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珠玑输变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输电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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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220kV珠玑输变电工程线路实施细则监理合同号:02HJ0900045批准:审核:编写:韶关市方安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20kV珠玑输变电工程项目部2009年12月6日2目录1、工程项目概况2、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范围及目标3、监理组织机构4、监理工作内容及职责5、监理工作依据6、主要监理措施7、监理工作程序8、监理工作制度9、施工阶段基本表式10、附图3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韶关220kV珠玑输变电工程2、工程地点:韶关南雄市3、工程参建各方:建设单位:韶关供电局监理单位:韶关市方安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韶关市擎能设计有限公司220kV输电线路施工单位:广东省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110kV输电线路施工单位:韶关市关山供电工程有限公司4、工程项目概况及规模:4.1、220kV送电线路工程:(1)新建220kV墨江—珠玑线路55.3km,导线采用2XLGJ-300/40,并架设36芯OPGW。(2)新建220kV董塘—墨江线路59.3km,导线采用2XLGJ-400/35,并架设36芯OPGW。4.2、110kV送电线路工程:(1)新建220kV墨江—珠玑线路55.3km,导线采用2XLGJ-300/40,并架设36芯OPGW。(2)新建220kV董塘—墨江线路59.3km,导线采用2XLGJ-400/35,并架设36芯OPGW。(3)新建110kV珠玑—澜河单回路线路28.7km,其中110kV全里线全安侧解口进珠玑站线路与本线路同塔架设长约1.7km,该双回铁塔由110kV全里线解口入珠玑站工程建设。(4)新建110kV里东站—黄坑站线路14.8km,导线采用LGJ-240/40,光缆采用24芯OPGW光缆。(5)110kV全安至里东线解口入珠玑站,珠玑—全安(新建1.71km),接口点(原全里线N28),珠玑—里东(新建1.88km),接口点(原全里线N30)。解口段导线采用LGJ-240/40,4光缆采用24芯OPGW光缆。(6)110kV南雄—黄坑解口入珠玑站线路工程,珠玑—南雄(新建5.3km),接口点(原南黄线N52),珠玑—黄坑(新建5.3km),接口点(原南黄线N55)。解口段导线采用LGJ-240/40,光缆采用24芯OPGW光缆。5、工程项目计划实施时间: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6、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级。2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范围及目标2.1监理阶段:施工阶段2.2监理范围: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对施工阶段的六个分部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接地工程、线路防护设施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2.3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级;2.4工期进度目标:按计划目标;2.5投资目标:控制在预算计划范围内。3监理组织机构3.1监理部成立工程开工前,成立现场项目监理部,监理部名称为:“韶关220kV珠玑输变电工程项目监理部”,并启用“韶关220kV珠玑输变电工程项目监理部”印章。3.2监理机构人员安排计划见韶关市方安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文件(韶电监理[2009]49号)《关于成立韶关220kV珠玑输变电工程项目监理部的通知》54监理工作内容及职责4.1主持由各有关单位参加的设计交底、施工图纸会审会议,将设计存在的问题及早发现并在施工前得以解决,会后下发图纸会审会议纪要;4.2审查和签认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及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并得到业主方的签认;4.3对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分包单位及其分包任务范围;4.4协助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编写的开工报告;4.5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情况,定期召开各施工单位参加的协调会,以协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设计、施工、进度及质量问题;4.6对施工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时提出监理意见,并要取得建设单位方的认可;4.7审查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规格数量是否满足工程所需,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检验证明进行审定,发现有不实之处或有明显异常情况时,有权责成材料订购方对材质进行再化验,对运抵现场的材料,有权按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不合格者,责成供方退货,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构件用于工程,以确保工程质量;4.8负责检查工程的基础、立塔、架线、附件安装、接地装置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基础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组织各分部工程的初验,6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的对各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签署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参加建设单位方组织的工程最终验收;4.9参与工程施工中重大技术、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实施;4.10检查工程进度和投资使用情况,审查、核签施工单位的月、季、年等工程统计报表,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参加工程结算审核;4.11督促检查各施工单位分部工程的施工记录,根据施工记录及实际检查记录按验评标准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证,工程竣工时督促施工单位的竣工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及时提供给局质检站的审查,并移交建设单位;4.12编制监理月报,以便建设单位及时了解工程监理情况;5监理工作依据:5.1《合同法》、《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5.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5.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及相关文件。5.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及相关文件。5.5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说明)。5.6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操作规程及验评标准等,主要有:110kV~500kV送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Q/CSG10017-2007)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国南网公司电网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典型表式5.7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政策和规定;5.8建设单位及上级部门对本工程项目所发的文件;5.9创“安全、优质、文明”样版工程标准。