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化新准铁路巴准线施工三标质量回访保修制度中铁七局集团神化新准铁路巴准线施工三标项目经理部二0一0年十二月质量回访保修制度1.回访1.1工程质量回访对象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交付使用单位及直接的顾客群体和新闻媒体、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等。1.2回访的方法,可以采用各种方式,如电话、书信、电子邮件、走访调查等。1.3回访时间,可以是定期或不定期的,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内至少应进行一次回访。在工程施工前期、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的三个阶段,定期或不定期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1.4在回访前,应精心策划,确定参加回访的部门和人员、回访对象和内容,编写回访题纲,联系回访对象,提出回访要求,做好回访安排。1.5回访过程中,针对回访对象提出的问题,认真作答,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将问题整理,交主管领导批示,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回访对象。1.6每次回访应形成书面记录,必要时将回访记录提交被回访单位或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建立工程回访档案。2.保修2.1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按照合同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交工程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2.2在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严格履行保修义务。接到建设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发出的保修通知,及时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接到保修通知后,将立即到达现场抢修。2.3按技术标准、验收标准或保修方案进行保修,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运营单位组织验收,直至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