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明市烟草专卖局2015年11月解读1.2.3.4.两部法规的意义和特点《廉洁自律准则》的主要内容《纪律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目录CONTENTS第一部份1.一种坚强的决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一次坚实的跨越: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3.一次深刻的飞跃:实现法纪分开、纪在法前。4.一个重大的创举:确立了道德高标准和纪律底线。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两部法规的特意义特点1.彰显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全面适用对象要求范围从原来关键少数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8700万全体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从“廉洁从政”,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1.彰显全面从严治党坚强决心史上最严尊崇党章细化纪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作风建设最新成果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解决了纪法不分的问题,凸显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深刻理念。在法律的前面架起一道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问题清单】周本顺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万庆良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姚木根瞒报个人房产……【违纪条款】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对应【实践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内法规】条例修订: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转化以党内立法方式,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创新理念固化为刚性制度,真正实现纪法分开,从根子上改变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这是对党的建设规律认识上的又一次飞跃。对比这次修订前后的《条例》,一个最大的改进是“纪律处分条例”回归“纪律”。体现了纪法分开,比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这些在刑法上都有规定,现在把这些跟法律重复的内容全部删除,在党纪中不再提了。3.实现了法纪分开、纪在法前将与法律重复的条款“请出去”把真正能够将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的条款“请进来”。法纪公开3.实现了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在法前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让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往往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进而违法。在法律的前面架起一道带电的高压线,能够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4.确立“高标准”,划出纪律“底线”制度治党正面立德思想建党组合拳自律反正立规他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没有终极版、只有进行时。只有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守住“底线”,勇攀“高标准”,从点滴做起,积小成为大成,才能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兑现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第二部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主要内容修订后的《准则》名称改为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从3600余字精简至281字,共8条,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借鉴第三部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要内容★附则对实施规定、解释权和实施时间作出规定。★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总则分为五章。第一章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作出规定;第二章对违纪概念、纪律处分种类及其影响等作出规定;第三章对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作出规定;第四章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作出规定;第五章对预备党员违纪及违纪后下落不明党员的处理以及处分决定的执行等作出规定。★分则部分将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别为“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6章。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指导思想五条原则适用范围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⒈党要管党、从严治党。⒉党纪面前一律平等。⒊实事求是。⒋民主集中制。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违纪概念如何界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党组织违纪的处理改组解散党员违纪处分类型处分类型及影响见下表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处分类型影响警告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严重警告党员受到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撤销党内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留党察看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开除党籍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从轻或减轻处分情形从重或加重处分情形⒈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⒊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⒋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⒌有其他立功表现的。⒈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⒉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⒊本条例另有规定的。※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涉嫌违法怎么处理?涉嫌犯罪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不涉及犯罪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其它行为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党员涉嫌违法如何进行纪律处分?移送处理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中止权利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开除党籍党员犯罪的⒈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⒉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⒊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党纪处分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纪处分组织处理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第五章:其它规定三种党员违纪如何处理?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下落不明党员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违纪党员死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第五章:其它规定党纪处分决定如何执行?宣布归入档案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调整职务变更工资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延长期限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报告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第四部份《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制度创新源于实践创新,回顾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有助于以案释纪,深入理解条例新增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负面清单”,认清找准纪律的“底线”。第六至第十一章,用20个案例故事还原逻辑,对六大纪律分章解读,希望有助推动学习贯彻。某市公安局局长在任期间,两次大面积提拔干部,竟然不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政法委,把市公安局当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为了个人野心,这位公安局长还善于找人为自己抬轿子、吹喇叭。他让人制作、录制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到市直机关各部门,甚至街道办事处和企业进行宣传。为了寻求官阶上升,他让手下人组织公安局干部写联名推荐信,呼吁提拔他,目无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目无群众。1.公安局长的“独立王国”《条例》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本案例该局长大面积提拨干部、宣传个人先进事迹,属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的情形。2014年9月,山西省某县委接到了关于山西省委巡视组即将进驻的通知。该县委书记在安排巡视进驻准备工作时竟强调“要能保证举报箱的位置在监控可视范围内”,以此掌握举报人和举报情况。10月中旬,省委巡视组按时进驻该县开展巡视,该县公安局把县委和信访局附近的2个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2个举报箱,并安排人巡逻值守县宾馆的举报箱。后来,省委巡视组根据群众反映到实地查看,发现这一情况后,责令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