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后卫生防病工作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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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后卫生防病工作技术指南目录一、洪涝灾害后卫生防病工作原则二、传染病防控工作三、饮用水安全工作四、食品安全工作五、消毒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1洪涝灾后卫生防病工作技术指南2012年7月21日,我市遭遇了近61年来最大暴雨,部分地区发生了不同程度洪涝灾害,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还有发生暴雨强降雨天气的可能。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下一步“全面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病的发生”的指示精神,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制定了洪涝灾后卫生防病工作技术指南,规范指导灾后卫生防病工作。一、洪涝灾害后工作原则受灾地区防病工作必须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分阶段分层次重点抓好预防控制霍乱、痢疾、甲肝、戊肝、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出血热、登革热、乙型脑炎、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发生,把各种传染病疫情扑灭在暴发、流行之前。(一)加强领导,确保卫生防病工作有序进行我市和各区县疾病预防中心应进一步加强灾后卫生防病工作的领导,明确领导负责人,协调各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做好本辖区内消毒和病媒生物防制、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和饮用水污染事故等各项工作。灾区疾控中心要组织开展本辖区灾后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评估,重点加强与暴雨灾害关联度大的有关自然疫源性疾病、虫媒传染病、肠道传染病等的分析报告,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处理方案,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组2织,积极做好卫生应急人员培训和卫生应急药品、器械和物资的准备工作。(二)加强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洪涝灾害卫生防病信息每日报告制度。在房山、门头沟等重灾区要建立并且加强疫情监测点工作,各级疾控机构要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基层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灾区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要建立一般和重点相结合的监测点,及时分析疫情发展趋势。(三)加强消毒和病媒生物防制,消灭蚊蝇鼠对人群的危害为保护灾区聚集人群,应重点实施对帐篷、窝棚、临时垃圾点、厕所、蚊蝇、鼠类的消毒杀灭工作和做好蚊蝇孳生地的处理。指导在重灾区人群较集中的生活区域内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消毒处理。(四)做好食品监督检查,确保灾区食品卫生安全要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防止群众食用腐败变质的食品,误食被农药和其它化学工业品污染的食品及毒蕈。在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时期,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以保障食品安全。(五)注重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保障饮水卫生是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关键措施。要着重做好分散式饮用水消毒,要鼓励群众喝开水,在没有条件的地3方,要推行用漂白粉及漂白粉精片对饮水进行消毒。饮水消毒措施要落实到每家每户。要划定临时饮水水源区域,并做好水源保护工作。要加强对饮用水的消毒处理,定期进行水质检验。(六)广泛动员,积极做好群众的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结合灾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把简便易行、通俗易懂的传染病、消毒、食品和饮水卫生防病知识教给群众,促进群众自觉地提高自我防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二、传染病防控工作(一)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1、加强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加强肠道门诊监测与管理:各医疗单位严格按照我市卫生局肠道门诊开诊要求,做好肠道传染病的诊治与报告。