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文[2010]146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我厅组织制定了《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湖北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联系。-2-附件: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严格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范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保障踏勘工作的公开、透明、合法、廉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结合本第二条在湖北省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现场踏勘,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后,对建设工程场地是否符合施工条件进行的现场勘察活动。第三条对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现场踏勘,但建筑面积小于1000㎡或者投资额小于100万元的小型房屋建筑、内部装修改造工程和非城市主干道的市政管线工程,可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按照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3-第四条现场踏勘时不得少于2名踏勘人员,实施踏勘人员应当场出示执法(工作)证件。第五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施工许可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指派工作人员完成现场踏勘工作。第六条踏勘人员应当在现场踏勘前将踏勘安排告知建设单位,通知其做好准备工作。第七条踏勘人员应当对施工现场的以下情况进行勘察:(一)查阅规划总平面图并比对实际踏勘位置,确认申报工程位置与现场踏勘位置是否相符。(二)施工现场拆迁进度是否符合施工要求,施工区域内地上物是否全部拆除。(三)施工现场是否制定并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1、现场周边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合格的围挡。2、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了各类地下管线资料,并制定了安全保护措施。3、施工现场空中区域是否存在高压线等空中架设障碍物。4、对因施工活动可能给毗邻建筑物造成影响的,是否已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了安全防护措施。(四)施工现场供水和排水、电力以及施工道路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并平整了施工场地。(五)是否存在违法提前开工行为。-4-第八条踏勘人员应如实记录施工现场情况,认真填写《工程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工程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填写完毕后,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和踏勘人员签字确认。如需对现场进行拍照的,照片应能反映现场全貌和规划红线内的地貌现状。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完成踏勘工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工程现场施工条件与所提供的申领施工许可材料一致,满足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应当按审批程序作出受理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经踏勘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工程现场不满足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对存在违法开工行为的,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十条踏勘人员要对现场踏勘结论负责,做到依法行政,真实、准确记录现场情况,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场踏勘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不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其所在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给予行政处罚。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附件:工程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5-工程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编号: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名称受理申请施工许可时间年月日施工许可申请表编号现场踏勘情况记录现场踏勘时间年月日申报工程位置是否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是□否□施工现场拆迁进度是否符合施工要求,施工区域内地上物是否全部拆除是□否□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周边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合格的围挡是□否□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了各类地下管线资料,并制定了安全保护措施是□否□施工现场空中区域是否存在高压线等空中架设障碍物是□否□对因施工活动可能给毗邻建筑物造成影响的,是否已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了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是否符合施工基本条件供水和排水符合□不符合□电力符合□不符合□施工道路符合□不符合□施工场地平整符合□不符合□有无违法开工行为有□无□现场照片(附后)备注注意事项:1、现场踏勘人员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各项情况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对有关资料可进行询问式调查,并如实填写《工程现场踏勘记录表》。2、现场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应配合踏勘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认真核对记录情况,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如无异议,应签字确认,并对已签字确认情况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发证部门各执一份。工程现场建设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名):年月日联系电话:两名现场踏勘人员(签名):年月日-6-照片(一)现场照片反映情况文字说明照片(二)现场照片反映情况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