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程考核成绩评定比例要求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附件学生课程考核成绩评定比例要求1.考试课程总评成绩按下列规定评定:a)无实验课或实验课单列的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平时成绩(含课堂提问、作业、阶段测验等的成绩,下同)占总评成绩的40%。b)含实验课的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实验成绩占总评成绩的20%,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20%。2.考查课程总评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课堂提问、作业和阶段测试等成绩评定总评成绩。3.学生体育课的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对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不能正常上体育课者(免修者除外),学院依据指定医院的证明,为其安排保健活动,对认真参加锻炼者,可视为体育及格。4.实验的总评成绩按学生实验过程的表现(包括态度、纪律、操作水平等)占的40%,实验结果(包括结果的正确性、实验报告的撰写质量)占60%评定。严重违纪违规者,成绩评定为不及格。5.大型作业、课程设计的总评成绩按大型作业、课程设计过程的表现(包括态度、纪律等)占40%,大型作业、课程设计的成果占60%评定。严重违纪违规者,成绩评定为不及格。6.校内实训的总评成绩按态度、纪律情况占10%,知识要求考试占30%,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占60%评定。严重违纪违规者,成绩评定为不及格。7.校外实习(指到校外企事业单位参观、调研、跟班顶岗工作等)的总评成绩按实习过程的表现(包括态度、纪律、工作能力与效果等)占70%,实验报告撰写质量占30%评定。严重违纪违规者,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1 / 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