在本周内各区县疾控中心对辖区内所有肠道门诊完成一次巡查,对不符合《我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开诊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医疗机构应要求立即整改,检验人员能力不足的应及时开展实操培训。各区县疾控中心7月29日前把巡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报市疾控中心传地所。加强灾后霍乱食品、外环境监测:本周内,各区县疾控中心要采集地表水、井水或游泳池水、水产品、熟食品和小摊贩售卖的凉拌菜5类标本,各采样不少于20件,井水或游泳池水不够20件时,应采集所有的井水和游泳池水标本,灾情严重区4县应根据具体情况增加采样量。对采集的标本应及时检测,采样及检测情况于每日16:30前报市疾控中心。阳性标本需进一步填写“霍乱外环境和食品阳性标本信息一览表”。报告内容见附表1、表2。2、加强症状监测工作各区县疾控中心要做好症状监测工作,除在医疗机构开展症状监测外,设居民安置点的区县应该建立健康巡诊制度,在安置点群众中开展症状监测工作,对发热、腹泻、皮疹、结膜红肿、黄疸等症状的患者,应详细询问患者周围人员有无类似症状者,如发现有3人以上的流行病学关联病例,及时进行分析和传染病的排查处理,并按要求把信息及时录入《我市传染病症状监测信息系统》。3、加强传染病的报告工作各医疗机构严格按传染病疫情报告要求进行疫情报告,如因洪涝灾害严重不能开展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告区县疾控中心,由区县疾控中心进行网络直报。(二)提高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的监测与检测能力各区县疾控中心加强实验室实验试剂、耗材储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和及时性,重点做好肠道病原微生物病原学监测和检测。(三)开展传染病预防健康宣传5积极开展传染病预防健康宣传,引导群众注意饮食、饮水安全,加强个人卫生,落实灭蝇防蚊措施,减少传染病发生的风险。健康宣传要点具体为:1、注意饮食卫生注意饮水卫生,建议饮用开水或瓶装水,不要饮用生水或地表水。不食用被雨水浸泡过的或受其他原因污染的食品;不吃未洗净的瓜果;不吃生冷食物;如暂时无新鲜烹调的食物供应,建议食用合格的袋装食品。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夏季高温天气容易发生肠道传染病传播,因此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定要勤洗手,接触了脏东西要洗手,饭前便后要洗手,吃零食前后也要洗手。外出回家后要洗手。洗手时,要用清洁的流动水清洗。擦手用的毛巾必须干净。特别是要关注和加强护理家中的老人和孩子。3、做到生活有规律,避免过度劳累,要注意天气变化,随时增减衣服,积极预防发热和腹泻。4、注意防蚊和灭蝇及时清理居室周边雨水、垃圾,减少蚊虫滋生,同时注意防蚊和灭蝇,防止肠道传染病和虫媒传染病的发生。5、做好畜禽和宠物的管理,做好灭鼠工作对死亡宠物、牲畜等动物的尸体按要求进行处理。防止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66、受灾严重的地区要特别做好厕所、垃圾、粪便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卫生。7、居民要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一旦出现不适,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就诊。腹泻病例一定要到附近医院肠道门诊就诊。(四)加强疫情调查处理工作1、重点传染病的调查处理对霍乱、痢疾、伤寒、副伤寒、感染性腹泻、甲肝、戊肝、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肾综合征出血热、登革热、乙脑、狂犬病等传染病疫情,应严格按我市相应病种疫情处理规范进行处理,做好传染来源溯源、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管理等工作。对于灾区较重的地区应特别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异常波动,及时预警2、聚集性疫情的调查处理症状监测发现传染病聚集性病例时,应及时进行报告与调查处理,必要时可考虑由临床专家会诊后采用预防性服药措施。三、饮用水安全工作针对暴雨引发的饮用水污染,为有效控制介水传染病爆发流行,保证饮用水安全卫生,应采取以下主要饮用水卫生处置措施。(一)摸清受灾地区本底资料7通过我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中的联络点或乡镇政府摸清受灾地区本底资料,包括:1、受灾地区人口资料;2、目前人员发病情况;3、供水污染情况、污染源以及目前对百姓供水采取的措施;4、当地的供水情况,包括水源(是否有备用井)、水处理(特别要求了解是否安装消毒设备,消毒方式,使用情况)、管网等;5、了解当地特别是上游是否有化工企业,是否会导致化学性污染,主要的化学物质种类等。