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速辽宁现代林业发展今年6月11日,国家林业局长贾治邦在辽宁省调研林改时指出:辽宁是当之无愧的、名副其实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面鲜亮的旗帜,必将引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沿着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正确道路向前发展。温家宝总理在贾治邦局长关于辽宁等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致信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不仅推进了植树造林,而且促进了林下产业发展,使山地改变了面貌,农民增加了收入,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完善政策,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办好。回良玉副总理也作出了重要批示。辽宁省现有集体林面积9000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6.3%。目前,辽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完成确权面积7869万亩,占应改面积的99.48%。参改农户434万户,参改人数1523万人。签订合同384万份。调处林权纠纷13870起,纠纷调处率达99%以上。群众满意率在98%以上。破解五大难题取得五大成效辽宁省集体林确权到户后,在深化配套改革方面,破解了“五大难题”,取得了“五大成效”。全省集体林确权到户后,农民群众发展林地经济面临着“五难”:管理分散,农民办事难;束缚太多,放活经营难;经营分散,闯市场难;技术缺乏,搞经营难;资金短缺,大发展难。针对以上“五难”,辽宁省按照“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原则,着力进行难题破解。搭建了一个平台,破解群众办事难。辽宁省要求每个重点涉林县(区)至少要建设一个高标准、多功能的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提供林业行政许可服务一站式高效便捷的服务。现在全省已投入使用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8个。编制了一个方案,破解放活经营难。科学编制简易村级森林经营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采伐限额分解落实到小班,落实到林权所有者。已经有650个村编制了村级森林经营方案,深受群众欢迎。培育了一个体系,破解闯市场难。积极引导农民组建新型的林业合作社、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等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种林业专业协会。目前,全省已组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1676个,中药材、人参、林蛙、板栗、育苗等专业协会654个。形成了一个网络,破解搞经营难。全省各级林业工作站依托覆盖全省的电子信息网络,已初步形成面向林农,连接各科研单位,沟通各部门,上传下达、上下连通、四通八达的技术服务网络。建立了一套制度,破解大发展难。辽宁省林业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联合下发了以林抵押贷款的意见,在全省多家银行开展以林抵押贷款,全省各银行已向农民投放抵押贷款25.51亿元。沈阳市自费启动森林政策性保险,220户农民参加政策性保险,保险额达208万元。今年全省已落实参保森林面积1150万亩。“五大难题”破解后取得了“五大成效”:造林成效:由“要我造林”变为“我要造林”。通过明晰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从根本上确立了林农在经营中的主体地位,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林业生产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使农民群众中的潜在生产力得到迸发。护林成效:由“漠不关心”变为“主动管护”。分山到户后,农民对山林资源十分珍惜,保护的意识普遍增强,“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家家都是护林队,人人都是护林员。产业成效:由“只盯木头”变为“靠林地致富”。林改后广大农民群众充分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林业产业发展步伐大大加快。2009年全省林业产值达到698亿元,同比增长28%,增幅排在全国前列。“一县一业”,提出了加快林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林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2009年全省实现森林旅游综合收入超过40亿元。2009年全省林业产值总量是2004年的3.2倍。收入成效:由“份额很小”变为“主要收入”。林改后广大农民有了较大的致富空间,充分利用林地资源,积极发展林地经济,增加了农民就业,林改后全省从事林业产业的人数已达1200多万人。2009年辽东地区农民林业收入已占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投资成效:由“只靠政府”变为“多方投入”。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辽宁省社会投资林业资金大幅上升,2009年社会投资林业达36亿元,今年上半年社会投资林业达到38亿元。抓住战略机遇确定改革目标去年在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大干四年、绿化辽宁”的奋斗目标,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解放林业生产力、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举措,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为辽宁省深化林改提供了强大动力。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对今后一个时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之后,林改工作突出地摆上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林改工作,今年6月中旬,省委书记王珉会见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时指出,辽宁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林业生产关系,不断完善林业投入机制,推动全省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去年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时任省委书记的张文岳和省长陈政高在讲话中分别强调,必须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创新林业发展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局面,这为今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辽宁省进入了全面深化各项配套改革的新阶段,迅速建立林业保护支持制度、林业金融支撑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成为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辽宁省确定了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建立政策完善、服务健全、管理规范、经营科学的集体林业良性发展体制机制。到2012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45%以上,林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逐步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林业经济发展、林农收入增加、生态环境良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一是进一步加强林业服务体系建设。服务林农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建立服务平台,不仅每个重点涉林县(区)至少要建设一个高标准、多功能的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为广大林农提供政策咨询、审批办证、抵押贷款、产权交易和各种信息服务等一站式高效便捷的服务,还要在重点乡(镇)逐步建成分中心,最大限度满足百姓需要。二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制度。推行依据森林资源状况和森林经营技术规程,以村(少林地区以乡)、林业合作经营组织或私营林场为单位,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五年为期限,将采伐限额一次性分解落实到小班,落实到林权所有者。进一步放活商品林特别是人工商品林经营,非林业用地上营造的人工商品林,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经市、县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工业原料林,所需采伐限额应给予保证。对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允许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三是进一步完善林业金融保险支撑制度。在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建立符合林业和农村实际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补助制度,积极引导、组织林农投保。积极推进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保险工作,扩大保险覆盖面。四是建立健全规范的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尽快出台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多种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对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森林资源流转,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的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采取公开招标、拍卖、协商等方式进行。加强对林权流转的指导,搞好产权交易服务,促进林权有序流转,防止农民过早失山失地。五是进一步完善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建立已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和省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研究建立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员财产损害的补偿制度。建立林木种子储备制度。继续对东部重点区域生态补偿实行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逐步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规范用途。加强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建设,乡镇林业工作站的人员及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一般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