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厂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二〇一二年九月—1—目录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17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8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20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22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5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2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30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36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38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40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4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45—2—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厂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明确水泥厂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及企业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保持公司健全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省、市政府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条例、管理办法,制定水泥厂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本责任制适用于我厂各职能与层次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与落实。(二)建立水泥厂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厂长书记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总工程师、工会主席成员:各部门正职职业病防治管理科设在厂劳动人事部。科长:樊鸿烨陈资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具体工作。(三)职业病防治管理科在厂长和厂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3—标准的规定,在厂内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为: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负责督促、指导、检查我厂购置、发放、使用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设备、设施、器材、劳动防护用品。3、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组织监督相关部门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负责建立我厂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6、制订我厂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7、直接领导我厂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8、组织对我厂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9、经常检查全厂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10、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劳动者、工会代表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11、对厂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4—12、对我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四)水泥厂厂领导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厂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1)厂长是水泥厂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水泥厂生产经营活动中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全面负责。(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3)督促指导建立健全水泥厂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主体。(4)制定水泥厂职业危害防治的长远规划、规章制度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5)监督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经费投入,有计划地解决重大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减少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6)设置与我厂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我厂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7)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我厂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我厂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8)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的经验与教训,研究部—5—署下一步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9)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亲自参加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2、书记职业危害防治职责:(1)书记是水泥厂党建工作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职责第一责任人。(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3)协助厂长完善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为中心的多项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并监督、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4)突出职业危害防治在水泥生产中的地位,积极开展好各项活动,分析研究职业危害防治安全工作,提出改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建议和措施。(5)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职工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巡视活动。(6)强化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的培养和选拔,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素质。(7)对违反职业危害防治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造成事故的按责任大小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3、分管安全、职业卫生副厂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1)分管安全、职业卫生副厂是水泥厂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第一责任人,对水泥生产职业活动中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6—全面管理的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3)协助厂长抓好水泥生产工作,对水泥生产中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综合管理与监督检查领导责任。(4)重点抓好职业危害事故防护措施的制定与落实。(5)负责督促新建、改建、扩建、技术引进的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的职业危害预评价、工程设计中职业卫生专篇的申报以及试运转过程中职业危害防护控制效果评价的审核及移交、验收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规定。(6)负责水泥厂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的综合管理与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7)负责督促指导水泥厂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分析,及时处理职业危害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4、分管生产副厂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1)分管生产副厂长是水泥厂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有关生产管理方面的第一责任人。(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厂长抓好水泥厂生产工作,对生产中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综合管理与监督检查领导责任。(3)负责机电运行和供电、排水、通风、运输等设备的职业危害防护技术管理。—7—(4)负责机电设备涉及职业危害防治方面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5)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方面涉及机电设备的选型、更新改造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审核。(6)抓好水泥厂生产活动中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督导检查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入、使用情况。(7)督促检查水泥厂生产活动中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组织水泥生产中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检查,及时解决生产活动中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8)认真听取、采纳生产中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的合理化建议,保证生产中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5、分管后勤、分厂副厂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1)分管后勤、分厂副厂长是水泥厂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有关后勤生活和分厂生产管理方面的第一责任人。(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3)负责分厂涉及职业危害防治方面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4)抓好水泥厂后勤生活中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后勤生活中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入、使用情况。(5)督促检查水泥厂后勤生活中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组织水泥后勤生活中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检查,及时—8—解决后勤生活中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6)认真听取、采纳后勤生活中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后勤生活中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6、总工程师职业危害防治职责:(1)总工程师对水泥厂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3)督促指导水泥厂制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费用预算支出资金计划,保证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平衡协调重大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治理资金。(3)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有关规定,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技术引进项目建设质量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落实。参与组织新建、改建、扩建、技术引进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的职业危害预评价、工程设计中职业卫生专篇编写以及试运转过程中职业危害防护控制效果评价的审核及移交、验收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规定。(4)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使用,落实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工艺、设备。(5)负责水泥厂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工作。7、总会计师职业危害防治职责:—9—(1)总会计师是水泥厂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资金投入的财务预算管理第一责任人。(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文件。(3)负责水泥厂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费用使用和管理工作,保证资金充足到位;履行财务安全管理职责,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中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奖惩资金的使用、管理,平衡协调重大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治理资金。(4)督促指导水泥厂,保证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按国家规定在生产成本中列支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费用。8、总经济师职业危害防治职责:(1)总经济师是水泥厂销售系统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第一责任人。(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3)督促分管职能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以及职业危害防治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4)协助厂长抓好水泥销售职业活动中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督导检查水泥销售装车中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入、使用、维护情况。(5)督促检查水泥销售系统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水泥销售系统中职业危害防治、职—10—业病预防工作的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6)认真听取、采纳水泥销售系统中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水泥厂销售系统中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9、副书记、纪委书记职业危害防治职责:(1)负责协调管理水泥厂在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病预防方面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3)负责监督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职业病防治职责的履行情况。(4)负责组织、指导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5)宣传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先进典型。(6)搞好职工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文化建设。(7)负责员工思想政治工作、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和企业职业安全健康文化建设。10、工会主席职业危害防治职责(1)工会主席是工会系统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劳动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11—(3)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监督、保障责任,负责监督好党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工作。(4)对水泥厂贯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督促整改。(5)组织基层工会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