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也明确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体罚学生是对是错,法律上早有定性,而且十分清楚。禁止体罚学生是教师道德规范的要求人存在的价值,不惟知识的饱学,不惟智慧的增长,最重要的是人格的建树,精神的挺立。要让学生心灵无杂草,无尘埃,无污秽,唯一的方法就是用美德占据心灵的旷野,在孩子的心灵里播种上高尚人格的种子、进取精神的种子。一个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是不会去体罚学生,而是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心理学家早已用实验证明,对学生的肯定远比“必要的惩罚”有用得多。对学生的错误采取消极或负强化也比直接的惩罚更容易使学生接受和理解。教育的对象是人,不是毫无感情的机器,所以教育应该是充满感情的活动。感情当然不能取代教育,但教育必须充满感情。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都无从谈起。千万牢记不能体罚学生,批评学生的时候一定要冷静,不冲动。作为一名老师,在教学工作中,经常会碰到一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或不听话、不按要求做事的学生,此时应该有耐心。体罚学生给学生带来的是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给教师带来的心灵的创伤或内疚;给家长带来的是愤怒或责备或伤心等。真正的严师不是“罚”师,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不会体罚学生,而是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不应该太过于冲动,应控制情绪,冷静下来,心平气和地和学生面对面的交谈,找出问题的真正原因所在,现处理。千万不要在发怒的时候去不分青红皂白的体罚学生。那样会伤害他们幼小的心灵。就算他们真的犯了错,也要注意惩罚的方式和方法。总之,要真情善待学生,热爱学生,尊重他们,犯错是人生的必修课,成长的重要途径。多与他们沟通,去引导他们认识错误,形成正确的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