(二)水源卫生防护对集中式给水水源周围进行彻底的卫生清理,包括尸体和污物,要进行彻底清除与卫生清扫,同时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监督管理。同样,对分散式给水水源周围的30~50米之内,也要进行彻底的清理与消毒。(三)供水措施供水措施除紧急修复受损自来水管线外,洪灾后初期应立即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主要有水车送水、分散取水等方式。水车送水不仅方便居民就近取水,而且便于水的卫生防护(如水车密闭),还可以在水车中进行饮水消毒。分散取水方式是临时将一些就近的公共设施(如游泳池)改为蓄水池,应急供水。供水前应对池底与池壁进行彻底的卫生清理与消毒。蓄水后,为防止水质污染要设共用取水桶,或采用浅水泵,取水后要引入装有几个小水龙头的水箱,供人分散取水。(四)水质监测81.每日监测受灾地区水质要对受灾地区现供的饮水,包括罐车和水厂/站(瓶装水除外),进行每日1-2次监测,监测指标包括感官指标和余氯(最后现场测定)。2.涉农地区监测点水质监测结合本次疫情,13个涉农区县要在7月24日提前开展我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中涉及农村地区的662个监测点(包括出厂水、末梢水、学校)水质监测,监测点及监测指标等要求均按照“我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开展。监测结果上报时间分两步,第一步重点指标,包括感官指标、余氯、微生物及特异性化学指标,首先上报,时间最迟在7月26日,其余指标可于第二周完成。(五)饮水清洗消毒因污染停止使用的水厂或水站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首先要调查清楚污染源,如果水源污染,应先使用消毒液对水源进行消毒,在保证水源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再对管网进行清洗消毒。管网消毒方法如下:采用漂白粉等消毒剂,配置余氯为4mg/L左右的消毒水,注满整个管网(根据水压和用户情况分批打开管网末梢龙头,让带有余氯的水注满管网,检查方法:随即抽查部分末梢点,检查余氯浓度是否符合要求)。消毒过程中一定同时要考虑水压,防止爆管和水压不足导致消毒不彻底。待消毒液注满后,静置2-3小时,采用合格的水进行冲洗,至无明显余氯味,采样进行水质分析。分析指标应按照国家标准中42项常规指标的要求及当地重点指标进行,水质合9格后方可饮用。对于清洗消毒后的水厂或水站建议安装消毒设备并保持消毒设备正常运行。(六)开展及时的健康宣传工作通过网络、电视等手段开展健康宣传工作,内容至少包括:告知百姓在目前这个时期必须喝开水,告知百姓简易甄别水质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水不能饮用:①带有颜色的、②带有除余氯外的其他异味、③水质浑浊、④饮水后出现腹泻等),宣传介水传染病相关知识,同时告知百姓出现饮水问题应通过12320进行咨询。四、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一)总体要求1、各区县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检测技术优势,在水灾后对可能发生的食品污染事故开展食品安全检测,起到技术支撑作用。对需要开展的食品污染监测工作特事特办,保证绿色通道,优先检测,对存在的检测品种项目有困难时及时与市疾控中心沟通,市疾控中心将给予全力配合。2、各区县在水灾灾害面前要特别关注(1)灾后集中安置点的饮食供应和集体食堂、寄宿制学校集体食堂的食品制作卫生信息;(2)灾民和救灾工作人员送餐食品卫生的保障;3、各区县疾控中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小分队进入应急状态,做好人员、物资准备。4、做好食物中毒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对受灾区县发生的食10物中毒,要立即上报(非正常时期,可不用食物中毒报告网络直报),各区指定食物中毒处置的联系人,保持通讯畅通。(二)洪涝灾后的食品安全注意事项1、严禁食用因水灾溺死、病死和不明原因死亡的家禽、家畜2、饮用安全卫生水3、防止食品容器和餐具对食品的污染,特别是共同使用的餐具4、防止超保质期、变质食品、伪劣食品进入灾区5、利用天晴,抓紧晾晒,预防粮食霉变6、保管好农药和有毒有害物品,避免误用、误食。(三)洪涝灾后食物中毒的预防1、安全饮水。保证个人饮水消毒,不要喝生水,集体用餐应优先配备清洁用水。2、粮食和原料要在通风、干燥处保存,防止发霉和受虫、鼠侵害。3、预防有毒化学品(农药、亚硝酸盐、砷化物、鼠药等)对食品的污染和误用、误食。4、灾区水域内死亡的鱼类,应考虑水体受到污染,一般都有中毒的可能性。5、不能食用的食物有:(1)被水浸泡过的食物(罐头除外)(2)不明原因死亡的家禽、家畜11(3)被水淹过已腐烂的蔬菜、水果(4)来源不明食品、非专用食品容器包装的食品、无明确食品标志的食品、类似食物的不明物(5)严重发霉的粮食和腐败变质的食物(6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