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货运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承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凡属营业性的货物运输,原则上都应用书面形式签订运输合同。对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运输管理规定的合同。对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运输管理规定的合同,其权利和义务应受到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予。第四条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令、政策和计划的要求;2、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3、必须符合运输管理的规定。第二章运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五条签订运输合同的双主必须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承运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运输事同一般应由承托双方直接签订。积极倡导货运服务中心与运输经营者、货主分别签订合同,便于配载,组织合理运输。第六条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分三个层次。1、抢险、救灾、战备、国家重点工程及政府指定必须保证运输的项目,为指令性运输合同;;2、大宗、重点及长途货物运输,为指导性运输事同;3、批量和零星货物为一般运输合同。第七条凡属指令性运输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运输合同;凡属指导性货物运输合同,在适当时间内签订;零星、批量货物运输,填写货运单的形式纳入合同运输范围。第八条签订运输合同的分工原则:根据运输经营活动的特点,签订合同原则上坚持以下分工。1、大中型运输企业主要承担国家、省及本辖区的指令性运输、指导性运输主长途运输合同;2、小型运输企业(含成建制的联合体)主要承担本县市的指令性运输、指导性运输及长途运输合同;3、各部门、厂矿企事业单位的运输车辆,主要承担本部门和本单位货物运输,运力有余也可以与社会上其它单位签订运输合同;4、个体运输户,主要承担本地的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5、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签订运输合同。第九条签订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必须清楚,权利义务平等、责任分明,格式统一。第十条运输合同签订后,必须报运输管理部门备案,以便考核。第十一条根据运输业的特点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分为三种方式;1、合同书:凡签订年、半年、季、月度运输合同一般应使用合同书的方式;2、合同纸:在签订年、季、月度合同分期分批履行时和批量运输合同的签订,一般应使用合同纸的方式。3、零星货物运输一律使用货运单的方式。第十二条运输合同履行中,如一方因故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书面协议,并报运输管理部门备案。鉴证的合同,变更或解除时,必须报鉴证机关审查、备案。第十三条违反运输合同的责任,按《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处理。第十四条合同书、合同纸由省交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提供全省统一样式(样式附后)、各地印刷。第三章工商行政合同管理的职责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指定的经济合同统一管理机关,在运输合同管理中其主要职责:1、仲裁运输合同的纠纷;2、确认无效运输合同;3、查处利用运输合同的违法行为;4、督促检查指导运营部门管好运输合同;s、监督、检查运输合同的签订、履行;6、对运输合同实行签证;7、在条件成熟的市地运输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派设立运输合同仲裁机构,负责运输合同的调解和仲裁。第四章运输管理部门管理合同的职责第十七条运输管理部门作为运输合同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运输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的经济法规,认真执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督促、协调、审查运输合同的签订;3、对承托双方签订运输合同的资格审查;4、对运输合同实行履行前,履行中和履行后进行监督检查;5、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第十八条接受工商部门指派在运营部门设立运输合同仲裁庭,不断完善运输合同管理制度。第五章运输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职责第十九条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1、认真贯彻国家经济合同法和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2、建立、健全内部合同管理机构,尤其大中型运输企业要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3、设聘法律顾问、协助合同管理人员管好合同;4、建立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5、与运管部门和工商部门配合管好合同,并接受运营和工商部门对合同的监督检查;6、发生运输合同纠纷时,要及时申请运营部门和工商部门进行调解和仲裁。第六章运输合同的管理第二十条运输合同是经济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运输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运输合同进行监督检查,运输管理部门应把运输企业合同执行情况,作为一项工作目标认真考核,并作为企业评先的一项重要条件。第二十一条为了加强运输合同的管理,市地一级运管部门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1一2名;县(市)运营部门配一名专职人员管理。第二十二条大中型运输企业设专职合同管理人员1一2名;小型运输企业设兼职合同管理管员1一2名。第二十三条各级运营部门合同管理要建立起如下制度:1、合同签订的审核制度;2、合同纠纷的调解制度;3、合同的监督检查制度;4、合同统计报表制度;5、合同建档保管制度;第二十四条市地运管部门,负责管理市地属以上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县市运管部门,负责管理县市所属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第二十五条运输合同的签证本着自愿的原则。但属下列范围者必须进行鉴证:1、属于国家专卖的物资运输合同;2、货物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运输合同;3、承包运输合同,运费在5万元以上者;4、危险品运输合同。第二十六条对于利用运输合同倒买倒卖,转包渔利、行贿受贿、走私贩私、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制裁,情节严重的要交司法部门处理。第二十七条运输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按照《经济合同法》和《公路货物合同实施细则》规定办事,对于失职、渎取或违法行为,轻者进行批评教育,重者要追究行政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河南省交通厅和河南省工商局。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不尽事宜接《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