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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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检验科制度汇编2011年12月修订版2检验科工作制度一、检验科工作制度1.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领导及正确安排,遵守医德行为规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事之间要互帮互助、团结协作,共同把工作做好。2.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业务理论水平和技术操作能力,更好的为医、教、研工作服务。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审核检验结果,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防发生差错事故。4.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5.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6.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7.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8.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要定期校正仪器、鉴定试剂。39.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10.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检验方法。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11.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2.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3.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新引进或维修后仪器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杜绝使用过期试剂。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有记录、有分析、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5.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6.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三、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41.加强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意识。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污染”的防范工作,并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3.使用强酸、强碱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腐蚀仪器和衣物。4.产生毒性或腐蚀性气体的试验应在通风处进行,带有腐蚀性试剂,废弃之前先用清水稀释后,再倒入下水道。5.贵重仪器、物品等设专人保管、定期维修,存放柜箱要加锁。6.加强对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及危险、剧毒化学试剂等的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对剧毒药品有专柜保存,并做好应急处理及防护工作。7.检验室备有常用消防设施及专用灭火器材,接受消防安全及使用灭火器材的教育,对各种电器、电路按规定安装使用。8.检验科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9.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分管领导,请求协助解决,并不断协商、汇报,直到问题解决。四、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5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5.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五、检验科卫生制度1.每天打扫、拖擦地面、地板、擦抹台面。定期擦抹门窗及玻璃、桌、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科室整洁。2.不在检验室吸烟、进食,不乱丢纸屑等。3.按照院内感染管理规定、消毒隔离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实验室的卫生工作4.个人服饰、行为必须符合实验室的卫生要求。六、检验科继续教育与进修管理制度1.科室固定一名和专职人员专门负责进修、实习生的带教工作。2.全科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政治时事、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3.坚持以结合专业在职学习和自学为主。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4.根据工作表现、专业需要和科室条件,选派专业人员参加省内外学习班或学术交流会。必要时,选派专业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回科后有责任向全科传达、交流。65.进修、实习人员在各专业组工作期间由专业组负责人管理。专业组负责人是进修、实习生的主要带教老师,其他工作人员均有责任对进修、实习生进行讲解、示范和操作指导。6.进修、实习人员的整个检测过程必须在本室工作人员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化验结果必须由本室工作人员审核、签发。7.所有进修、实习生必须全程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8.进修、实习生请假3天以内必须由专业组负责人和分管主任共同批准,请假超过3天必须由医院科教科批准。9.科主任要定期检查、考核、总结继续教育和进修实习工作的情况,促进科室科研教学水平的提高。七、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1.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支出的原则出发,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2.确定专人负责管理试剂,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账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3.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4.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加盖红印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及业务员的身份证明。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7字。必要时发票需经科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5.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验冰箱温度。剧毒、易燃易爆品要按要求保管。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保存。6.确需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制量及配制人。八、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1.各种检测仪器按医疗器械进行登记,专人保管,制定操作规程。仪器资料要妥为保存,以便查询。定期检修保养和按规定办理报销、报废手续。2.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者不能独立操作,无维修知识和技能者不得随意拆卸检修。3.精密仪器,设专室存放,实行定人使用、保养、保管责任制。无关人员一律不得使用。4.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关复原位。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修记录。5.各种精密仪器、器械,须经校准合格后使用,计量仪器应按市技术监督局规定每年实行强制检定。6.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7.进修、实习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8指导老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8.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9.新购仪器、器械、须经正确的管理渠道、经营渠道引进。组织检测验收、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帐。10.各种仪器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格保养程序,经常保持仪器处于灵敏状态。仪器室内严禁存放挥发性、腐蚀性的化学物质,注意防潮和防爆晒。11.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12.实验室负责人要经常了解、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九、检验科查对制度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2.每次检验,检验师应对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3.采集标本时:3.1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交费情况。3.2住院病人:认真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检测项目、标本(质、量),同一病人,多张申请单时,认真查对各申请单的临床资料是否一致。4.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95.检验后,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6.发报告单时,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检验结果。7.血型及输血检验时,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标本、血袋编号、标签是否完整,标本和诊断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献血员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试验结果,血袋是否有破损及血液质量。试验结果除肉眼观察外,必须用显微镜观察结果,以防弱凝集遗漏。复核者应认真核对一次标签、血型、Rh血型及交叉试验结果后,签上核对者姓名。十、检验标本管理制度1.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标本应注明“急”。3.门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中心抽血室工作人员抽取,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急诊值班人员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4.抽血全部使用负压真空管,一人一带一垫一针,无菌操作。5.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6.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7.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10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标本应注明急。8.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9.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10.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原则上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11.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12.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13.候检标本保存的前提是不影响检测结果,所有因放置时间过长可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如血糖、血钾)不允许作为候检标本保存。14.候检标本的保存条件视检测项目的不同而定。15.候检标本的保存由各实验室项目检测者负责。16.除尿液和粪便标本外,其他标本检查完毕后,一律置冰箱保存711天才能弃去。17.各室标本应按测定日期分别保存,以便查找。18.保存的标本在临床医师或患者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检测结果重新复查。19.保存到期的标本集中放置丢弃在黑色胶袋中,由工人密封完毕后,送到医院医疗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20.对使用完毕的细菌培养基,回收使用的要高压灭菌后进行洗刷,一次性的细菌培养基按一般医疗垃圾处理。十一、医院检验科标本拒收拒检制度病人标本的正确采集是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也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检验质量,特制订不合格标本的拒收、拒检制度,拒收拒检的不合格病人标本包括:1.符合拒收拒检的不合格病人标本的范围:1.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血液标本。1.2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