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党、政两个一把手双双落马.6月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原总经理高怀志有期徒刑二十年,原党委书记王春清有期徒刑13年。天津地铁系统“一号腐败大案”。2009年6月26日,高怀志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检方指控:2003年至2008年间,王春清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受贿合计人民币226万元、港币5万元、1万美元。相比之下,检方指控高怀志的罪名更多:包括受贿、贪污、滥用职权,而高合计受贿达人民币303万元。【想一想】①上述案例中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由哪个机关搜集的?哪个机关给犯罪人进行量刑的?②为什么此类案件要介入人民检察院?它和法院有什么不同?想一想:法院审理案件以事实为根据,打官司讲求证据。在此贪污受贿案”中被告人的犯罪证据显然不是由个人提供的,那么法院是如何掌握其犯罪事实的呢?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范围,大体上分为三大系统:1、刑事法律检察监督;2、民事法律检察监督;3、行政法律检察监督。一、中国检察制度的特点:1、人民性2、专门性3、强制性4、独立性人民性最高人民检察院县级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专门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省辖市、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分院权力机关检察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立法执法司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门性:独立性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省辖市、自治州检察院县级人民检察院省级人大市级人大县级人大省级人民检察院分院二、人民检察院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兵团和军级军事检察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市级人民检察院县级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军区、军兵种级军事检察院其他专门检察院(县级)铁路运输检察院其他专门检察院(市级)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一、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二、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四、依靠群众开展检察工作原则五、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三、检察官制度(一)任职条件:1、中国国籍2、年满23周岁3、拥护宪法4、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5、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担任省检或者最高检的,工作满3年;获得研究生学位的,分别为1年和2年。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检察官。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二)任职回避:1、不得兼任人大常委会成员、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2、检察官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1)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3)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二)任职回避:组织同一检察院同一业务部门相邻检察院任职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三)辞职和辞退:1、辞职:按照公务员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办理。2、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辞退:(1)年度考核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3)因检察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需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日或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5)不履行检察官义务,经教育不改的。(四)免除职务:1、丧失中国国籍的;2、调出本检察院的;3、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4、经考核不称职的;5、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6、退休的;7、辞职或者被辞退的;8、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五)惩戒:(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贪污受贿;(三)徇私枉法;(四)刑讯逼供;(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检察工作秘密;(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四、检察工作基本运行机制(一)、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1、自侦案件的范围•A、贪污贿赂犯罪(刑法第八章及其他章节中规定按第八章相关条文处理的)•B、渎职犯罪(刑法第九章)•C、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郑州检察院立案调查房妹之父被举报受贿6000万2013年01月09日07:12法治周末人民检察院办理自侦案件程序、机制1、受案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制度。案件登记制度。保密制度。案件分流制度。分级备案制度。2、初查3、立案4、侦查自行侦查制度1、自侦后的处理1)符合起诉或者不起诉条件的,制作“起诉意见书”或“不起诉意见书”,移送审查起诉部门。2)对于有足够证据证明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侦查部门直接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委会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案例:11月2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据了解,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包括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佩信等。此前,经公安机关连日侦查,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静安区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对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负有重大责任,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在这则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充分行使了何种职责和任务?(二)、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人民检察院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或决定逮捕。警方以强奸罪申请批捕李天一检察院7天内出结论2013-03-0311:41:32来源:人民网昨天,公安机关对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罪一案报送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海淀检察院少检处已接收相关材料,并将在7天内对是否批准逮捕作出结论。记者了解到,提审期间,李天一等人能对整个案发情况一一作答,交代案情与受害人报案反映一致。此外,警方对涉事酒吧、湖北大厦开房地点的调查和取证也颇为顺利,这些均使得案件进展较为顺利。因而,警方于昨天上午,向海淀检察院报送了案件的相关材料,申请对李天一等5人批准逮捕。记者了解到,目前李天一等5人被警方报送批准逮捕所涉嫌的罪名为强奸罪。另外,由于李天一为未成年人,目前这一案件的批准逮捕审查,由海淀检察院少检处负责。按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将在7天内对是否批准逮捕李天一等人作出结论,截止日期为下周五.(三)公诉制度1、除自诉案件外,刑事起诉都由检察院负责。2、提起公诉是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审判的必经阶段。3、对于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应进行审查: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4、审查后的处理1)决定提起公诉。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2)决定退回补充侦查。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以两次为限。5、审查后的处理3)决定不起诉。A、认为不构成犯罪的;B、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免除刑罚的;告诉才处理而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C、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刑或免除刑罚的,可以决定不起诉。D、证据不足不起诉。一般以两次补充侦查为前提。决定不起诉的应当立即释放在押嫌疑人。四、检察的主要制度(一)公诉制度6、出庭支持公诉1)控诉2)辩论3)对庭审活动进行监督庭审录像(四)、刑事立案监督1、监督的情形1)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而不立案侦查的;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3)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服公安机关立案决定的投诉。2、立案监督的方式——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在7日内书面答复。3、通知立案或撤销案件——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立案,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立案;认为立案理由不成立的,通知撤销案件,公安机关无异议的应当立即撤销。4、对于侦查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可以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建议。(五)、侦查监督1、侦查监督的对象:所有的侦查机关,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缉私局、监狱、军队保卫部门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2、侦查监督的内容:1)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诱供的;2)对被害人、证人以体罚、威胁、诱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3)伪造、隐匿、销毁、调换或者私自涂改证据的;4)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的;5)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6)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7)在侦查过程中不应当撤案而撤案的;8)贪污、挪用、调换所扣押、冻结的款物及其孳息的;9)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决定的;10)违反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11)有其他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的。4、侦查监督的途径和方式: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2)派员参加重大案件的讨论和侦查3)受理、审查诉讼参与人的控告4)审查公安机关执行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5、侦查监督后的处理:1)口头通知纠正2)书面通知纠正3)立案侦查或者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审判监督制度1、对于刑事审判既可以实时监督也可以事后监督1)对于刑事审判程序问题,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2)对于刑事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可依法提起抗诉;3)对于已生效的刑事裁判,可以依法提起抗诉进行再审。2、对于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只能进行事后监督:即在民、行裁判生效后依法提起抗诉要求再审。四川乐山沙湾:监督纠正一起宣告死亡案09年9月,一起普通的宣告死亡案件,法院在判决时确认被宣告人是“意外死亡”,造成保险公司面临赔偿20万元意外伤害险赔偿金的局面。保险公司认为“意外死亡”证据不足,向检察机关申诉。该案在检察机关介入监督后,法院通过再审,撤销了原判决。海南琼中:督促抓捕在逃人员16人09年11月23日海南省琼中县检察院日前调研发现,该县公安机关近年办理刑事案件存在捕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突出问题,遂指定专人对2008年以来各类刑事案件内卷和侦查卷进行审查,一方面找出重点监督的案件,整理出在逃人员的信息资料;另一方面与公安机关协调,督促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追逃。截至11月13日,在该院监督下,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16人,均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讨论:(1)上述材料中人民检察院对哪个机关进行监督检查?为什么要对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这样的监督体现了我国检察机关的何种办案原则?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专门职能就是从事法律监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七)刑罚执行和监所监督制度1、对死刑判决执行的监督。执行时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2、对监所的监督。主要是是否交付执行,执行变更,追诉新罪、漏罪,发现错判和罪犯申诉处理等方面的监督。3、非羁押刑的执行监督。主要涉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等的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1、人民监督员的条件和产生1)条件:拥护宪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23岁;公道正派,具有一定文化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