,单体建设。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少于25%;停车场按0.6-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其中地上停车场不小于30%。其他市政设施参考相关专业规划设置。第十二条商业街要求一般街长200米以上,同业种店面30家以上,功能设施较为齐全,行业聚集度较高,特色鲜明。第十三条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坚持“移出中心区,同类整合,改造提升”原则,在城市中心地带原则上不再新建;现有的面向市区的生活资料市场在市区或市区中心边缘可以保留;零售比重大的中小型商品交易市场升级转型,逐步纳入城市零售商业体系之中;商流和物流逐步分离。物流量大、以区域性辐射为主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交易市场,以及硬件条件较差、配套不齐全的生活资料交易市场,要结合城市规划改造逐步调整出城市中心。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要利用聊城地理位置的优势,建设一批起点较高、功能完善、辐射力强的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群、专业市场,使聊城成为商流、物流的重要集散地。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控制指标参照第十条中相关规定执行。第三章规划发展目标第十四条发展目标以建设区域性商贸中心为目标,通过对现有商业网点设施的改造、调整、扩充、完善、提升,将聊城市商业构建成以大型骨干商业网点为龙头,以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为依托,以各具特色的商业街和中小商业网点互为补充的城市商业体系,再塑城市商业形象,使商业功能与文化功能相结合,传统风格与现代风貌相协调;提高商业现代化、网络化、信息化水平,逐步建成经营布局合理、业态结构优化、服务功能完备、方便居民生活、竞争适度有序的城市商业格局。第十五条预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平均增长15%,2010年达到467亿元,2020年达到1900亿元。人均零售商业营业面积2010年约为1平方米左右,2020年达到1.2平方米左右。第十六条本规划具体配置目标如下一、近期:到2010年,聊城市市区商业网点的配置水平达到全省中等发展水平,基本实现小康社会商业服务目标。1、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达到20处,其中,现状7处,规划新建和提升改造13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人均拥有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0.56平方米。2、符合标准的商业街(区)达到11个,其中现状保留5个,新建1个,提升改造2个,调整业态3个。3、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达到12处,其中现状保留7处,规划新建1处,改扩建4处。4、社区商业初步实现步行10分钟,基本满足社区居民购物、餐饮、修理、家政服务等基本生活需求。二、远期:至2020年,聊城市城区市场繁荣,消费便利、生活丰富,商贸流通设施达到现代化水平,成为鲁西地区最大的商贸中心城市。1、市区级商业中心配置:形成市级商业中心,全面完善市级商业中心的商业网点配置以及区级商业中心配置;初步建设形成6处符合标准的区级商业中心。2、大中型商业网点达到33处,其中现状保留6处,规划新建22处,提升改造5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达到45万平方米,人均拥有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0.6平方米。3、符合标准的商业街(区)达到14个,其中新建和改造14个。4、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达到12处,其中现状保留3处,规划新建3处,改扩建6处。5、每个社区拥有商业服务设施不低于10000平方米,每千人拥有700—900平方米。基本可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需要。第四章商业网点规划布局第一节商业中心规划布局第十七条商业中心分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社区级商业中心三级,包括市级商业中心1处、区级商业中心6处,社区级商业中心13处,基本形成聊城城区商业网点布局的骨架。第十八条市级商业中心位于聊城中心城区,以柳园路两侧地段为依托,北至兴华路,南到利民路。市级商业中心商业零售业态配置基本齐全,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型零售网点。将现有的大型商业零售网点提升:1处大型购物中心(五星购物广场),2处大型专业店,其中百姓购物城为服饰专业店,威尼斯购物中心为文化用品专业店。提升改造前许街。完善基层商业网点。使城区市级商业功能区形成:大型购物中心1处,大型百货店1处,大型综合超市1处,大型专业店3处,商业街1条,基层商业网点若干,以及餐饮、文化娱乐等设施。在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基础上重点提升、调整功能,提升档次,美化环境,形成功能齐全、及购物、餐饮、休闲、旅游、金融、商务、信息等为一体的市级商业功能区。第十九条区级商业中心根据聊城城市特点,确定城北、城南、站前区、开发区、嘉明开发区、行政文化新区6个区级商业中心。1、城北区级商业中心城北区级商业中心位于聊城中心城区,柳园路和双力路交汇处。以区级体育中心、图书馆为依托,进一步发展娱乐、文化、休闲设施,完善配套服务功能。规划新建一个大型综合超市和一个大型专业店,及若干专业店、专卖店等,增加基层网点,增加餐饮、娱乐、休闲及综合服务设施,形成一个新型区级商业中心。目标顾客是本地区居民及部分其它区域顾客。2、城南区级商业中心城南区级商业中心位于聊城中心城区,柳园路和后菜市街交汇处。在现有商业设施基础上,将后菜市商业街进行提升改造,调整其业态,改善购物环境。规划形成:大型综合超市一处,大型专业店一处,商业街两条,以及基层网点若干,增加餐饮、娱乐、休闲设施,将该区建设成为以购物、文化休闲为主,档次适中、功能齐全,满足大众化消费要求的区级商业中心。目标顾客为旅游、休闲人口、本地区居民及部分大专院校人口。3、站前区区级商业中心位于火车站广场东侧,结合区位特点,加快周边地区商业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商业聚集度,增加大型综合超市(华港商城)一处,大型专业店一处,以及基层网点若干,配套餐饮、娱乐设施,完善商业业态结构,突出该中心服务、物流等功能。目标顾客是本地区居民及火车站地区顾客。4、开发区区级商业中心位于开发区,中华路与淮河路交汇处。开发区是以高新技术、外向型经济、教育科技和生活居住为主。规划以现代新型商业零售业态为主导,完善商业服务功能。形成大型百货店和大型综合超市、大型专业店各1处,基层网点若干,配套餐饮、文化娱乐、休闲设施,打造反映时代风貌的新城市商业中心。目标顾客是本地区居民及部分其它区域顾客。5、嘉明工贸区区级商业中心位于嘉明路以北,向阳路以西。结合区位特点,提高商业聚集度,完善服务功能。按区级商业中心的标准,规划形成大型百货商店1处,大型专业店1处及若干专业店、专卖店、餐饮店等以及文化娱乐设施。使其既服务于区内消费者,又满足周边农村人口购物的需求,形成以大众化日常消费为主体的区级商业中心。6、行政文化新区区级商业中心位于开元路以南,昌润路以西。与该区行政、金融、商贸地位相适应,规划建设大型百货商店1处,大型专业店1处及基层网点若干,配套餐饮以及商务、旅游、文化娱乐休闲设施。形成具有现代商业氛围的区级商业中心。目标顾客是会展人流、休闲娱乐人口及本地区居民。第二十条社区级商业中心依据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人口分布的情况,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在距离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1公里左右的居民区,人流集中、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规划建设社区级商业中心,共计13处。每处社区级商业中心:服务人口3-5万人左右。拥有基本商业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中型超市一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同时完善社区购物、餐饮、修理、家政等服务设施,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第二节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规划布局第二十一条大型购物中心:规划设置1处:市级商业中心1处:五星百货(提升改造)第二十二条大型百货商店:规划建设大型百货商店4处,其中现状1处,新规划3处。(1)市级商业中心:金鼎商厦(现状)(2)开发区:新建1处(3)嘉明工贸区:新建1处(4)行政文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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