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准则:1、对社会和咨询业的责任2、能力3、廉洁4、公正5、对他人公正6、反腐败Fidic的条件特点:1、国际性,通用性,权威性2、公正合理,职责分明3、程序严谨,易于操作4、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的有机结合。适用方式: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一些国际项目直接采用2、合同管理中对比分析使用。应用前提:1、采用无限制招标选择承包商2、合同履行中建立以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3、施工承包合同采用单价合同Fidic条件管理施工项目的基本程序:(1)选择建设监理,签订监理委托合同;(2)竞争性招标,确定承包商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3)承包商办理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保险等事项,并得到业主的批准.(4)业主支付动员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5)承包商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算表;(6)工程师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7)工程师发布开工令,业主移交现场;(8)承包商根据施工合同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工程师根据监理委托合同和行日常监理工作;(9)竣工验收;(10)承包商申请移交工程;(11)工程师签发移交证书;(12)承包商提交竣工报表,工程师签发付款证书;(13)缺陷责任期;(14)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业主归还履约担保金和保留金;(15)承包商提出最终报表;(16)工程师签发最终支付证书,业主与承包商结清余额。我国使用fidic合同条件的优缺点:优点:(1)有利于采用竞争性公丌招标工程项目,优胜劣汰,促进工程施工和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2)有利于实行业主、承包商、工程师的共同管理和建没好土木工程项目、职责分明、权利对等;(3)有利于工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和标准明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有章可循;(4)有利于工程进度和费用控制,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合同,按用工程进度付款,从进度上保障合同各方利益的实现:(5)有利于合同各方准确地履行已订立的合同并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使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达到;(6)有利于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国际工程监理、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7)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实行完善严格控制的工程师制度。缺点:(1)FIDIC制定了工程招标投标程序,这些内容并不针对特定的法律制度,具有明显的自由经济色彩,很少涉及政府干预工程。但是,我国的情况显然特殊,政府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行为普遍被认为是有意和必需的。比较两者的差异,对内地项目使用FIDIC合同也许是有益的,对在华从事服务的境外工程咨询公司尤为必要。(2)FIDIC合同强调“工程师”的作用,提倡对“工程师”进行充分授权,让其“独立公正地”工作。目前,建设单位对作为“工程师”的第三方——工程咨询/监理方信任不够充分,对“工程师”往往授权不足,多方掣肘,这使得FIDIC合同条款的特色难以发挥。此外,在脱胎于FIDIC合同机制的我国建设监理制度下,我国的监理工程师难以发挥FIDIC条件下的“工程师”作用。(3)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和结算,是FIDIC合同的另一重大特色,现在我国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法律障碍已不存在,但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障碍则十分凸显。(4)FIDIC合同下的风险分担及保险安排有其特点,相对来说也比较公平,在我国公众保险意识相对淡薄,保险市场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往往不恰当地限制自己的风险,并将有关风险强加给承包商通用条件:红皮书《通用条件》是fidic条件的第一部分,可直接放入招标文件中,不需重头编写合同条件,且印刷个是相一致,一共72条194款。新的有所改动。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于通用条件而言的,要根据准备实施的项目的工程专业特点以及工程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法律、自然条件等地域特点,针对通用条件中条款的规定加以具体化。合同的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的关系:1、专用条件是结合具体某个国家的某一工程项目编制的,它的针对性较强;通用条件是国际性承包工程项目均可使用的,其应用的广泛较强。2、一般来说,合同专用条件的法律地位比通用条件高3、专用条件中的条款可以否定通用条件中的条款。反之则不行。法人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和办公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列出了为完成合同工程而必需的各分项工程的估算工程量,是与技术规范相对应的非常重要的文件。合同工期:所签合同内注明的完成全部工程或分部移交工程的时间,与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商应负责原因导致变更和索赔时间发生后,经工程师批准顺延工期之和。缺陷责任期:国内施工文本所指的工程保修期,是指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至工程师颁发解除缺陷责任证书日止。暂定金额:指包括在工程报价中,但不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内,由业主(工程师)支配的用于暂定工程、计日工、指定分包工程以及突发事件费用的一笔资金。合同的分包与转让:转让: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接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分包:分包是指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给承包工程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行动。指定分包商:指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挑选或指定的进行与工程实施、货物采购等工作有关的分包单位整体解释原则:1、专用合同条件优先与通用合同条件2、具体规定优先于笼统规定3、书写条文,打字条文优先于印刷条文;4、单价优先于总价5、技术规范优先与图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构成合同形式:口头形式:定义: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优缺点:口头形式有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适用范围:口头形式适用于能及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书面形式:定义: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优缺点:书面合同较口头合同复杂,在当事人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合同谈判的定义:合同谈判时为实现某项交易并使之达成契约的谈判。