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阿指工[2008]9号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库阿二线工程KYS标段构、建筑物的中线、水平、轮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根据铁道部现行施工规范和《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及《关于工程测量的有关技术要求》(乌铁库阿二线施[2008]8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根据本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请指挥部相关单位、项目经理部在施工中严格遵照执行第二条测量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从业许可之后方可上岗。第三条各单位(施工工区)测量队应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第四条本工程测量工作所包含的主要内容:1控制测量:包括设计交桩的复测及导线、高程控制网的加密。2施工测量:线路测量,建筑物放样,路基断面测量,地界桩测放,施工中必要的变形观测。3竣工测量:线路高程控制点测放、线路中桩及五大桩测放。第五条工程勘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执行工程测量的队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测绘管理条例。第六条本工程项目测量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总体负责,各工区总工程师服从项目部总工程师安排分工负责所施工管段内的测量任务。项目部测量班、各工区测量班是工程测量实施的主体。各级测量班均实行班长负责制,由各级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第二章测量工作程序及岗位职责第七条按照施工的顺序,安排测量工程程序如下:第八条接桩由指挥部总工程师组织,参加人员由总工程师根据上场人员情况随机调配,需各项目部人员参加时各工区需积极配合。接桩控制桩复测控制桩加密导线及高程控制桩现场交认设计交桩桩位有误报指挥部工程部申请补充测量施工测量竣工测量指挥部工程部通知勘测单位补充测量指挥部工程部组织二次交桩设计交桩桩位无误第九条控制测量由以项目部测量班为主,必要时可约请集团公司测量专家指导,根据任务安排情况,可安排各工区有资质人员参加。第十条施工复测的精度、要求、仪器精度必须符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第十条控制测量完成后,形成控制测量成果,报监理工程师,指挥部工程部审批完成后。由项目部测量向各工区测量班进行现场交认控制桩,同时发放测量成果。复测成果报告内容为:(1)参加人员、仪器设备(2)交桩纪要(3)复测结果、监理意见(4)相邻桩段贯通测量结果、监理意见(5)主要控制点护桩图表、监理意见(6)重点工程控制网的设计方案和监理意见第十一条特大桥、大桥控制网布设1、特大桥、复杂大桥(跨长流水河、高墩)桥轴线平面控制网的等级要求:导线控制网等级不得低于四等;2、施工控制水准网的等级:不低于三等。第十二条施工放样测量以各工区测量班为主,对桥涵构筑物实行放样复测。孔雀河大桥、库库高速公路立交特大桥由指挥部测量班对每个墩台进行中心定位,各工区测量班复核无误后,放十字护桩后,开始施工。其它的中小桥涵,由各项目部自行放样,指挥部测量班进行抽样复核。路基土石方断面由个项目部放样,原地面处理完成后、基床下路基、基床底层、基床表面完成后,指挥部测量班对断面与高程进行控制性检查测量。第十三条竣工测量以项目部测量班为主,必要时抽调各工区人员补充。第十四条如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变形观测,测观测点在哪个工区由哪个工区的测量班负责,负责观测的测量班要将每日观测结果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工程部调度室。第三章测量人员及设备第十三条测量班长应由有一定测量工作经历、相应测量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第十四条测量设备的配备必须满足《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要求,在工区一级应配备激光测距仪或全站仪。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施工测量必须实行和坚持复核制。第十六条施工测量应满足二级测量复核要求。第十七条二级测量复核测量成果中应明确复核测量系统与设计线路或施工结构物轴线间的坐标几何关系,必要时辅以关系示意图标识。