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办法实验课教学规程实验是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验能加深学生对课程所学知识的理解,更好地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并进一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从事生产与科学实验打下初步基础。为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程。一、1、实验课教学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和课时。二、2、实验课教学必须自编或选用统编实验教材(包括实验指导书,实验记录表格等),并应课前发到学生手中,并要求学生提前预习。三、3、实验课前要做好实验准备工作,任课教师必须参加实验课指导。第一次实验课前,指导教师进行试做并认真解决试做中出现的问题。四、4、实验课前,学生必须预习实验内容,经教师认定合格后方可参加实验,否则取消实验资格。五、5、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时指导教师宣讲实验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遵规守纪教育。对破坏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应进行批评,责令其改正,严重者停止其参加实验。六、6、实验前可扼要讲解本次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实验中应尽量由学生自己独立操作,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不能包办代替,在实验进行时指导人员要巡回观察并做具体指导。七、7、学生要按教师规定的时间完成实验报告,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认真批改,不合格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要求重做实验或重写实验报告。八、8、根据学生在实验中表现,完成实验任务、实验技能水平提高情况和实验报告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由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员共同评定,大纲规定计入该门课程总成绩中(实验成绩单列课除外)。九、9、实验课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总结,并征求学生对实验教学的意见,以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十、10、实验课表一经排定后,不得随意改动,如需调整时间,指导教师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能实施。实验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和管理办法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实践能力、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过程,因此,实验课程教学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学生能力的培养。而考试是对教学最有效的监控和检查措施,实验课进行规范性考试,可以有效的保证教学质量。现对实验课程考试做如下规定:一、考试目的:主要考查学生对实验原理的掌握以及操作能力、观察能力和对实验结果的记录、分析能力。二、考试形式:可根据课程的特点选择以下1-2种方式进行:1.实验操作:选择本学期该课程学过的某一个或某一部分基本技能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实验操作加实验报告:要求学生做完某一个实验或一部分实验并完成实验报告。3.现场笔试:个别实验课程无法进行操作考试,可以在现场,就教师提供的条件及试题,进行实验设计或问题解答。4.口试:在实验室,就实验课有关的问题进行现场问答。注意:由于时间和经费影响,考试时原则上不再添置、新购实验所需的材料,考试所用物品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地解决。三、实验考试管理:凡任课教师确认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取消实验考试资格。1.实验课缺课三分之一或以上者。2.实验报告短缺三分之一或以上者。3.一贯实验不认真、操作不主动者。未参加考试者或实验成绩不及格;由本人申请,跟下一届学生参加重修和考试。重修费按学校有关规定交纳。四、实验成绩评定:1.实验单独设课的课程:按考试成绩占40%,平时成绩占60%录入。2.实验不单独设课的课程:实验成绩不及格不允许参加理论课考试,并将实验成绩20分计入本门课程的平时成绩。(注:可按课程性质适当调整分值)实习教学工作规范实习教学是高职教学中进行实践技能基本训练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也是学生了解和认识社会的十分重要的社会实践环节。本文中实习教学指认识实习、生产(施工)实习(含专业生产实习、管理实习、测绘实习、地质实习、专业社会实践)和顶岗实习等。一、实习目的和任务1、实习教学的具体内容与时间安排要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通过适当的社会调查、勘察测绘、生产劳动、技术工作和管理技能锻炼,培养学生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和热爱劳动,热爱集体的观念。2、使学生获得工程对象和生产技术与管理的实际知识和技能,使学生获得行业领域和运作规程与管理的实际知识和技能,巩固、验证和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培养独立工作能力。3、通过现场参观、调研、实际操作或参加生产与管理,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打下良好的基础。二、编制实习计划为组织好实习和提高实习质量,所有实习必须制定实习计划,提出实习要求。实习计划与要求,由承担实习教学任务的教研室按照培养计划、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于实习前2周提出,经院长审批后报教务科备案。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实习类别、名称;2、实习专业班级、人数、领队或负责人;3、实习时间、地点;4、实习目的与要求;5、实习内容与方法;6、实习步骤和逐日的或分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7、现场教学内容与学时计划(包括外请专家或技术人员讲课与指导);8、实习队的组织及其分工;9、实习交通与食宿安排,实习经费预算;10、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与纪律教育工作安排及对学生的具体要求;11、专题调研与思考题;12、实习报告或总结的内容、形式、字数等要求;13、实习成绩的考核内容、标准与考核办法;14、实习工作总结与汇报。三、实习地点和场地的选定应根据专业特点和本专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选点,在选点时应做全面考虑。1、专业要对口,实习内容和时间、现场条件能基本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如有条件,应尽可能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确定实习定点单位或建立实习基地。2、实习单位和地点一般由教研室和指导教师选定,也可以在教师指导下组织学生自行选择、指导教师现场认定。3、外地学生能联系到满足实习要求的实习场所,必须提交实习单位的接收证明和工程概况,经指导教师审核后、院领导批准后,并与学院签定协议后方可实习。四、实习前的准备工作1、各教研室必须重视和做好实习的组织和动员工作。五天以内的认识实习可由任课教师负责,一周(含一周)以上的实习,需按照分组情况安排指导教师,并聘任实习单位技术与管理人员作为指导教师。2、实习指导教师必须事先到实习单位工地现场,商讨落实有关实习事宜,聘请实习指导人、授课人和确定现场讲课内容,按照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实习计划。3、实习队伍出发前或实习开始前,由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对全体师生进行实习动员,讲清实习内容、目的、意义、要求和安全、纪律等有关注意事项。