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管理办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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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武地铁〔2012〕348号关于印发武汉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所属各单位、公司各部门:根据《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关于政府投资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预选承包商的意见》(武城重[2008]2号),为加快推进武汉轨道交通建设,规范参建单位合同履约行为,确保轨道交通建设质量安全,公司组织对《武汉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管理办法》(武地铁〔2011〕381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武汉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管理办法》(武地铁〔2011〕381号)、原《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武地铁【2011】474号)、原《武汉地铁设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武地铁【2011】551号)、原《武汉地铁勘察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武地铁【2011】552号)、原《武汉地铁安全预警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武地铁【2012】71号)作废。特此通知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主题词:地铁集团印发合同履约考评管理办法通知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12年10月19日印发共印120份武汉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管理办法为加快推进武汉轨道交通建设,规范参建单位合同履约行为,强化项目实施有效的管理,奖优罚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依据《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关于政府投资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预选承包商的意见》(武城重[2008]2号)文件,特制定本办法。一、考评依据(一)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二)公司与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土建(含风水电)施工单位、装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及安装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安全预警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三)公司发布的《质量安全生产周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月度现场考评》、《工程质量管理缺陷和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试行)》(武地铁建【2011】6号)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和管理缺陷的处罚规定》(武地铁建【2011】7号)。(四)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二、考评范围公司轨道交通勘察设计、建设、土地综合开发、市政、代建、设备安装、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等工程项目均纳入考评范围。各条线综合一起评分,对已开工至工程竣工前的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考评,因故停工6个月以上的项目不参加合同履约考评。三、考评方式由建设事业总部或土地综合开发事业总部(以下简称两总部)、质量安全部、总工办、纪监审计室、合约法规部等有关部门现场考评,原则上每半年一次,综合评分排序。对勘察、设计、土建(含风水电)施工、装饰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安全预警、设备及安装、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分别进行考评。四、考核评分考评依据合同和公司相关文件,分别编制《武汉地铁土建施工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武汉地铁监理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武汉地铁第三方监测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试行)》、《武汉地铁设计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试行)》、《武汉地铁勘察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试行)》、《武汉地铁安全预警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以计分的方式进行。五、考核评定考核评分以合同标段(项目部)为单元,考核评定以参建单位为对象。若一个单位参与多个合同标段,则取其各标段中最低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若有联合体的标段,按联合体考核评分分别计入各单位得分,仍取其各标段中最低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85—75分(含75分)为良好,75-65分(含65分)为合格,低于65分的为不合格。六、奖罚实施公司在每次考评结束后,将对全体参建单位通报考评结果,并将通报发至各单位的总部或上级部门。公司还将考评结果在武汉地铁集团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将考评结果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奖励根据考评结果,在一年中连续二次取得“优秀”等级的单位将获得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年度《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荣誉证书,其在下年度的武汉地铁项目招标中资格预审免检和招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根据考评结果,在一年中取得一次“优秀”等级且没有“不合格”等级的单位在下年度武汉地铁项目招标中资格预审免检。根据考评结果,在一年中取得一次“良好”等级且没有“不合格”等级的单位在下年度武汉地铁项目招标中资格预审加分。(二)处罚根据考评结果,在一年中考核有“不合格”等级的单位,纳入公司工程项目不诚信行为记录,记录影响期1年,在下年度武汉地铁项目招标中资格预审不予通过。若下年度无同类招标项目,则影响期顺延。七、附则该《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并正式行文,执行之日起,原《武汉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管理办法》(武地铁〔2011〕381号)、原《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武地铁【2011】474号)、原《武汉地铁设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武地铁【2011】551号)、原《武汉地铁勘察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武地铁【2011】552号)、原《武汉地铁安全预警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武地铁【2012】71号)废止。