6主要监理措施6.1质量控制6.1.1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发现设计不符合现场实际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材料加工及不符合线路安全运行等,及时提出监理意见,并督促设计部门及时提出修改;6.1.2审核施工队伍资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由承包单位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6.1.3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承包单位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施工单位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作较大或实质变更,须报原审批单位批准;86.1.4核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人员配备、施工力量、机具设备投入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6.1.5审查承包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技术管理和质保体系;6.1.6查验进场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填报《主要工程材料报审表》及《主要材料供货商资质报审表》,并附上相应准用证明、出厂质量证明等相关资料。①新材料、新产品须报送有关部门鉴定、确认。②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商检证明文件。③承包单位对进场材料进行自检复试。④监理人员对现场材料进行平行检测、见证取样。⑤经检验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运出现场,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6.1.7特殊工种、质量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承包单位填报《特殊工种人员统计表》。6.1.8审查承包单位的《开工报告》,工程开工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措施已审批;②、施工图已到并已会审;③、劳动力安排就绪并已进场;④、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已进行;⑤、开工所需的材料、机具已进场;⑥、资金已落实;⑦、其它开工条件已具备。9承包单位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开工申请核签程序见附图2。6.1.9线路工程按规程要求一般划分为六个分部,分别是: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接地工程、线路防护设施等,每个分部工程的开工,施工承包商需填报《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和施工“三措”、技术安全交底。6.1.10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控制点的设置及控制手段按输变电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卡)进行,其中“控制手段”解释如下:①观察:指以“目视”、“目测”进行的检查监督。②现场检查、旁站:指现场巡视、观察及量测等方式的检查监督。③量测:指用简单的手持式量尺、量具、量器等方式的检查监督。④测量;指借助于测量仪器、设备进行的检查。⑤试验:指通过试件,取样进行的试验检查等。6.1.11技术复核及预控措施:以下为重要部位及重要工序:线路基础工程;杆塔组立工程;架线工程;线路接地工程。6.1.12工序交接检查:工序交接检查工作流程见附图4。①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②坚持三级检查制度。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班组进行自检、专职检和施工单位检查,认为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填报质量批验收记录表。106.1.1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填报“隐蔽工程见证表”施工、监理双方签字。6.1.14分项和分部工程检查和验收:①分项工程完成施工并自检合格,施工单位填报《分部工程竣工报验单》,附上相关的质量证明资料,如《隐蔽工程记录》或《***检查及评级记录表》等报项目监理机构。②监理工程师复核以上资料并现场抽验、查核。③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和评定,报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全面审核同时报建设单位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分部/分项工程检查记录表”签发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填报《整改报验单》,再组织复查验收;6.1.14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的处理:工程变更即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流程见附图5,设计变更或业主提出的变更流程见附图6。6.1.1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等。质量事故处理流程见附图7。6.1.16行使质量监督权:①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严格执行承发包合同。11②对施工单位的检验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检验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不定期地进行抽检,保证度量资料的准确。③监督施工单位对基础钢材和砼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④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每一次事故。6.1.17下达工程暂停令:施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后,总监有权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返工。①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者。②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③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的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者。④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擅自使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⑤工序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不合格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者。⑥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合格而擅自隐蔽者。⑦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监理工程师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措施不力、效果不好仍继续作业者。⑧已发生质量事故迟迟不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理;或已发生质量隐患、质量事故,如不停工则质量隐患、事故将继续发展;或已发生质量事故隐藏不报私自处理者。工程重新开工,施工单位应提出《复工报审表》,经监理师检查验证认可下达《复工令》。6.1.18质量、技术鉴证: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12证只能由项目总监一人签署,专业质量监理师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6.1.19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或例会:现场质量协调会一般根据现场监理工程师提议,由总监主持;例会时间根据施工情况确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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