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泰置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务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一、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二、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三、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四、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五、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货币资金的使用范围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人民币存款、外币存款、外埠存款等。公司日常开支和经济往来以使用现金和支付银行存款为主。1、公司下列范围的开支可使用现金。(1)支付员工工资、资金、津贴、补助,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4)结算起点(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如办公费、招待应酬费等。(5)特殊情况,确需超过结算起点使用现金的,经公司领导签字,可以用现金支付。2、银行存款的使用范围(1)公司发生的同城经济往来,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以外,均以转账支票结算。(2)现金支票仅限于公司从银行提取现金。(3)异地经济往来,可采用汇票、电汇、信用卡、外埠存款等多种结算形式。二、提存和领用1、现金必须由出纳人员办理提存。需要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由出纳人员填写支票领用单,注明提取现金的金额,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出纳人员填写现金支票,加盖有关财务印章及授权领导的个人签字,到银行提取现金。2、领用转账支票,必须按照规定内容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后领用。领用人3个工作日内须将对方收款凭证交回出纳人员办理报销手续。3、签发支票,必须按规定将各项内容填写齐全。遇有特殊情况,在签发支票时无法确定付款金额,经请示可签发限额支票,并由业务经办人员督促收款人即时填写支票金额,并核查是否与存根及收款凭证金额相等。4、需办理电汇、汇票的经济业务,应填写用款申请单,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后,交财务部办理付款。三、报销及支付款程序1、支付工程材料设备款,须按照有关协议或合同结算。经办人应填写“工程付款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需领用支票的,还应同时填写支票领用单,由财务部按照有关协议合同审核后付款。经办人取得对方发票或收据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前次支付的工程款未办理报销手续的,不得继续支付。2、正常的费用成本报销。按照公司《费用管理制度》执行。3、凡属于工资、奖金、津贴、补助、劳务报酬范围内领取现金的,出纳人员应根据有关批件付款。4、员工因公需借用备用金,应填写现金借款单并签字,同时附上本次借款经领导批准的“费用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出纳付款。所借备用金分为两种:一种为“常用备用金”,即规定限额,借款人每次报销后出纳将备用金差额补齐;另一种为“临时性备用金”,借款人办理完业务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或办理报销手续,结清备用金。5、出纳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手续办理报销付款,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支付,对已报销付款的原始单据,要逐一加盖付讫戳记。四、外币资金的管理1、公司发生的外币业务,其核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2、各项外币资金的收付及存放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五、货币资金管理纪律1、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0元。2、建立现金日记账及备查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记载收付业务,账目日清日结,账款相符,及时处理银行未达账项。3、为便于及时了解资金变动情况,出纳人员应当每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表,每月编制资金收支流量表,报送总经理及有关负责人。4、不准挪用现金和用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5、不许签发空头支票与远期支票,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6、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情况,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情况。7、违反规定领用、保管、使用货币资金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8、现金的存取均由出纳负责办理。大额现金存取,财务部派人陪同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以保证安全。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一、银行账户是指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辅助账户、临时账户、信用卡和存折账户、外埠账户等。二、银行账户的开设须经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任何人不准私开银行账户。三、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必须由负责该账户核算的会计人员专人管理。要及时、正确地记载与银行的往来业务,遵守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有关银行票据保管和使用制度,自觉接受银行对账户使用情况的检查。四、银行账户只限本公司使用,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严禁利用银行账户搞非法活动和利用银行账户套取银行信用。五、银行账户需变更、合并或撤销时,按开设账户的审批权限报批。撤销合并账户必须由分管人员与开户银行核对存、贷业务,余额全部无误,方可办理。第三章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资产管理制度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工程款、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预付购货款等。应收及预付款项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二、存货包括主要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在建开发产品、开发产品、分期收款开发产品等。临时出租房、周转房视同存货。存货的核算,一般采用永续盘存制。(一)材料和设备应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的材料设备要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运输机构的提货单,银行的结算凭证和运费账单等,办理验收入库和货款结算两方面的手续。材料、设备的日常收发,都应当根据设备及材料入库单、设备及材料调拨单办理手续。材料、设备的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应同时设置明细分类账,根据入库单和调拨单逐笔登记,并计算结存金额。各种材料、设备分批次购进、分批领用时,应确定每一批次的单价计算实际成本。拨给工程承包单位抵作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的材料、设备,除在设备及材料调拨单上注明实际成本价格外,还应注明预算价格,作为与工程单位结算工程款的依据。(二)低值易耗品是指在劳动生产资料中,除了列作固定资产核算的以外,使用期间较短、价值较小的工具、器具,以及开发经营管理中使用的物品,包括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保用品等。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应设置低值易耗品备查簿,规范列入低值易耗品核算的物品,购入低值易耗品按工具、器具、管理用具分类,凡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使用期限不满一年的劳动资料和开发经营用主要设备,以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的非开发经营用设备,都划归为低值易耗品。凡购入新的低值易耗品,财务部门除按照规定审批权限支付款外,还应按照低值易耗品的保管(使用)部门、类别、品名,设置有数量、有金额的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低值易耗品在被领用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摊销。对那些价值不大或易破损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即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记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在用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三)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盘存数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二、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固定资产分为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包括六大类: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施工机械、办公管理设备、其他固定资产、非开发经营用固定资产。根据以上分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同时,还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记载固定资产名称、分类方法、使用年限、折旧方法、预计净残值,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经董事会批准备案,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如需变更,仍然按照上述程序执行,并在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三、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四、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的分类折旧年限表确定。计提折旧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估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和使用年限计算确定。残值率按原值的5%计算。五、固定资产折旧按月提取,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六、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七、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办理会计手续,并进行明细核算。八、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必须健全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每年至少一次,盘存数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九、需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事项(一)单笔资产处置的实际交易额超过人民币壹拾万元(RMB100,000.00),或实际交易额低于该等资产账面净值的部分超过人民币壹拾万元(RMB100,000.00)。(二)每一会计年度内资产处置的累计实际交易额超过人民币壹佰万元(RMB1,000,000.00),或累计实际交易额低于全部处置资产账面净值的部分超过人民币壹佰万元(RMB1,000,000.00)。第五章财务印章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规范财务印章的使用,制订本规定。一、财务印章的范围财务印章包括本公司用于财务收支的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二、财务印章的使用1、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在开户银行预留财务印鉴,必须同时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2、签发支票、汇票、电汇等需加盖印章时,必须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加盖,印章保管人员要严格审查票据收款人、金额、用途、日期等项目是否填写齐全,与请示批件是否一致,对不填写收款人的票据,一律不予盖章。3、使用财务印章应建立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使用印章名称、日期、用途、经办人、审批人等事项。4、除有专门规定外,不得在空白票据上预先加盖财务印章。三、财务印章的保管1、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并与票据分别存放。2、财务印章应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别保管。3、印章保管人员不得将财务印章交由票据持有人自行盖章或携带外出办理业务。四、财务印章的交接与更换1、财务印章的交接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印章保管人员因外出或其他原因,暂不能履行职责,确需转交他人代为保管的,也须办理临时交接手续。2、财务印章需要更换时,凭更改名称或人员任免正式文件更换,原印章封存备查。五、责任凡未经批准擅自加盖印章或因审查不严,给填写不规范的票据或会计资料加盖印章,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