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引导居民建立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这种相关性会减弱甚至消失。所以,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不能完全代表群众的幸福水平。政府向“社会管理型”政府转变,由“行政管理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二、加快经济发展,突出区强民富的物质基础作用一是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今后,我们要坚持“做好‘蛋糕’,体现智慧能力,分好‘蛋糕’,体现公平正义”的理念,较好地处理做好“蛋糕”和分好“蛋糕”的辩证关系。三要在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上取得新突破。要出台优惠政策、落实扶持措施,拓展增收渠道,进一步优化农民创业就业的扶持机制和服务环境。六要在公共服务的优质均等上取得新突破。居民幸福感的提升对策与建议关键词:幸福感,政府职能,对策与建议,物质基础,人类发展的过程,是迫求幸福的过程.21世纪更是人类追求幸福的世纪,因此国家富裕和人民幸福已成为现代文明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根本目的。所谓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其最终的落脚点都是为了增加人民的福社,提高民众的幸福度。然而,众观当今中国的社会现实,在当代商业化的生活中,要获取全的幸福又谈何容易。人民是否真的幸福,怎么才能使他们更幸福,这并不是政府或专家学者主观判断就能衡量的,而要根据居民对幸福的理解、幸福的感受,他们目前的教育、医疗、社会治安、居住环境,社区服务、民主法治建设的状况,等方面的评价。做出判断。居民的幸福感,来自于品质化的生活,更来自环绕在每位市民身边的安全感。对于社会主流民意而言,幸福感既是对生活的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事实判断,又是对于生活的主观意义和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它表现为在生活满意度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积极的心理体验。在中国,出现了越是经济发达地区,市民幸福指数反而越低的现象。今年以来的物价飞涨,也让百姓体会到通胀预期时代生活的艰难。市民的尊严,来自于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来自于各个层面的平等和保障,来自于整个社会赋予每一个人享有法律所给予的自由和权利。而拥有这些保障、权利的市民,才有尊严,才能体会到居民生活的幸福。了解其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政府从社会政策和福利的维度,社会工作从社区建设的角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步解决问题,创造条件使人民生活得更幸福[对策]国家的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不断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提升民众幸福感的必要前提是让民众有尊严的生活。有尊严的生活,积攒一定数量的物质财富和积累精神财富,自然重要,但民众的尊严更来自于法律的有力保护,来自于平等、公平的社会环境,可以自由而全面地发展。建立在有尊严生活的基础上,民众的幸福感必会逐渐提升。同时,社会财富分配的命题、地方治理的改善、公权力的约束,以及司法有时会被权力绑架的现象等,都需要逐步推动解决。第二,提升民众幸福感政府责无旁贷。一个能够给民众带来较强幸福感的社会,唯有在一个政治清明、法治进步、经济科学发展、社区文明和谐的社会中,民众的幸福感才能达到相当的高度。无论是从理论研究还是从经验感受出发,民众的幸福程度与政府的治理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每一个人都渴望过幸福的生活,渴望体验真实的幸福感,由此,政府的治理与努力,都应该朝着以人为本,眷顾个体发展的方向去努力。第三,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解决好衣食住行等民生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最为关键,因为经济收入水平是衡量幸福感的一个基本指标。这就要把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优化创业环境,让人民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生活保障。同时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分好“蛋糕”,努力缩小不同人群的收入差距。发挥好社会保障作为“收入分配调节器”和“社会发展稳定器”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安其居方能乐其业,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让社会更加安定和谐。第四,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居民的心理健康水平。心理和谐是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要真正有效地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除了需要政府大量改善民生的工作以外,还需要居民自身的心理调节。引导居民建立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注重文化熏陶和知识武装,着重提高人的境界、情趣、品位、素质,着重培育乐观、豁达、宽容、自强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引导人们科学合理地对待社会各种关系和利益格局,理性从容地面对人生旅途的各种际遇和挫折困难,实现身心和谐和自我人格的和谐。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在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同时,要引导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通过外部良好的社会资源,增加个体的积极心理成分,努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第五,优化城乡环境,让人民群众安居乐居。只有有了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安全的食品和优美的生态环境,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更高要求。一要全面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碧水蓝天绿地”工程,着力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二要突出抓好大气污染治理,积极建立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大力治理工业废气排放,确保空气质量,让人们呼吸得更加舒适。三要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管理和保护,彻底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四要突出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建立健全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系统,重点抓好农村道路硬化、河道清淤、垃圾处理等工作,努力实现农村经济、农民生活、村镇面貌和自然环境同步提升、良性互动。就如何提升居民的幸福感提出一些建议。一、转变执政理念,突出民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一)正确认识群众幸福的三个关系1.经济发展与群众幸福的关系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民福祉。经济发展和群众幸福感存在着正相关关系,经济发展是群众幸福的物质基础。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这种相关性会减弱甚至消失。所以,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不能完全代表群众的幸福水平。目前,居民的幸福感之所以成为民生焦点,折射的其实就是对过去盛行的“GDP崇拜”的反思,我们必须把民生幸福作为经济发展的落脚点。2.丰富内涵与重要因素的关系群众的幸福既是物质的,更是精神的;不仅是对物质生活的一种追求,还有更多更人性化的需求。