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规定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规定一、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需移动时,应经过项目部责任部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设施,才能移动。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应悬挂反光标牌。2、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项目部安全防护设施状况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是:施工队应按照已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各项安全设施,如:脚手架、井字架、模板、塔吊、安全网、临边等搭设及其防护装置经责任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应经常性地检查与维修;各施工作业完成后,安全设施、其他防护装置确认不需要时,经过批准后方能按规定的方案进行拆除,并派安全员监护,必要时对危险地带设立警示标志。3、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或责令责任部门/人员进行整改。二、施工现场交通管理规定.1、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并保持畅通;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弯度与宽度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急转弯、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靠近河流和陡坡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警告标示。2、机动车装载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的设施/设备,在低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4、综合部按工作职责范围负责对驾驶员、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车辆安全管理措施。5、驾驶员负责对本人驾驶的车辆情况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三、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2、对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存放位置进行标示,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找到。3、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易于取用的地方,对消防器材建立档案、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的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情况进行登记,填写《消防器材登记表》。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消火栓,不得占用消防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5、对使用的消防器材必须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和保养,制定消防器材分布网络图。对使用的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养。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夏季要采取防晒措施,并经常检查喷嘴是否堵塞。6、干粉灭火器应存放在温度在-10~45度之间,每年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达标,如果超过规定的范围,应及时补充。7、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是消防专用器材,不得挪作他用。要经常检查消防栓的阀门是否完好,使之处于良好的战斗状态。8、项目综合管理部门每月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设施检查。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1、采购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部门提供的需用计划,制定采购计划,按其规格数量等要求,选择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予以采购,产品必须具有“三证一票”。2、运输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选用合适的装卸工具;要选择具有《化学危险品准运证》的供应商承运;轻拿轻放,不能撞击,严禁抛、拖、掷等野蛮装卸,物品要固定牢靠,防止倾倒和掉落;禁止混合装运和人货混载。3、储存1)、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收发流水台帐和三联领料单、出入库登记制度。2)、设置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消防规定。并根据物体种类、性质,设置具有防燃、防爆、防热、防晒、防潮的“五防措施”的仓库;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准同库存放。3)、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的物品,严禁出入库。4)、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对所保管的物品经常检查,及时发现物品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安全措施。4)、仓库内不能超量储存,要求物品与梁、柱、屋顶距离不少于0.3米,与墙、灯的距离不少于0.5米,物品之间不少于1米,底距不少于0.1米。5)、库房周边严禁明火作业,不得将物品露天存放及曝晒,在库区设置适当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用水水压充足。库房安装固定的防爆照明灯具,不得使用移动的灯具作照明。6)、对储存场所的安全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做到几个坚持:(1)坚持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安全工作的领导;(2)坚持教育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3)坚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制定的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责任制;(4)坚持严格管理火源、电源;(5)坚持加强储存场所的防火、防爆工作;(6)坚持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进行科学管理;(7)坚持对储存的物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8)坚持用经济办法进行管理;(9)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7)、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因事入库人员应交出火种(如:BB机、手提电话、对讲机等)。严禁在库内吸烟。库区外要张挂警示标志。每天工作结束后须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人员离开仓内。库房仓间内不准住人。4、使用1)、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如特殊工种操作证),并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2)、乙炔气瓶(1)、禁止震动撞击瓶体。(2)、禁止接近高温、明火和电器设备。与明火作业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3)、禁止气瓶卧放,装运时不能横向装运。(4)、使用时,必须要装回火停止装置,其气流速度不得超过1.5—2.0米3/小时瓶,使用压力不超过0.15兆帕。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其剩余压力不低于0.15兆帕。(5)、不准与氧气瓶混合和运载。(6)、气瓶仪表必须完好无缺,并装置回火阀。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储气瓶必须直立,严禁卧放或倒放。4)、氧气瓶(1)、不准放在烈日下曝晒,不准接近高温、不准与乙炔(或石油液化气)气瓶放在一起,间距不少于5米、离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氧气瓶禁止卧放。(2)、不准全部用完瓶内气体,必须留有0.15兆帕压力。(3)、气瓶上尤其在钢瓶阀门处严禁沾有油脂。(4)、开关阀门不能太快。氧气流速不能过快,以防止产生静电火花。(5)、焊距点火时先开可燃气体阀,着火后才开氧气阀;熄火时先关氧气阀,后关可燃气体阀;使用完毕应将焊炬挂在安全的地方,并关闭所有的阀门。(6)、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氧气瓶均是压力容器,使用前要经有关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定期检验。5、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五、施工机械设备/设施管理1、施工项目部材料科负责落实对本项目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废气、废液、废渣及噪声污染。2、机械设备的大、中修管理1)、公司材料科负责汇总分公司报送的机械设备大、中修计划,并据此编制公司大中型施工机械年度大、中修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下达实施,并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2)、材料科根据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本分公司的年度大、中修计划,并报送上级领导审批。3)、公司材料科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施工机械大、中修计划,负责机械设备的大、中修组织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大、中修质量。3、施工机械设备/设施的验收1)、由公司统一采购的机械设备,一般设备由使用项目部组织验收并向公司材料科提供相关的原始验收资料,公司材料科办理入帐手续;大中型机械设备的验收由公司材料科主持,项目部参与验收。2)、施工机械设备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由项目部材料员对施工设备/设施的配套完好情况进行验收,包括施工机械设备的机容机貌及全机完好状况、随机的“使用说明书”、“检测合格证”、“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等,并组织操作手等相关人员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4)、项目部材料员负责组织本项目所使用机械设备的管理。5)、专用/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拆卸,须在机械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由专业操作人员负责,非专业操作人员不得从事专用/特种设备的安装和拆卸作业。4、施工设备/设施的使用和操作要求1)、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由公司材料科会同施工项目部共同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2)、施工项目部根据项目施工情况,负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岗前教育和技术交底,落实对项目部所用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保证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达到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3)、在施工机械设备/设施旁或其附近,要悬挂该机的“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项目部材料科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4)、施工项目部材料科按照维修保养计划,负责对项目部使用的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处于正常和安全的状态。5)、施工机械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油要进行回收、集中处理,不能随意排放造成环境污染。6)、专用/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局部故障或损坏,为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应停止运行,不得带病作业,并及时报告组织维修人员修复,必要时要报告公司审核维修方案。7)、严禁机械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作业。

1 / 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