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江西绿色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制度(经年月日审议通过)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第三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的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第四条公司秘密是指维系公司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6、公司非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账户账号;7、其他董事会或总裁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第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机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第六条公司秘密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第七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第八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第九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露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非工作需要非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第十二条过期秘密公文,不准作废品出售,要进行登记,由专人监督进行销毁,保证不丢失,不泄露。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除名。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综合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