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的通知印发《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的通知粤府〔2005〕1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已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环保局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五年二月十八日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目录一、环境现状与挑战(1)(一)局部有所改善,形势依然严峻(1)(二)环境不堪重负,发展面临挑战(2)二、规划原则与目标(3)(一)指导思想(3)(二)规划原则(3)(三)规划目标(4)三、战略任务(5)(一)红线调控,优化区域空间布局(5)1、构筑区域生态安全体系(5)2、优化水环境安全格局(7)3、确立大气环境敏感区(14)(二)绿线提升,引导经济持续发展(14)1、推广生态农业(15)2、发展生态工业(16)3、推进生态旅游(19)4、促进可持续消费(20)(三)蓝线建设,保障环境安全(22)1、重点解决水污染问题(22)2、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24)3、防治固体废物环境污染(25)四、保障措施(27)(一)实行综合决策,加强区域协调(28)1、建立完善综合决策机制(28)2、加强区域协调,从严统一区域环境保护要求(28)3、深化环境保护考核制度(28)(二)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保机制(29)1、明确政府职责(29)2、强化政策引导(29)3、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29)4、推进环境科技进步(29)5、鼓励公众参与(30)(三)改革环境管理体制,提高环境管理效能(30)1、加强环保机构建设(30)2、加强乡镇环境管理(31)3、提升环保管理现代化水平(31)(四)加大环保投入,抓好重点工程建设(32)1、拓宽环保融资渠道(32)2、重点抓好五大建设工程(32)附表1:环境保护目标指标(35)附表2:生态功能区划方案(36)附表3:六区六核十六通道十八节点(39)附表4:自然保护区建设方案(2010年前)(40)附表5:生态分级保护面积分布表(41)附表6:生态保护分级及其区域分布(41)附表7: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划(42)附表8:区域河道整治工程规划(2010年前)(43)附表9: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建设规划(2010年前)(45)附表10: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程建设规划(45)附表11:工业废物处置工程建设规划(46)附表12: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规划(2010年前)(46)附表13: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整改计划(48)附表14: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工程建设规划(48)附表15:脱硫工程规划(2010年前)(49)附表16:区域环境预警应急工程建设规划(50)附图1:一级生态功能区划图(51)附图2:二级生态功能区划图(52)附图3:三级生态功能区划图(53)附图4:区域生态体系结构图(54)附图5:生态控制性规划图(55)一、环境现状与挑战(一)局部有所改善,形势依然严峻,经过20多年的发展,珠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2年,在占全国0.4%的国土面积上,珠江三角洲聚集了全国3%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近9%的国内生产总值。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珠江综合整治初见成效,流经城市河段的水质状况已有所改善,煤烟型污染得到初步控制,但是整体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虽然珠江三角洲主、干流水道水质基本上维持II、III类良好水平,但由于生活废水排放量大、工业排污集中、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目前受污染的河流长度仍呈增长趋势,大部分城市江段、河涌水质污染严重,局部河段水体劣于Ⅴ类,沿岸居民生活生产受到影响。区域供水排水交错,部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受到影响,跨区水污染日益突出。区域水资源丰沛优势正向水质型缺水劣势转变。珠江三角洲酸雨频率仍居高不下,形成了以广州、佛山为中心的酸雨高发地带,各城市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比值呈增加的趋势,以氮氧化物污染为特征的机动车尾气型空气污染日益凸现,已出现光化学污染征兆,并形成了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现象。珠江三角洲生态用地被大量挤占,原生林、自然次生林遭破坏,一些关键性的生态过渡带、节点和廊道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区域自然生态体系破碎化明显,缺乏区域控制性生态防护系统。乱捕滥猎、乱挖滥采现象屡禁不止,野生动植物数量和种类骤减,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森林生物量和净生产量不高,森林生态效益低。单位土地面积农药使用量、化肥施用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氮肥污染、农药残留与持久性有机污染有所加重,农业生态环境日益退化,区域生态质量有所下降,生态赤字严重。珠江三角洲经济发展与环境综合决策机制有待加强,部分地区仍存在重经济轻环保的现象。县、镇级环保管理能力较薄弱,环境监管模式和能力适应不了新形势的要求。环保投入尤其是直接用于污水、垃圾治理和生态建设的投入不足,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滞后、欠账严重,形成“先污染后治理”的局面,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差异和不平衡性逐渐出现,资源与环境已经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制约了未来珠江三角洲城市群总体竞争力的提升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二)环境不堪重负,发展面临挑战广东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确定了未来的奋斗目标,到2010年全省人均GDP比2000年翻一番,珠江三角洲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20年,全省人均GDP比2010年再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奋斗目标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任务更加繁重。根据预测,2010年、2020年废水和水污染物产生量将分别比2002年增加60%、10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物排放量也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将分别增加50%、80%。