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应用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鼓励水运工程技术进步,引导和推动交通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的健康发展,提高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可靠性,促进水运工程建设自主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是指:依法取得相关部门著作权登记,应用于水运工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与养护管理等方面的计算机软件。第三条[管理制度]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实行目录管理制度。第四条[激励机制]交通部鼓励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的应用和推广,对优秀软件进行奖励。第五条[执法主体]交通部水运司负责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水运工程行业优秀软件的评审和推荐工作。第二章申报与评审第六条[申请人]凡在水运工程行业内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或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申报单位(以下简称申报人),可以申请编入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目录(以下简称软件目录)。第七条[申报条件]申请编入目录的软件应符合下列条件1、原则上是近三年内开发完成(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五年);2、经过五个及以上项目的复核性试用。第八条[申报时间]申报单位应于每年4月底前向交通部水运司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第九条[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申报表;2、需求规格说明书(含编制依据、功能、计算方法、数学模型、框图等);3、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4、用户手册、操作手册;5、测试报告;6、用户使用报告;7、著作权登记证明;8、水运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十条[审查内容]交通部水运司对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编入软件目录的申报条件;2、申报材料、手续是否齐全,申报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第十一条[特殊规定]涉及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业软件,必须通过交通部水运司委托的专业评测机构的评测。第十二条[审查程序]交通部水运司组织专家对软件进行审核,形成评审意见。第十三条[评审指标]评审考核的主要指标是:1、软件编制所依据的法规,规范和原理是否正确、清楚,符合有关工程设计的标准规范;2、软件具备的功能先进、实用、可靠,软件运行结果正确可信;3、软件结构清晰,操作方便,有较好的兼容性、可维护性和扩展性。4、软件著作权合法、无产权争议,技术文档齐全。第十四条[评审办结]交通部水运司对通过评审的软件,编入软件目录。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登录及公布]交通部水运司对编入目录的软件统一编号,并向申报单位发放软件目录备案证书,在水运工程行业刊物和网站上进行公布。第十六条[禁止规定]凡未编入目录的软件禁止参加水运工程计算机优秀软件的评选活动。第十七条[推广使用]编入目录的软件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在水运工程行业推广使用和有偿转让。第十八条[评审费用]软件的专家评审或软件测评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第十九条[著作权人义务]著作权人应对编入目录的软件提供服务保证,包括根据水运工程建设标准对软件进行维护,实施软件升级等。第四章监督管理与维护第二十条[目录公告]软件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对软件目录进行一次公告,实时更新软件版本等情况。第二十一条[优先原则]水运工程软件使用单位应优先考虑使用编入目录的软件。第二十二条[问题及处理]使用单位在应用中如发现技术和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交通部水运司反映,交通部水运司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第二十三条[目录撤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撤销编入目录:1、申报单位申请撤销;2、应用中发现严重技术和质量问题;3、发生司法判决或行政裁决问题。第五章奖励第二十四条[评优期限]交通部设立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优秀奖,对应用于水运工程行业的、在国内具有先进水平的软件成果进行奖励。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优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第二十五条[评优程序]交通部水运司组织专家对软件进行评选,并公布评选意见和获奖软件名单。获得水运工程计算机优秀软件,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推荐参加国家级评奖。第二十六条[奖励与公布]交通部水运司对获奖软件和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在水运工程行业刊物和网站上进行公布。第二十七条[人员奖励]获得水运工程优秀计算机软件奖的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参与获奖项目的有关人员一定的物质奖励。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解释权限]本办法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实施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交通部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试行)》(交基发〔1995〕520号)同时废止。附件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申报专业填报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填表说明一、申报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的项目,需提供申报材料各一式三份,单独装订成册,并附电子版。二、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申报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内容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对于国家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应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原文。表中的“□”供填表人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软件名称栏的全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简称栏里没有简称可以不填此栏。三、水运工程计算机的申报资料将存档备案,不予退还。四、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申报表可从交通部网站()下载,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单位此次填报的《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我们认为该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水平。申报资料如有虚假,本单位将自动退出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的评审,并愿接受主管部门根据《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应用管理办法》所做的处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申报表软件名称全称简称软件类型:□原创软件□合作开发□二次开发软件类别:□辅助设计□信息管理□其他著作权登记:软件符合哪类现行国家规范任务来源开发起止年月试用年月验收部门验收年月鉴定部门鉴定时间评测公司评测时间主要编制单位协作单位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保密级别:□绝密□机密□秘密□不限制软件环境运行操作系统名称及版本号支撑环境名称及版本号编程语言名称及版本号适用范围主要适用行业主要用途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软件主要功能及创新概述(附查新报告):该软件与当前国内外同类软件的综合比较(包括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该软件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在本项目中做出贡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或职称工作单位参加起止时间在本项目中担任的主要工作职责12345678910备注:主要编制人员应明确项目总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曾获哪一级奖励申报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意见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