4、实习前院领导及带队教师和接受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师生食宿、交通、等生活方面的安排。五、实习期间的组织工作与基本要求1、实习队与指导教师工作要求(1)认真贯彻《学生手册》、《学生实习守则》等有关规定,结合现场情况与接受实习单位共同研究,并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专业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和劳动、安全以及艰苦奋斗等方面的教育。可通过聘请单位或现场负责人做有关报告,与现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先进生产者、生产骨干或校友进行座谈。(2)根据实习计划安排好实习小组的任务和学生的实习岗位,并根据实习内容及进程指导学生不断深入,按期完成实习任务。(3)根据实习计划按时组织现场课,协助现场技术与管理人员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4)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审阅学生的实习日记、作业、听课和参观笔记、考察记录、资料收集等内容和质量,作为评定成绩的参考依据。(5)为保证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与单位和现场人员的团结,适当组织学生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会工作和活动。(6)在实习期间,根据现场实际,通过师生座谈,听取学生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2、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问题(1)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内容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发挥指导教师的主导作用,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全面负责。(2)实习中应注意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对现场课的内容要与现场技术与管理人员协商好。(3)根据专业的不同和实习地点比较分散的特点,适当地安排好现场技术与管理人员指导学生人数的比例,一般以1∶6为宜。3、对学生的要求(1)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计划认真、主动、积极地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2)遵守实习守则,按规定时间参加实习,不得迟到早退现象,有事必须向指导教师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队。(3)遵守当地的政策法令和所在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单位的各级人员,遵守指导教师在现场提出的各项规定。(4)按现场规定和规范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技术和管理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实习日记、作业、听课和参观笔记、考察记录、资料收集、实习报告和总结等内容。(5)对违反纪律者,及时给予教育和处理,情节严重,停止其实习,勒令返校,听侯处理,实习成绩记为不及格。六、实习结束工作1、妥善地处理好实习现场的一切结束工作,注意与实习单位和现场的交接。2、实习指导教师要及时批改学生上交的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组织实习答辩等。3、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工作总结,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交教务科。七、实习成绩考核与评优工作1、实习时间在2周以上(含2周),均作为一门课单独进行考核和记载成绩,按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成绩。2、实习时间在2周以下,均应单独进行考核,可以单独记载成绩,也可以不单独记载成绩,按照教学大纲规定比例记入相应的课程的成绩中。3、考核方式:采用面试(口试)、答辩或现场操作等形式。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实习日记、作业、听课和参观笔记、考察记录、资料收集、实习报告和总结及专题材料应作为评定成绩的主要依据。课程设计教学规范课程设计是教学计划中一项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课程设计将所学课程内容进行有机的融合与分析,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有效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课程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为了确保课程设计质量,教学计划中规定有课程设计的课程,都应按照培养计划、实践性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相应的课程设计任务书、指导书,并由教研室主任审批后执行。2、课程设计选题应遵循: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2)力求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工程实践、解决实际问题;3)难度适中,在规定时间内能顺利完成;4)学生能较全面运用基本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在探究过程中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课程设计内容原则上不宜雷同,但由于专业特点,每位同学的交叉工作不宜超过40%,以确保学生能独立完成设计任务,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4、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5、教师应遵守正常课堂作息时间,随堂辅导,不得有迟到、早退、旷课现象。6、教师在指导课程设计过程中应注意学生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掌握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科学态度,创造性地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独立完成课程设计,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创新能力的培养贯彻于设计的全过程。7、辅导教师要能及时解决学生在课程设计中遇到的问题,并能介绍有关的文献、资料及相关的研究动态。8、课程设计完成后,应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成果评价,如采取问答、概述等形式,评价中采取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成绩等级。质量评定标准如下:优(90-100)——能够按照要求独立完成设计任务,设计方案良好,有特点,,计算论证严密准确,文字表达能力强,图纸说明清晰完整,设计过程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对本专业有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良好。良(80-89)——设计方案合理,计算正确,图纸和说明书清晰完整,设计过程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对本专业有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较好。中(70-79)——设计方案基本合理,计算正确、图纸说明完整;设计过程表明基本掌握了本专业有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及格(60-69)——设计方案无原则性错误,计算基本正确,图纸和说明基本完整;设计过程表明对本专业有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