这些都将对未来珠江三角洲环境造成巨大压力,目前已经透支的环境容量和资源难以支撑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珠江三角洲将面临着许多新老环境问题的严峻挑战。二、规划原则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珠江三角洲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倡导生态文明,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二)规划原则以人为本,环境优先: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规划、布局城镇和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从区域整体的角度解决环境问题,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着眼未来,科学谋划:着眼于珠江三角洲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全面分析未来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制约因素,正视当前的环境状况与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要求的差距,探索新思路,谋划新发展。完善机制,强化调控:强化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导作用,明确职责,落实分级目标、任务,建立机制,采取措施,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三)规划目标规划总体目标为:把珠江三角洲建成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到2010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被大幅度削减,珠江三角洲水系主干、支流水质维持良好水平,酸雨频率明显下降,各市环境保护综合指标达90分以上,所有城市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要求,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到2020年,生态环境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循环经济体系逐步完善,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所有城市达到生态市要求,建成生态城市群(具体指标见附表1。)三、战略任务珠江三角洲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要完成“红线调控、绿线提升、蓝线建设”三大战略任务。(一)红线调控,优化区域空间布局1.构筑区域生态安全体系(1)生态功能区划根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方向的差异性等,将珠江三角洲划分为环型山地森林生态安全屏障区、三角洲平原农业都市经济区、南部沿海生态防护区等3个一级生态功能区(见附图1),西部生态防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7个二级生态功能区(见附图2及附表2),大沙河水库水源涵养区等75个陆域三级功能区和5个沿海三级功能区(见附图3及附表2)。(2)构建区域生态结构体系对大型自然斑块以及湿地进行保护、抚育及自然恢复,保护相对孤立的区域自然生态系统保留地,建设成区域生态体系中的结构性生态控制区;对连绵山脉、河流干道进行维护,沿交通干道和经济走廊建立完善的防护体系,形成连通区域内各结构性生态控制区的生态通道;加强对城市群之间的孤立山体绿地的保护和恢复,形成城市群绿核;维护各生态通道的交叉点、脆弱点,保护好区域生态结构体系的关键节点;保护大片城镇景观中残遗的小片自然斑块,强化城镇建设的生态调控。建成十八节点、十六通道、六区六核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区域生态结构体系(见附表3和附图4)。(3)保护重要与敏感生态区保护水源涵养区。合理调整和优化水源涵养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水污染源,加强生态培育和建设。建设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占陆地面积的比例稳定增加,到2010年,新建自然保护区15个,升级自然保护区9个(国家级3个、省级6个),扩建自然保护区4个(见附表4),包括市级保护区的升级及扩建,全区自然保护区达93个,总面积约40.1万公顷,占陆地面积的比例达到6.3%。保护河口及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到2010年,近岸海域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重点加强大亚湾-大鹏湾、广州-万山群岛、珠海-台山赤溪半岛东部和川山群岛河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土流失。到2010年,自然水土流失治理率达80%以上,坡度大于25度的陡耕地全部还林还草,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4)实施生态保护分级控制按照对生态保护要求的严格程度,将珠江三角洲划分为严格保护区、控制性保护利用区、引导性开发建设区(见附表5、附表6和附图5),以此作为区域生态保护和管理的基础。严格保护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重点水源涵养区、海岸带、水土流失极敏感区、原生生态系统、生态公益林等重要和敏感生态功能区,面积约5058平方公里,占珠三角土地总面积的12.13%,各级政府应将这些区域划为红线区域,实行严格保护。控制性保护利用区:包括重要生态功能控制区、生态保育区、生态缓冲区等,面积约为17483平方公里,占珠三角土地总面积的41.93%。控制性保护利用区可以进行适度开发利用,但必须保证开发利用不会导致环境质量的下降和生态功能的损害,同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区域生态功能的改善和提高。引导性开发建设区:主要包括以农业利用为主的引导性资源开发利用区和城市建设开发区,面积约为19157平方公里,占珠三角土地总面积的45.94%。引导性资源开发利用区应降低单位土地面积化肥农药施用量,推广生态农业,控制面源污染;城市建设开发区应注意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绿化率。2.优化水环境安全格局调整取水排水格局,调整和优化各河段水功能,实现高、低用水功能之间的有序协调,确立水环境总量控制目标,确保区域持续性供水安全。到2010年,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1)调整取水排水格局,系统分离取水排水河系东江水资源区域:包括深圳、东莞、惠州市的东江水资源区。东江干流及下游河网区的非感潮河道,包括东江主干、西枝江、增江的主要河道及河网区域咸水线以上(万江、中堂、新塘一线以北)的主要河道,作为区域共同的水源地严格保护。石马河-寒溪水-东莞运河排水河系:东莞市绝大部分(石碣、石排、高埗三镇污水经中心沟收集处理后调跨过南支流进入运河)、深圳市的龙华、观澜、布吉(部分)等污水在现有水道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连结贯通,从东莞新湾的农裕围入海。深圳河排水系统:深圳特区皇岗路以东的排水与香港新界的排水经处理达标后从深圳湾入海。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