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琼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实现培养目标,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是衡量高等学校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第二章目的及要求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在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使学生在以下几方面得到提高:1、调查研究、方案论证、分析比较、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2、设计、计算、绘图与标准化正确选择的能力;3、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撰写论文能力。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总体上考查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术水平。学生应做到以下基本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2、运用所学知识积极探索、创新、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3、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学术性,要对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并表述其研究成果;4、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有必要的相关资料、图表等;5、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一定创见性,要求作者对学术或工程的某一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新的构想或新的发展与完善;6、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必须参阅一定数量的外文资料,并在设计(论文)中反映出来。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规范、符合学校规定和要求,文科专业字数一般不少于6000汉字,理科专业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汉字;外语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要用外文撰写,字数一般不少于4000个单词。第六条工程类等特殊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还应符合相应行业的规范。第三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教务处作为校级主管部门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其主要工作职责是:1、宏观管理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问题;2、负责组织校级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组对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适时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总结、经验交流、评估等工作。第八条各学院分别成立以主管教学领导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程管理。主要包括:1、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2、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条件、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任务书和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校内外专家评阅毕业论文(设计),组建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4、组织开题报告会、组织答辩、成绩评定及优秀论文(设计)评选;5、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各种资料、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6、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7、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材料的整理工作,交所属学院存档。第九条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职责是:1、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制定的实施细则,组织、落实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2、组织审查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任务书和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资格;3、负责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对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控。4、组织本学院初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复审答辩;5、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材料归档工作;6、协调处理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遇到的问题。第十条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也可以聘请外单位具有相应职称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应有实际的设计、实验及学术研究工作经验;治学严谨、求真务实、为人师表。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可指导的学生人数文科不超过10人,理科不超过8人(艺术、工科类另行规定)。指导教师的职责为:1、指导学生选题、作开题报告,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明确学生独立完成的内容和进度计划;2、指导和检查学生收集与课题有关的文献、资料,审阅学生设计方案或论文写作提纲,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前的调研、实验、加工等准备工作;3、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开展,检查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4、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5、指导学生准备及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6、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审核;并根据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情况填写“琼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定表”,给出评语,评定成绩,并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第十一条评阅专家应由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也可以聘请外单位具有相应职称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自己指导学生的评阅专家。评阅专家应有从事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内容的教学、研究工作的经历和经验。评阅专家的主要职责为: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量与难度、论文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写作水平、写作规范等方面给出综合评价,评定成绩,确定是否达到答辩水平,并填写“琼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定表”。第十二条答辩委员会由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也可以聘请外单位具有相应职称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人数为奇数,不得少于5人,设主席1人,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下可设立若干答辩小组(不得少于3人,设小组长1人,答辩秘书1人)。指导教师可作为答辩组成员,但不能担任答辩组长。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主要职责为:1、选题结束后,通过开题报告会,对选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方法等给出意见,确定是否通过开题。2、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通过答辩会,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创新性、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论文(设计)陈述、论文(设计)答辩等方面的情况给出综合评价,确定是否通过答辩,并填写“琼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评定表”。第四章选题与开题第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鼓励和支持学生选做有创新特色的课题,以及跨专业、跨学科的课题。第十四条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可结合科技、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或者进行实验课题的研究、设计和改进。要尽可能加大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的比例。第十五条选题必须有充分的数据、资料和文献,依据立题。第十六条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难度、工作量应适当,避免选题过大或过小。原则上每生一题,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对于理、工科类专业的毕业设计课题,如果确因选题较大,而需要多位学生(原则上不超过3人)共同参与完成的,一定要在题目、内容、研究方向上有所区别,做到分工明确、有所侧重,确保每个学生有独立完成的毕业设计任务。毕业设计要分开撰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要分开完成,并标明学生在课题研究中所承担的任务及其在整个课题中的贡献。第十七条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琼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说明研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技术路线等,学生所选题目需经过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组织的开题报告会答辩通过。第十八条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会答辩结果,并下达任务书,以便学生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做好开题工作。该项工作原则上要求在第七学期期末之前完成。第十九条任务书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视变更内容,须经指导教师同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批准,并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备案。第五章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第二十条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应包括确定课题、调查实习、调查研究、查阅和整理资料、实验设计、数据处理、撰写等各个环节。第二十一条毕业论文应按科研论文体例撰写。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也可有专题调查、实验设计等体例。中文、外语等专业的学生不能用创作或作品翻译来代替毕业论文的撰写。第二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规范、符合学校规定和要求,各学院可结合本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交由教务处备案。第二十三条在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并及时填写“琼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第六章评审与答辩第二十四条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后,每个学生都要将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在指定的时间内交给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审核,并填写“琼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定表”。第二十五条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同意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在答辩一周前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安排评阅专家评定,并填写“琼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定表”。第二十六条经指导教师和评阅专家通过,同意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才能参加答辩。对评阅专家的评定结果有异议的毕业论文(设计),可由指导教师向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另安排评阅专家评定。如两次评阅专家评定都未能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应修改或重做后,才能再次申请评定。第二十七条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答辩。学生应认真准备答辩,遵守答辩纪律。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应作好相关记录。第二十八条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组长根据学院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本组学生的论文答辩工作,确保答辩的效果。按照有关评价指标,评定学生的答辩成绩,并填写“琼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评定表”。第二十九条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1、未经指导教师通过的;2、未经评阅专家通过的;3、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基本要求的;4、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他人内容的。第三十条未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或答辩未通过者,可在本学期末申请延期答辩。如延期答辩仍未通过者,可申请在下一学期答辩。论文答辩不能超过2次。第七章成绩评定与评优第三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通过答辩后综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占45%)、评阅专家评定的成绩(占25%)、答辩小组评定的成绩(占30%)。成绩评定要严格标准,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率不超过25%。第三十二条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在全面考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基础上确定最终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记。各学院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交教务处。第三十三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在最终成绩为“优秀”的论文(设计)中产生,推荐比例不得超过学院“优秀”论文(设计)的50%。第三十四条获“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的毕业论文(设计),由教务处组织编印《琼州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第三十五条对获得“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的学生,学校颁发相应证书。第八章质量检查及资料归档第三十六条各学院检查分为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前期重点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条件是否具备、开题报告会情况、任务书撰写和下达情况等;中期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教师指导等情况;后期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答辩情况。第三十七条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认真进行总结,按照“琼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琼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开展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自评,不断提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质量。学校将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的学院予以表彰,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学院给予批评。第三十八条毕业论文(设计)装订顺序:1、正件的装订:毕业论文(设计)均采用左侧装订。装订顺序为:封面→英文封面→毕业论文(设计)原创性声明→毕业论文(设计)授权使用说明→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成员名单→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后记)→附录→致谢。2、手册的装订:主要包括开题报告、开题记录表、任务书、指导记录、指导教师评定表、专家评定表、答辩委员会评定表、答辩记录表、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