附件:1、《武汉地铁土建施工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2、《武汉地铁监理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3、《武汉地铁第三方监测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4、《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5、《武汉地铁设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6、《武汉地铁勘察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7、《武汉地铁安全预警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8、《武汉地铁集团招标代理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试行)附件1武汉地铁土建施工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为加快推进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规范土建施工单位合同履约行为,对土建施工合同项目部实施有效的管理,奖优罚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安全、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等建设目标,特制定本细则。第一条本细则评分对象为参与武汉地铁土建施工项目建设的全部单位(以下称施工单位),以施工合同标段为单元,各条线综合一起评分。第二条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对施工单位实施综合评分管理。采用百分制及奖励加分,具体分配如下: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到岗情况(满分13分)(1)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相符、没有更换的,得6分;更换项目经理的且获得建设事业总部或土地综合开发事业总部(以下简称两总部)书面批准的,得4分;如果项目经理没有到位或没有获得两总部书面批准更换项目经理的,得0分。(2)施工单位的项目总工与投标文件相符、没有更换的,得2分;更换项目总工获得两总部书面批准的,得1分;更换项目总工没有获得两总部书面批准的,得0分。(3)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与投标文件相符、没有更换的,得2分;更换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且获得两总部书面批准的,得1分;更换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没有获得两总部书面批准的,得0分。(4)以上三人按规定到位的出勤率达到75%以上时,每人得1分,共3分;出勤率在50%-75%之间时,每人得0.5分,共1.5分;出勤率在50%以下时,得0分。2、施工单位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满分4分)(1)施工单位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的,得3-4分。(2)有组织机构但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得1-3分。(3)组织机构不健全的,不得分。(4)管理不善或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等,两总部发函给其上级管理单位要求加强管理的,每发一次函,扣罚0.5分;地铁集团公司发函的,每发一次函,扣罚1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函的,每发一次函,扣罚2分;扣满4分为止。3、工程进度进展情况(满分20分)(1)将两总部每月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每半年汇总一次,半年内完成工程进度计划和形象进度的100%及以上,得20分;半年内完成工程进度计划在60%(含)-100%之间的,以其工程进度计划完成率A%乘以20,即得施工单位得分为20*A%;半年内完成工程进度计划在60%以下的,得8分。(2)两总部明确的关键节点工期未能按时完成的,得0分。4、质量检查活动(满分16分)将公司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结果每半年汇总一次,取各次平均值,排名在前25%(含25%)的施工单位,得分16分;排名在前25%-50%(含50%)的施工单位,得12分;排名在前50%-75%(含75%)的施工单位,得10分;排名在后25%的施工单位,得8分。每半年将质安部的《质量安全生产周报》汇总一次,凡巡查有一般质量问题(指表面质量缺陷,可持续整改的问题)的标段,每次扣1分;质量问题较严重以上的(指结构施工完成后需要返工,或是施工工序存在严重漏项的问题),每次扣2分;整改情况不及时、不报告的,扣2分;扣满16分为止。每半年将建设事业总部的《质量处罚通知单》汇总一次,凡被处罚在500元—1000元(含1000元)的标段,每次扣1分;凡被处罚在1000元以上的,每次扣2分;扣满16分为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指工程倒塌或报废;或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当年合同履约考评为“不合格”等级,下年度不能参加武汉地铁项目投标。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指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1亿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情况),整个合同执行期间不再参加合同履约考评,三年内不能参加武汉地铁项目投标。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考评(满分18分)(1)将公司每月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考评结果每半年汇总一次,取各月平均值,85分以上(含85分)的施工单位,得12分;85分—75分(含75分)的施工单位,得8分;75分—65分(含65分)的施工单位,得5分;65分以下不得分。(2)对施工监测单位管理到位,监测数据及时分析上传(以预警系统收到上传数据统计为准),得3分;监测数据未能及时分析上传,扣1-3分。(3)每半年将质安部的《质量安全生产周报》汇总一次,凡巡查有一般安全隐患(指一般性违规行为和管理缺陷)的标段每次扣0.5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指可能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重大问题),每次扣2分;整改情况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扣满18分为止。每半年将建设事业总部的《安全处罚通知单》汇总一次,凡被处罚在500元—1000元(含1000元)的标段,每次扣0.5分;凡被处罚在1000元以上的,每次扣1分;扣满18分为止。(4)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当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评得0分,当年合同履约考评为“不合格”等级,下年度不能参加武汉地铁项目投标。(5)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整个合同执行期间不再参加合同履约考评,三年内不能参加武汉地铁项目投标。6、甲供、甲控材料使用及配合情况(满分8分)(1)根据两总部资料,及时支付甲供材料货款的施工单位,得5分;拖后延误支付甲供材料货款占应支付数20%以内(含20%)的施工单位,得3分;拖后延误支付甲供材料货款占应支付数20%-40%(含40%)的施工单位,得1分;拖后延误支付甲供材料货款占应支付数40%以上的施工单位,得0分。(2)与甲供材料供应商配合情况,根据供应商对其评价,得0-2分。(3)甲控材料采购全部按合同要求、没有更换的,得1分;甲控材料采购不满足合同要求,也未取得两总部书面批准的,得0分。7、农民工上岗培训及工资支付、员工保险办理、工程专业分包审批备案(满分11分)(1)农民工上岗培训达到100%,得2分;上岗培训在85%(含)以上,得1分;上岗培训在85%以下,得0分。(2)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得1分。(3)已办理施工单位员工保险,得1分;已办理劳务工保险,得1分。(4)专业分包(以两总部书面批准为依据)需备案,如商混、地基加固、防水施工、劳务人员等,每个得1.5分,最多得6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