第十八条利用已知点进行引测、加点和工程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已知点检测无误或合格后,才能利用,已知点(平面桩、高程桩)的检核点数及检核精度应符合相关测量规范、技术文件的规定要求。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对控制桩点(导线桩、GPS控制点、控制性中桩、水准点)负有保管和保护的责任。第二十条测前控制,每次测量作业前必须制订测量作业方案,明确测量方法,确保测量成果的质量达到预期的精度要求。第二十一条测量过程控制(中间控制)1桩点的复测,进行导线测量或放样时,必须对作为已知点的导线点进行复核测量,平面控制点应进行角度和距离的检测,水准点应检测相邻两点间的高差,当检测结果表明桩点正确可靠时方可进行后续的测量工作。2仪器对中整平,在一个测站的测量中间至少应检查一次镜站、后点与前点仪器的对中和整平,以保证镜站、后点与前点仪器的对中整平正确,防止对点错误的发生。第二十二条测量放样必须按正式的设计图纸、文件、修改通知进行。第二十三条测量放样之前要收集相关资料,制定放样方案,准备放样数据,填写放样手簿。放样之后,应向相关部门及时提供施工测量放样单。第二十四条随着工程的进展及时测绘、收集、整编竣工资料。第五章成果处理和使用第二十五条指挥部测量班职责范围内的工程由项目部出统一的测量成果,测量成果应做到至少两人独立核算以达到互相检核的目的。第二十六条各项目部对指挥部测量班的成果进行复核,以保证多级复核制的实施。第二十七条各项目部对指挥部测量班的成果在其实施的范围内进行复核并作为放样的依据。。第二十八条成果书编制完以后,首先应由编制者自检,然后与计算复核者完成最终成果书的复核校对工作并签字确认。第二十九条测量成果编制完成后须经同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对不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测量成果应重新编制,必要时连同外业一起返工,经审核符合施工测量质量管理要求的测量成果方可用于施工放样,测量成果必须归档保存。第三十条测量成果交付使用前应进行交接,并进行详细技术交底,测量桩点应现场逐个交接,交接清楚后应签署交接记录。当工程项目有与其他单位相邻的施工交界段时,为确保施工交界段的正确衔接,应与相邻施工单位签认交界施工段的测量公用桩,交界处平面公用桩至少应为两个,水准点公用桩一个。第三十一条测量成果计算前,必须对与施工测量相关施工图纸进行全面复核,确认测量计算所采用的设计数据正确无误,当发现图纸数据与复核结果不符合时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以防止设计图纸中设计施工数据错误导致计算成果发生错误。严禁使用未经设计部门认可的非正式图纸中的数据作为测量成果计算的依据。第六章测量原始记录第三十二条对所有的观测数据,应使用规范的手簿随测随记,文字与数字应力求清晰、整齐、美观;对采用电子记录的须遵守相关的规定。第三十三条野外数据的记录应采用双记录复核制。记录员应按照记录表格逐项计算,严禁采用只计算第一测回度分角值而其他测回度分角值照抄第一测回角值的记录方法,以防止角度的度、分计算错误。通过多测回测角较差比较及测站观测数据平差精度进行观测质量的复核分析。采用电子手簿进行记录的,应遵循电子手簿记录的相关规定。记录员必须在记录薄中记录清楚测量人员和测量时间,以便对测量事故责任进行分析和认定。观测员与记录员之间应密切配合,观测速度与记录速度协调一致,以防止记录员忙乱中听错记错观测数据。第三十四条在因测量人数受限而采用单人记录时必须遵循单记录双复核,当发现记录错误时,复核人必须让记录员重新计算进行确认。第三十五条复核原始记录时,应对记录薄上的所有记录数据进行复核,包括点名,点之记,观测数据、日期、人员等。第七章仪器设备管理第三十六条仪器设备管理要明确到人,操作者须经过培训,满足我集团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的要求。第三十七条仪器设备保管场所保持干净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测量仪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在潮湿和烟尘环境中作业过后,要把仪器擦拭干净,并置于通风干燥处将水汽晾干。为保持测量仪器的精度指标和稳定性下降,或损坏仪器,在测量过程中仪器操作者不得远离仪器,使仪器设备的安全处于失控状态。第三十八条各测量班应建立测绘仪器设备台帐,并随时更新,定期检定,保护有效使用。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中铁十五局库阿二线指挥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第四十条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实行。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主题词:工程测量管理办法抄送:指挥部领导、各部,存档。共印9份中铁十五局集团公司库阿二线工程指挥综合部2008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