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制度汇编综合管理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导师带徒”人才培养制度(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公司人才内部培养的速度,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尽快建立起适应公司发展的员工队伍,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第二条公司人才内部培养方式采取“一帮一”、“点对点”的形式,运用教学相长的互动作用,将知识和经验在员工中进行传播。该培养方法称“导师带徒”。第三条“导师带徒”具体是指由具有精湛技艺、又有较深的专业理论知识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或具备一技之长、绝招绝活的技术能手,在工作岗位上以导师的身份,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将其技艺、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传授给新员工或者是专业知识、技术等级(水平)较低层次的员工。第四条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二、资格要求第五条导师的资格:(一)以培养技术、管理人员为目标的导师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副主管以上职务或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能独立完成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能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技术和管理难题,工作态度端正,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二)以培养中级工为目标的导师应具备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三)以培养高级工为目标的导师应具备技师以上技术等级或是具有一技之长的企业级、地方(行业)级或国家级的技术能手。(四)以培养技师为目标的导师应具备高级技师技术等级或是具有一技之长的地方(行业)级或国家级的技术能手。(五)以培养高级技师为目标的导师应是具备高级技师技术等级,或是获得省级(行业)“大奖”或“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六)在某岗位、某工种具有一技之长的员工。第六条徒弟必须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积极进取,热爱本职工作,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文化基础,具有一定的发展潜能,愿意在公司工作至少五年以上的职工。三、职责要求第七条导师的主要职责是传授知识、技能,同时帮思想、带作风、包安全。对徒弟的业务能力缺什么补什么,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结合生产任务和技术攻关项目进行高技能的传授,切实把一技之长传授给徒弟;在传授技艺的同时,把优良作风、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经验传给徒弟。第八条徒弟要尊重导师,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实践,真正做到在知识、技艺上上台阶,提高思想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安全无事故,把导师的思想、作风、技能学到手。四、专业分类第九条导师专业依据公司的实际分为三类:管理类、专业技术类、机械操作类。各类别人员的培养是为公司各级管理、技术、服务岗位提供适应岗位要求的职员并不断提高在岗职工综合能力。第十条管理类分为四个方向:人力资源、行政后勤、财务审计、安全生产。第十一条专业技术类分为两个方向:路桥土建技术(含试验员)、工程机械类(含热再生)。第十二条机械操作类分为八个类别:压实机械、摊铺机械、装载机械、运输机械、拌和机械、铣刨机械、再生设备(含冷热补设备)、机械维修。五、培养措施第十三条根据第五条的导师要求,分别按照专业门类及方向,建立导师人才库。第十四条导师人选的首次确定由各基层单位对照条件推荐上报,经公司审核确定。此后,每年度1月份,各单位可申报一次导师人员变动。第十五条徒弟的人选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各专业方向导师的数量等额确定。第十六条导师一般带1名徒弟,最多不超过2名徒弟。徒弟原则选择本单位、本部门的人员。导师带徒的周期一般确定为1—2年。具体师徒关系的建立由基层单位拟定方案,报公司备案。六、考核奖惩第十七条导师带徒周期结束后,由公司专业技术考核小组对徒弟的综合能力进行测评考核,测评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第十八条所带徒弟考核合格的导师,单位一次性给予适当奖励。所带徒弟考核不合格的导师,给予戒勉谈话一次,连续两届所带徒弟都不合格的,取消导师资格。第十九条学徒周期结束后,对未通过考核的徒弟,给予相应的处罚:未转正人员延期转正或不予录用;技术人员停止1年技术职务聘任;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2年内不予调资或给予转岗。第二十条本制度从2006年1月起试行。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劳动人事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由公司党委会议拟定管理架构和人员编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第三条职工类别:公司职工按职责不同,分高级职员、中级职员、主管职员、管理、技术人员、班组长和生产工人。1、高级职员:公司经营层,三总师,工会主席,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2、中级职员: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二级单位正、副职,以及同级别人员。3、主管职员:公司机关主管、副主管,二级单位中层正、副职,三级单位正、副职,以及同级别人员。4、管理、技术人员:办事员、技术员、管理员。5、班组长:生产班组负责人。6、生产工人:从事具体生产工作的人员。第四条员工招聘。公司各部门、单位根据编制与员工流动状况及工作需要,提前向公司综合管理部申报招聘新员工计划,或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招聘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实施。1、公司根据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结合岗位现状,按需引进、聘用新员工。2、每一位应聘者在招工前,需填写一份《员工求职表》,贴二寸免冠近照一张,特殊岗位人员还需要出具本人的不负有竞业限制的证明和承诺书,并提供下述证件、资料,同时准备一份复印件一并交公司综合管理部。(1)身份证;(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3)计划生育证明;(4)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停薪留职、下岗证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离职证明);(5)无犯罪记录及现实表现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或原单位证明)3、符合应聘条件者,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或委托人事代理部门组织技术操作考核、面试及体检,合格者,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汇总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4、被批准录用者,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知报到,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性质与工作需要届时商定。