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云南省抗菌药物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设立我院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彭显权(副主任医师)副组长:邹洪才(执业医师)成员:阳可金、王艳、刘兴学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二)制定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制订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推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四)对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五)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教育培训,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工作。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