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岳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推进工作方案根据《“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修订)》和岳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持续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在巩固前期创建成果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全面加快创建工作,力争到2011年底,全面达到考核指标体系要求,把岳阳市建成“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健康发展、生态良性循环、资源合理利用、基础设施健全、环境质量良好、城市优美洁净、生活舒适便捷、居民健康长寿”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二、工作重点1、齐抓共管,强力推进污染防治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和“区域限批”等制度,严把新上项目环境准入关,源头控制新生污染。加快实施老城区等重点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改造完善治污设施;全面加强环境执2法监管,坚决打击偷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2、标本兼治,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技术创新,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企业优化升级,在化工、造纸、纺织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广节能降耗新工艺、新技术,努力提高水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逐年降低单位GDP能耗和用水量。以华能一期机组脱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为重点,千方百计加快减排进度,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附表3:重点污染治理及减排项目表,附表4:重点节能节水项目表)。3、多措并举,全面启动蓝天工程加快实施城区锅窑炉清洁能源改造,限期淘汰城区4t/h以下燃煤锅炉,彻底整治4t/h以上燃煤锅炉,取缔城区工业窑炉,促使外排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加强机动车尾气监测与管理,着力推广使用天然气的公交和出租汽车。加强施工管理,实行封闭式施工,对易造成污染的建材与渣土实行封闭堆放、密闭运输、净车出入;工地路面及周边区域实行洒水消尘或简易绿化,减少二次扬尘,确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达到85%以上。4、综合整治,逐步改善内湖水质3筹划实施南湖、东风湖、吉家湖、芭蕉湖等内湖截污工程建设,完成南湖曹家汊等截污工程和湖滨、奇家岭片区排污管网雨污分流工程。加强截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水泵站和污水分散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环湖污染源整治,限期治理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洛王屠宰场等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控建拆违,禁止填湖造地,取缔环湖非法经营餐饮门店。深化生物法治污,改善生物种群结构。加快沿湖养殖业整治,禁止投肥投饵养殖,完成南湖天灯嘴地区养猪栏舍的整体搬迁。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必要的行政手段,从根本上解决内湖水环境问题。5、全民共创,努力营造浓厚氛围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干部职工培训的重点内容,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在高校、中小学校推广环境教育课程,确保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建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在新闻媒体开办专栏,持续发布环保公益广告;在城市出入口、主干道、广场设立创模公益广告牌,涂刷创模宣传标语,举办“争做文明人,争创模范城”文艺汇演等大型宣传活动;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友好企业”等多层面的创建活动。通过广泛的宣传,强化市民创模意识,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创模氛围。46、加大投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加大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完成岳阳市污水净化中心扩容工程和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10年底,完成华容、平江、汨罗等10个县市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城市污水收集和雨污分流系统,坚持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行,确保2010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大于80%。完善花果畈垃圾处理场渗透液处理设施,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附表5: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表)7、夯实基础,做好创建基础工作编制《岳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推进规划》。按照条理清晰、逻辑合理、数据统一、原始有效、分类有序、删繁就简的原则,全面收集26项创建指标的原始资料和数据,摄制岳阳市创模纪实录像片,高标准整编创模迎检资料。8、持续改进,确保指标稳定达标着力推进各项工程建设,将《岳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安排的52个未建成重点建设项目融入《岳阳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岳阳市节能计划》、《岳阳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岳阳市南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岳阳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及《岳阳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中,在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各计划、方案确定的工程任务。建立健全全市环境预警和应急处理体5系,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环境应急处理演练。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创模指标持续稳定达标。三、工作步骤1、基础完善阶段(2009年3月-12月)市委、市政府成立创模指挥部。赴省内外创模城市考察学习,结合创模指标体系和本市实际认真分析,编制创模持续推进规划,报省环保厅和环保部备案。建立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责任制,召开创模新闻发布会和全市创模动员大会。制定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推进目标考核和奖惩制度。2、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2011年9月)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按照创模规划和总体目标及创模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成立相应创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开展各项创建工作,确保考核指标稳定达标。2010年底,邀请环保部专家现场调研,技术评估,争取2011年上半年通过专家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创模指挥部全面组织模拟达标验收。3、申请验收阶段(2011年9月-2011年12月)编制《岳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报告》和6《岳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报告》,完成创模工作档案收集汇总工作;制作完成《岳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专题片》;市政府向省环保厅申请初审,初审达标后,向环保部申请考核验收。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目标要求,市委、市政府成立岳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创模办”)和督查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整治、工业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技术资料等6个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各地各单位创模工作。2、分解目标任务。分解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创模目标任务,签订目标责任状,作为考核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管理,跟踪督促,定量考核,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创建目标任务按期完成(责任分工见附表2)。3、实行统一调度。建立定期工作汇报会、创模工作调度会和创模工作联络员工作制度。市创模办每月对创模工作进行调度,各责任单位每季度末向创模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创模指挥部定期听取创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创模推进中存在的问题。4、营造创建氛围。建立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7传制度,定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组织专项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义、内容和指标等,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建立创模公告制度,定期编发创模工作简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创模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5、保障创建经费。各地要把创模工程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支持,建立财政投入、企业自筹、外资和民间资本参入的多元化污染治理、环境建设投融资与运行机制,确保全市环境保护投入占GDP比例1.7%以上,切实保障创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创模工作专项经费、宣传教育资金及专项奖励资金,各级财政应予优先保障安排。6、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创模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创模办定期对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建立创模工作奖惩制度,对按时完成责任指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对未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8附表1:岳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及责任表指标标准要求2008年情况责任单位相关单位基本条件1、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按期完成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削减任务完成市环保局重点企业县市区政府2、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近三年城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2006年发生新墙河砷污染事件市环保局县市区政府市安监局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前列前列市环保局市统计局经济社会4、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13945元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环保投资指数≥1.7%1.7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5、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2.189吨/万元水平,近三年逐年下降1.85吨/万元市工业经委市统计局6、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231.8万元水平,近三年逐年下降300吨/万元市水务局市统计局7、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废水排放强度全国平均22.97吨/万元水平,近三年逐年下降27.072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工业经委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全国平均0.0048吨/万元水平,近三年逐年下降0.0079烟尘排放强度全国平均0.0072吨/万元水平,近三年逐年下降0.00422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全国平均0.0199吨/万元水平,近三年逐年下降0.0171549环境质量8、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85%以上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城区)75.3%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市城管局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达标率100%75%市铁山管理局、区政府市环保局10、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市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且市区内无劣Ⅴ类水体南湖等水体不能达标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1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城区)54市环保局市城管局12、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城区)69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环境建设1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39.28%市城管局市园林局1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50.37%市建设局开发区1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稳定达标水泥厂、氮肥厂、同联药业等企业不能达标排放市环保局县市区政府16、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69.04市城管局市统计局17、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82.3%市公安局市环保局1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垃圾场渗透液未处理达标市城管局市建设局1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90.14%市环保局市工业经委相关企业2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依法安全处置79.32%市环保局市工业经委市卫生局10环境管理2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环保参与综合决策,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已纳入市政府办县市区政府22、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9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80%。部分规划未环评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23、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并落实了职能、编制和经费。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未实现标准化市编委县市区政府24、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75%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市委宣传部县市区政府25、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没有统一教材,开课普及率不高市教育局县市区政府26、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或者省级卫生城市称号并向全国爱卫会推荐城市结合部不达标市爱卫办市卫生局县市区政府11附表2:岳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职责分工序号责任单位责任分工责任人1市委宣传部1、把创模宣传教育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新闻媒体全方位、高频率进行环境保护宣传;2、组织开展创模专项宣传活动,提高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