第五条聘(任)用批准权限1、公司高级职员、财务负责人,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董事会聘任;2、中级职员由公司领导提名推荐,公司综合管理部考察后,呈公司党委会集体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司聘任;4、主管职员由综合管理部或用人单位推荐提名,经综合管理部考察审核,呈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聘任;5、其他人员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各用人部门或单位的需求,组织选配,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第六条试用期1、除组织选配的中层以上职员外,公司对新聘的员工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具体按《劳动合同法》要求执行。2、试用期满,本人应撰写工作小结,由所在部门、单位提出鉴定意见,报综合管理部门汇总,报公司领导研究决定。3、试用期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予以辞退(即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适应工作的;第七条劳动合同制1、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公司与录用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2、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员工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3、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及终止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4、返聘退休人员,须报控股公司备案方可使用。第八条人事档案的管理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由公司管理或实行市场托管。第九条员工培训1、公司对新进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实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要求与职责、岗位技能以及安全知识等。大批量招工时由公司统一组织培训,其他情况下,由各用人单位安排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用人部门(或单位)确定其工作岗位,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特殊工种必须持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或相关的资格证书,并通过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的实践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第六条第8款辞退。2、为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和业务素质,公司将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地组织不同类型的文化知识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3、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适时组织职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所有职工都必须按公司的规定参加公司组织的再培训。第十条内部调职(动)1、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在内部调整员工的工作部门、岗位(或工种)。员工须服从公司的工作调派。2、中级职员的调职(动)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由公司重新聘用。3、主管职员的调动由各部门、各单位上报调动请示,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重新聘用。4、其他员工的岗位调整,由各部门、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综合管理部备案,内部跨部门或单位间调整,由综合管理部根据领导批准意见调配。第十一条任免、升降职公司职工均享有升职的机会。任何晋升均视工作需要和职工的工作能力、业绩、学历以及思想表现情况而决定。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不能履行职责或不能胜任工作,视情况给予降职、免职、辞退等处理。1、高级职员的任免,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经上级党委会集体研究、组织考察审定,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中级职员的任免,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提名,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考察意见,经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由公司聘任或解聘。3、主管职员的任免,由各部门、各单位提名,公司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考察意见,经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由公司聘任或解聘。4、班组长的任免,由各用人部门、各单位根据岗位设置予以推荐,综合管理部备案,各单位自行聘任或解聘。第十二条员工考核1、公司对职工考核分为:录用考核、转正考核、上岗转岗考核、技术等级考核、晋升职务考核和绩效考核。考核的成绩为任用和发放奖金提供依据。2、职工的录用考核、技术等级考核和晋升职务考核由公司组织,其他考核的具体办法由各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制订,报公司备案后执行。第十三条员工的奖励、处分参照公司奖惩制度执行第十四条本制度如与上级或国家相关劳动人事制度不一致,以上级或国家相关劳动人事制度为准。第十五条本制度印发之日起试行。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企业财产,学习和掌握员工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第三条公司奖惩制度实行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原则。在奖励方面,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和经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对员工的奖励类型分为:精神奖励和经济奖励。第五条精神奖励主要有:通报表彰、授予各类先进称号;经济奖励主要为一次性奖金。第六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在给予精神奖励的同时给予经济奖励:(一)在生产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得到上级或行业部门的表彰、认可,并给公司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给予一次性奖金1000-2000元。(二)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贡献较大的,得到公司领导认可的,给予一次性奖金500-1000元;(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给予一次性奖金1000-2000元;(四)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给予一次性奖金500-1000元;(五)见义勇为,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给予一次性奖金500-1000元;(六)被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金3000元;被授予省、部级荣誉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金1500元;被授予厅、局级(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荣誉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金800元;被公司授予各项先进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金200元。(七)工作表

1 / 4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