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6/161第一部分合同概述(一)合同内涵(二)合同特点(三)合同主要风险点2020/6/162合同概述(一)合同内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调整的是动态财产关系。(二)合同特点: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坚持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合同主要风险点: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权利义务合同履行违约2020/6/163第二部分合同主体(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二)合同主体的法律风险点(三)合同主体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四)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2020/6/164(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2020/6/165(二)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2020/6/166(三)合同主体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1、合同主体身份认不清『案例一』认错借款人,几十万血本无归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3月,乙向甲借款十多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章。事后,乙拒绝还钱。甲把乙告上了法庭。乙辩称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得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甲的起诉。甲随后起诉A公司,胜诉,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乙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甲的借款,最终血本无归。2020/6/1672、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概念:指代理人虽然不具有代理权,但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案例二』员工签单,公司买单A房地产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甲、乙两人从2012年4月至2013年5月期间,在B餐饮娱乐公司进行签单消费,单位名称一栏都注明为“A公司”,消费目的为A公司员工用餐或公务接待等,A公司支付了部分消费款,剩余签单欠款共25000元。后甲、乙两人离开A公司,B公司知悉后多次向A公司催收欠款,A公司以甲乙两人并无授权签单消费为由拒绝支付欠款。B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其法律后果应当由A承担,因此支持了B公司的诉讼请求。2020/6/168(四)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1、审查主体法人:审查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信誉状况、资质等级等情况。非法人单位:审查其是否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外方当事人:是否合法存在;是否为法人;名称、注册地等。自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保证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其他:特殊行业的当事人,需审查对方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2、认清主体身份2020/6/169第三部分合同标的(一)合同标的——交易指向对象?(二)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点(三)合同标的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四)合同标的风险防范要点2020/6/1610(一)合同标的——交易指向对象?明确合同交易内容不同类型的合同,其标的也存在区别,比如买卖合同的标的一般为物,而服务合同的标的为服务。明确了合同标的便明确了合同的交易内容。重要性在贸易实践中,对合同标的物的确定是买卖双方订立合同的关键环节,在复杂的交易中,标的物有可能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可能对合同效力产生重要影响。2020/6/1611(二)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点1、合同标的不合法。2、合同标的不可能给付。3、合同标的不确定。4、实际交付的标的与合同约定的标的不符。2020/6/16121、合同标的确定性『案例三』合同标的物不清,形成争议甲、乙两单位签订一设备租赁协议,甲方将真空离子镀膜机出租给乙方,双方约定了租期、租金等事项。租期届满时,乙方交付设备时,甲方发现不是其出租的设备。由于时间较长,原办事人员都已离职,从双方的协议中,找不到租赁物的型号或是明显特征,因此引发纠纷。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甲方拉回一台不属于自己的设备,约损失15万元。(三)合同标的常见问题及法律分析2020/6/16132、实际交付的标的不符『案例四』标的物市民杨先生的朋友为其买了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价值4000多元,通过一家快递公司托运给他。日后,速递公司的业务员当面把包裹交给他。杨先生支付给对方50元邮费,签单接收了包裹,但忘记当场验看。稍后,他回到住处打开包裹,发现被骗。于是他带包裹到速递公司进行交涉。由于送货单上没有写明货物的名称、重量和单价等,杨先生也未当场验货,因此双方各执一词,难辨真伪。2020/6/1614(四)合同标的风险防范要点1、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合同标的是否合法,是否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2、审查合同标的相关条款,查明合同标的名称是否确定。3、根据不断变动的现实条件,审查合同标的是否可能给付,明确合同的效力。2020/6/1615第四部分合同权利义务(一)合同权利义务——具体交易内容?(二)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风险点(三)合同权利义务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四)合同权利义务审查要点2020/6/1616(一)合同权利义务——具体交易内容?当事人双方应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权利义务是互相对应的,特别是在强调等价有偿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义务相对平衡。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义务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实际交付标的物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交付必要的有关资料按期交付标的物按照约定地点交付标的物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瑕疵担保义务2020/6/1617(二)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风险点1、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清,对标的物数量、质量、包装、运输、风险、检验标准或是检验期间等缺乏明确约定。2、对法律规定的义务认识不清。3、对自身的权利没有充分认识,无法充分保护自身利益。2020/6/1618(三)合同权利义务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1、缺乏包装条款『案例五』包装费由谁负担?