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度枫岭头中学星级学生评比方案枫岭头中学政教处2012.9.6枫岭头中学星级学生评比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完善师生评价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校师生中形成你追我赶、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学习、工作氛围,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充分展示我校教师学生的风采,增加校园的生机和活力,学校决定将在本学期开展“星级学生”评比活动,开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新局面。二、评选项目:星级学生三、评选条件及方法:(一)星级学生:文明之星、学习之星(1)评选条件:班级“文明之星”:1、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举止文明、仪表整洁、遵守校规。2、在班级能起带头表率作用,无任何严重违纪现象。3、有为集体、为同学服务的先进事迹。4、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能主动和他人问好,同学之间能友好相处,能主动帮助他人。5、学习成绩在班级期中考试为前15名。班级“学习之星”: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2、善于分析、勤于总结,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3、能保质保量完成各科作业,科任教师反应好。4、学习成绩突出,在月考、期中考试中列班级前5名。5、参加学校开展的学科竞赛活动七年级不少于2科,八、九年级不少于3科。(2)评选方法及奖励机制:1.从接到此方案起,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向学生传达“班级之星”评选方案和“校星”评选方案,并在板报上公示一周。2.评选时,每个同学依据评选条件投票选出我心目中的班级“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各3名,可自荐。由班委会人员当场唱票,班主任组织班委会成员评议,票最高者为班级之星。3.根据校级之星评选条件,班主任从班级之星6名中每项选出2名,按规定填好班级之星申请表上报教导处,参加下一轮校级之星评选活动。4.评选上班级之星的学生,填写好班级之星申报表,上墙公示,班级发奖品。5.参加2011年五月学校组织的春游活动。(3)评选条件:校园“文明之星”:1.思想品德高尚,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做事讲诚信,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师生反应好。2.认真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无任何违纪行为。3.性格开朗,衣着整洁,仪表端正,言谈举止文明,没有打架骂人现象。4.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5.有专项特长(体育、文艺、书法、绘画)6.学习成绩在月考、期中考时为年部前20名。校园“学习之星”: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为人诚实,积极向上,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竞争意识。2.勤学好问,上课积极主动发言并帮助同学解决学习困难。3.学习成绩科科达到优秀分数,期中考试年组前八名。4.在学校开展的各科竞赛中七年级至少有2科获奖,八、九年级至少有3科获奖。(4)评选方法及奖励机制:1、参加校园之星评选的选手以年组为单位参加第二轮竞选活动。竞赛程序是:本人陈述(个人事迹及目标)、年组教师评议、才艺展示(书法、绘画、歌曲、文学)、学生打分(学生会干部)、评委打分(校领导)。2、七、八年级评选出校园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各4名,九年级各3名。3、在全校师生会上对校园之星进行表彰,发奖品及荣誉证书。4、在校园网和学校宣传栏上进行宣传展示。5、校园之星将作为学校推荐市级“三好学生”、“文明学生、优秀干部”的重要人选。四、活动时间:班级之星评选:2012年11月1日-30日校园之星评选:2013年6月1日-20日枫岭头中学政教处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