我们必须全面把握影响居民幸福感的因素。不仅要把握好影响居民幸福感的物质因素,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为幸福武进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而且要更多关注影响居民幸福感的人文因素,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3.政府主导与群众参与的关系幸福感经历了外部因素影响到内部因素决定的发展轨迹。对构成群众幸福的客观要件,即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治安等群众最迫切最想解决的问题,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着重解决。同时,幸福武进建设还需要社会和群众积极作为、主动参与、自我调节,是“我要幸福”,而不是“我等幸福”,更不是“我被幸福”。(二)转变执政理念,完善政府职能要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改革,努力实现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社会管理型”政府转变,由“行政管理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在履行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坚持刚性指标与感性指标相结合;坚持民主评定与群众公认相结合。二要强化政府的组织保证作用。要把居民幸福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推动各级干部转变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发展方式,以考核“突变”引导经济社会发展“渐变”。二、加快经济发展,突出区强民富的物质基础作用(一)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是提升人民群众福祉的物质基础。当前,居民幸福迫切需要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一是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要按照“盘活存量、拓展增量”的思路,积极鼓励和引导经济效益低、产品竞争力弱的企业“腾笼换鸟”、退低进高,寻找新的增长点。二是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着力优化经济结构。要加快现有企业的转型升级,全力扶持发展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五大产业,突出招商选资工作,注重引进高科技型、产业成长型、专业配套型等项目。三是从资源要素驱动向科技创新驱动转变。要积极发挥以市场为导向、利益为纽带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智力资源;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设立科技投资基金,激励传统产业高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二)调整收入分配结构调查发现,居民对收入水平提高状况的满意度明显低于对经济快速发展的满意度,并把增加收入作为居民幸福建设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这说明发展经济,在惠及老百姓利益方面还要有更多的政策考虑。今后,我们要坚持“做好‘蛋糕’,体现智慧能力,分好‘蛋糕’,体现公平正义”的理念,较好地处理做好“蛋糕”和分好“蛋糕”的辩证关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着眼于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基本形成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收入增长联动机制。一要鼓励劳动者通过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通过自主创业、技术创新等方式提高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二要强化收入分配中的政府调控力度,努力缓解城乡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三、推进城乡一体化,突出农村发展重点领域我们要注重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今后的工作重点要在以下方面取得新突破:一要在城乡规划的覆盖提升上取得新突破。要以全域理念配置资源为切入点,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的统筹力度。二要在基础设施的完善延伸上取得新突破。要按照“做强城镇快延伸、无缝对接提水平”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建设步伐。要大力提升城镇辐射力、设施对接率、环境优美度。三要在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上取得新突破。要出台优惠政策、落实扶持措施,拓展增收渠道,进一步优化农民创业就业的扶持机制和服务环境。四要在农村改革的积极探索上取得新突破。要大力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集体经济股份合作改革等。五要在农村经济的培育振兴上取得新突破。要推动现代农业快发展、城乡产业快联动、集体经济快壮大。六要在公共服务的优质均等上取得新突破。要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完善配置公平、发展均衡、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城乡社会公共事业体系。七要在社会管理的有效组织上取得新突破。要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创新行政管理的有效模式、优化民主法治的良好环境。四、优化公共服务,突出民生问题关键环节(一)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是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重中之重。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我们要按照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路,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接轨。一是继续做好失地农民保障工作,让失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二是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三是推行城乡低保一体化。四是逐年提高居民合作医疗标准,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卫生服务机制。五是加快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二)努力实现充分就业研究显示,工作与人们经济上的安全感、职业上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我效能感相关,从而会影响人的幸福感水平。就业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本。所以,我们要牢固树立“保就业就是保民生,保就业就是保稳定”理念,千方百计实现老百姓充分就业。一要增加就业岗位。要建立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调整及人力资源开发有机结合的促进就业机制,大力支持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二要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建设。三要多种形式促进就业。要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就业培训,以培训增强就业;优先安排困难人员就业,以帮扶促进就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和劳务输出,以转移推动就业。(三)大力加强社会安全调查显示,社会安全是影响居民幸福感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一要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合理的诉求,有效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