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凡从事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等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的方准上岗操作。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年满18周岁;(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按上岗作业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安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及时组织具备条件特殊作业人员到有关部门进行培训和复审。3、每年要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培训教育。4、转岗、换岗、待岗、再上岗的要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教育。5、每二年对从事特殊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内容的身体健康检查,对于不适应此项工作的人员要调离。6、要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对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进行定期检验,标明检测时间。7、(1)、项目部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熟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工种涉及的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了解基本的操作知识,处处事事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办事的年满十八周岁的青年工人。(2)、项目部要给特种作业人员规定时间学习,除日常其他安全教育外,每年度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课时的工种安全教育。每月停产半天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3)、要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8、所持证件要与上岗操作人员相一致,操作内容应与所持证件规定内容一致。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分类造册登记。(1)、作业人员花名册,企业内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要分类造册登记,有计划的培训教育。施工现场只存在本现场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该花名册是本施工现场中人员,须有姓名、发证机关、发证时间、复审时间及从事本工种时间等。备注中还要记录该人员有无发生安全事故等。(2)、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3)、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操作证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报告,声明作废,补发证等费用自理。(5)、特种作业人员脱岗半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