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乙向甲购买加工成品建筑材料,共计货款45万元,但未约定包装标准和费用等问题。后甲自行以木箱包装了货物并按约交付给乙,要求乙支付货款45万和包装费3万。乙收到货物后支付了货款45万元,但不肯支付包装费。自此甲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乙索要货物包装费3万余元以及利息。法院认为在双方未约定包装标准和费用的情况下,按合同法第150条的规定,甲应采取通用或者足以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用木箱包装货物是甲应履行的义务。因此,法院未支持甲的诉讼请求。2020/6/16192、交付地点约定不清『案例六』误解交货地,运费多开支深圳A公司与广州B公司签署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仓库交货。但未约定是买方仓库还是卖方仓库。卖方通知买家到广州的卖家仓库提货,买家采购人员才发现出现理解错误,结果买家自己付费请运输公司到广州提货,费时费钱。2020/6/16203、瑕疵担保义务概念:卖方需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指出卖人对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应担保其有依通常交易观念或当事人的意思认为应当具有的价值、效用或品质。种类:质量(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瑕疵担保义务。2020/6/1621『案例七』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常某租赁方某门面房,用于开办饭馆,月租12000元,常某另外支付方某保证金3万元,如常某违约则该保证金不予退还。日后,房顶原有的裂缝不断加大,饭馆也出现亏损,常某不想再继续经营,便以该房存在严重危安全隐患为由提出要求退租,并要求返还该3万元保证金,遭方某拒绝后,将方某诉至法院。方某辩称,常某在租赁时已经知道房屋原有裂缝将继续扩大,其退租的真正的原因是饭馆盈利状况不佳。诉讼中法院委托鉴定部门就此房屋进行了司法鉴定,结论该房屋系危房,不适合居住。后法院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33条支持了常某的诉讼请求。2020/6/1622(四)合同权利义务风险防范要点1、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质量、数量、包装、检验等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2、明确合同义务。3、明确自身所拥有的各种权利,充分保护自身利益。2020/6/1623第五部分合同履行(一)、合同履行——如何交易?(二)、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点(三)、合同履行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四)、合同履行风险防范要点2020/6/1624(一)合同履行——如何交易?概念: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合同的履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应该发生的法律效果,是构成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2020/6/1625(二)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点1、没有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或是履行合同义务没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2、没有充分利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3、合同变更、转让或解除时没有履行相关法律程序。2020/6/1626(三)合同履行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1、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案例八』你不付款,我不交货2008年6月20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钢材,总价款450万元,但未约定付款具体时间。合同签订后,甲未在交货时间支付货款,则乙可以拒绝交付钢材。2020/6/16272、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案例九』你亏损严重,我停止履行某电热厂从某煤矿厂购煤,约定交货期限为2011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11年10月30日。9月底,煤矿厂发现电热厂经营不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并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电热厂已无付款之可能,此时煤矿厂可行使不安抗辩权,要求电热厂提供担保或者解除合同2020/6/16283、顺序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案例十』质量有问题,可拒绝付款某电热厂从某煤矿厂购煤,约定交货期限为2011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11年10月30日。9月底,矿场交付约定数量的煤,后电热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附近燃烧,此时电热厂可以拒绝交付货款。2020/6/16294、合同变更(合同法第77条)《合同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的,推定为未变更。”2020/6/16305、合同解除(合同法第93、94条)①单方解除(约定、法定)法定:第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二,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第三,法律规定的其它。『案例四』某水果销售公司与某运输公司签订水果运输合同,约定由运输公司将一批水果于1天内运到,然而运输公司却在第5天将水果运到,第2天水果已经腐烂变质,此时水果销售公司有权单方解除运输合同,并要求运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②协议解除2020/6/16316、情势变更(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案例十二』合同签订时的背景发生重大调整深圳A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负责上海地区客户的售后服务工作,由于客户取消订单,上海分公司业务基本停止,A公司计划关闭上海分公司。在上海分公司关闭的影响下,A公司解除与上海分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2020/6/16327、债权转让(合同法第80条)『案例十三』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该转让不对债务人产生效力甲对乙享有10万元债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了丙,但未通知乙,则该债权让与对乙不发生效力。若乙向甲支付10万元后,乙的债务因履行而消灭,丙只能要求甲将10万元返还给自己。2020/6/1633(四)合同履行风险防范要求1、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坚持诚信信用原则。2、充分利用合同履行中的各种权利,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3、合同变更时应签订书面协议,需要履行通知、登记等法律程序时,需及时履行。4、合同转让时需履行相关法律程序。5、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需要履行通知等法律程序。2020/6/1634第六部分违约(一)违约——交易存在问题,如何处理?(二)违约的法律风险点(三)违约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四)违约风险防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