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科技大学文件江科大校教〔2008〕43号关于印发《江苏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学院,有关部门:现将《江苏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二○○八年三月十七日2江苏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是实现本科学生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阶段,是基础理论学习深化与升华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主要手段。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化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一、组织管理1.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进行宏观管理。各学院负责本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和质量控制。2.各学院建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制定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毕业设计(论文)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获得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训练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毕业设计(论文)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次较为系统的训练,应注重以下方面能力的培养:(1)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2)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试验方案的能力;(3)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4)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的能力;(5)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论文的能力;(6)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按照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标的基本要求,重视和加强学3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培养,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及教学管理工作水平。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关键在于指导教师。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按要求选配好指导教师,并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要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答辩、成绩评定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检查,切实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选题恰当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指导教师在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2.课题的选择应体现教学与生产、科研、文化和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即选题在符合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应尽可能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现代文化、经济建设的任务进行,以利于增强学生面对实际的意识,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也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3.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4.选题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并尽可能多地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提倡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眼界,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5.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可分为工程设计(实践)、理论研究、实验研究、计算机软件设计和综合类型,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特点,在选题时有所侧重。6.工科类专业的选题应尽可能结合工程实际;在保证基本工程训练、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尽可能安排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研究专题。47.理科类专业的选题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积极组织学生走向学科前沿。8.经管、人文、外语类专业的选题要有一定的新颖性、学术性;要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实践需要。9.一人一题,如果确因题目比较大,需要多位学生共同参与的,在内容、要求上要有所区别,每个学生要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要求。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与进程安排1.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选题、下达任务书、填写开题报告概述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和答辩六个阶段。2.各学院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并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确定学生选题。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或由学生自定,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提出。3.指导教师以书面形式陈述课题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经系(教研室)讨论审定后,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须认真填写,除提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必要的内容、要求与数据、应完成的工作外,还要按各环节拟定阶段工作进度,列出参考文献目录。4.任务书经系审查,分管教学副院长签章批准后方可确定。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经系同意,并报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任务书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5.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2~4周内,学生应完成开题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外文文献翻译和进行文献综述,同时填写开题报告概述表,了解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存在问题,落实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步骤和措施等。6.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中期阶段,各学院应组织对毕业设5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提交中期检查表。7.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中后期阶段,教务处将会同有关人员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8.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前,各学院应及时做好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五、对指导教师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各系统一安排,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查。2.对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可由各系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校内教师共同担任教学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教学进度及要求,并协调有关问题。3.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要有足够的时间与学生直接见面。要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的应经系批准,同时需妥善安排好工作,并报告分管教学副院长。4.对初次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各学院要给予具体指导,并定期进行。5.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应在关键处起到把关作用,同时在具体的细节上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6.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6(1)选择课题。根据课题性质和要求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系主任审阅,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下达给学生;(2)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3)进行答疑和指导,中期对学生工作态度、完成质量进行书面评价,提出意见与建议;经管、人文及外语类指导教师要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对学生每周的工作提出意见;(4)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5)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要求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6)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填写指导教师评分表及毕业设计(论文)考核卡片。六、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进入毕业设计(论文)之前,须通过资格审查。若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总量与学生当前所获学分总量之差大于28学分(不含28学分),则不具有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2.学生可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院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也可根据本专业特点选择自己实践中感兴趣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学生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明确自己所选课题的目的和意义,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3.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认真听取指导教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4.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设计(论文)作不及格处理。5.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7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因事或因病,要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6.毕业设计(论文)结束时,学生按要求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以及相关资料及时交给指导教师。七、答辩答辩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都要组织,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各学院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成立答辩委员会。1.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院负责人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2.专业成立相应的答辩小组,小组的任务是主持具体课题的答辩工作。小组成员可以由本专业(学科)的教师或与课题有关的教师3~5人组成。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任务的课题,在答辩时如请校外人员参加,必须经答辩委员会同意。3.每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参加毕业答辩。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回学校进行毕业答辩。4.学生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除指导教师给出成绩外,还应由各系指派一名评阅教师对其进行详细评阅,并按照评阅教师评分表的要求给出成绩。同时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以便在学生答辩时进行提问。5.答辩前,答辩委员会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的要求,各答辩小组必须认真执行。要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取消其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1)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1/3者;(2)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者;(3)未按照撰写规范完成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者。(4)确定为严重抄袭者。86.答辩前各答辩小组应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讨论确定答辩题目,作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7.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15~25分钟,包括学生介绍和教师提问。8.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答辩情况,按照要求填写答辩评分表和答辩记录表。八、成绩评定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应根据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如:业务水平、工作态度、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撰写和图纸、作品的质量等)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2.评定成绩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分四个部分,即平时成绩(20%)、指导教师评分(20%)、评阅教师评分(25%)、答辩成绩(35%),并按照这一要求对学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填写成绩评定表。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系主任审定,并掌握整个专业成绩的平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5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要求优秀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优良率不得超过55%。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管理1.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领导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人员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各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必须进行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学校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检查工作分前期和期中二个阶段进行。前期:各专业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个学生。期中:各学院组织期中检查工作,着重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学风、9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工作中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