合同的订立原则: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3、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4、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要约的定义: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条件:1、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2、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肯定3、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定义: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条件:1、承诺必须受要约人本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出。2、承诺不附带任何条件,承诺的内容必须和要约的内容一致。3、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作出。4、承诺必须明确表示受要约人同意与要约人订立合同。论述★业主,监理,承包商。业主:指既具有某项工程建设要求,又具有该项工程建设相应的建设资金和各种准建手续,在建设市场中发包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并最终得到建筑产品的法人和个人。建设工程监理:指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表业主对承包商的建设行为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监理工程师:本科或相关专业,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在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依附于监理公司才能执业。承包商:拥有一定的建筑装备、流动资金、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取得建设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能按业主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态的建筑产品并最终获得相应工程价款的施工企业。各方对项目的具体管理:1、施工单位应成立项目经理部,委派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2、监理单位应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全盘负责施工项目质量、进度、成本的监督。3、业主派出驻场代表,负责工程投资的支付等。4、设计单位派出驻场工程师,负责与承包商进行工程技术交接。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1、服务性2、科学性3、公正性4、独立性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1、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2、工程建设合同3、工程项目建设文件4、有关法律法规5、有关规范标准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1、四控: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安全控制。2、三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3、一协调:协调与建设工程有关各方的关系。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方法: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监理工程师的权利:1、批准权2、决定权3、处分权4、撤换权5、解释权6、检查权7、监督权8、奖惩权。承包商的实力:内在:1、技术方面2、经济方面3、管理方面4、信誉方面外在:竞争能力、应变能力、赢利能力、技术开发能力、扩大再生产能力等外在表现上。项目经理的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责任心、事业心2、能力素质:基本能力、领导能力。3、知识素质:学历、资历、资格4、身体素质:身体健康,精力充沛。风险的定义:风险是对未来事物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人们对于将来活动或事件不能确知的一种状态,反映人们对于将来缺乏信息,进而不能作出判断或采取行动的一种困境。当这些不确定的状态涉及人们的利害关系时,就称为风险。风险的特性:客观性、不确定性、可测性。按风险的性质分类如下:1、纯粹风险。2、投机风险。其两者之间有可能转化。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1、风险识别2、风险估测3、风险评价4、确定风险管理目标5、选择风险管理方式6、风险管理效果评价风险管理的主要方式:1、回避风险2、预防风险3、自留风险4、转移风险5、集合风险6、抑制风险可保风险定义:指保险人可以承保风险,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可保风险的条件:1、损失程度较高2、损失发生的概率较小3、损失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4、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保险标5、损失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6、损失是可以确定和测量的7、损失不能同时发生。工程风险的定义:造成工程达不到预期目标的不确定性,或者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那些消极的不确定性,或在工程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间发生的、可能给工程带来损失或连带引起其他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任何事件。Fidic合同条件中对工程风险的分类:1、特殊风险2、业主风险3、一般风险工程保险的定义:以建筑和安装工程项目为主要保险标的的保险。即承保工程期间一切意外的物质损失和对第三者应负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工程保险均按一切险承保。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工程保险合同的要素:主体:与保险合同发生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合同的内容:既合同的条款。担保的定义: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使合同能够得到全面按约履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而采取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措施。工程担保的形式:1、保证2、抵押3、质押4、留置5、定金保函的定义:第三者应当事人一方的要求,以其自身信用,为担保交易项下的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而做出的一种具有一定金额、一定期限、承担其中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八大保函: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开工预付款保函、材料预付款保函、工程支付保函、免税工程物资使用保函、临时进出口保函、工程维修保函。★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的区别和联系:区别:1、工程担保人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或专业的工程担保公司。2、风险的对象不同:担保面对的是“人祸”,即人为的违约责任,工程保险大多面对的是“天灾”。即意外事件、自然灾害。3、风险方式不同:保险是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签订的,风险转移给了保险人。担保当事人有三方:委托人、权利人和担保人。权利人是享受合同保障的人,当出现违约情况权利人有权在担保人那里获得补偿。4、风险选择不同:工程保险选择较小,只要投保人愿意,一般都可以宝贝保险。担保不同,他必须通过资信审查评估等手段选择有资格的委托人。联系:都是为工程建设发挥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合同的履行: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履行自己所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