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关于穴位贴敷技术规范的自我评估报告一、评估目的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穴位贴敷(以下简称“三伏贴”)备案工作,加强技术管理,规范临床应用,保障医疗安全,推进穴位贴敷技术科学化、规范化。(国中医政发[2013]36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管理的通知》、闽卫中医函[2019]542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管理的通知》、宁卫中教函[2019]7号《宁德市卫健委转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管理的通知》)二、评估范围(一)、“三伏贴”应用范围(二)、开展“三伏贴”服务机构基本要求(三)、处方应用、操作人员要求、操作场所安全管理与效果评价、宣传推广(四)、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三、评估依据国中医政发[2013]36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管理的通知》、国家标准《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9部分穴位贴敷》(GB/T21709.9-2008)、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养生保健操作规范(II)穴位贴敷》四、评估结论(一)、我院接诊的接受“三伏贴”治疗的患者所患疾病有:过敏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胃炎、痛经。中医辨证为寒性或虚寒性。符合“三伏贴”应用范围。(二)、我院为具有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政府办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并设有中医科及针灸科,开展相应的中医药针灸服务。符合开展“三伏贴”服务机构基本要求。(三)、应用管理符合标准1、“三伏贴”处方用药及穴位选择均由我院中医主治医师拟定并明确其禁忌症及相关注意事项。2、对患者实施“三伏贴”操作的人员均为中医执业医师3、“三伏贴”操作场所在我院针灸推拿室。4、安全管理与效果评价:我院已参照国家标准《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9部分穴位贴敷》(GB/T21709.9-2008)、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养生保健操作规范(II)穴位贴敷》建立“三伏贴”相关管理制度(《宁德人民医院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技术操作,操作规范,目前未出现不良反应。5、宣传推广:康复科运用海报、网络等各种形式科学宣传“三伏贴”知识,重点对“三伏贴”适用人群、适应症、干预效果等有关知识进行宣传普及,同时注意避免夸大效果。(四)、我院医务科组织院内中医药专家定期开展“三伏贴”的指导工作,加强对“三伏贴”应用的监督管理,对存在操作人员不符合要求、应用不规范及夸大宣传效果等不规范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改正,保证“三伏贴”服务质量。附件:《**人民医院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