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桂质办发〔2007〕7号关于印发广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措施备案等五项制度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业厅、卫生厅、商务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同意,现将《广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措施备案制度》、《广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广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制度》、《广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考核验收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五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七年九月十五日2主题词: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制度通知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送:各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9月15日(共印70份)3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措施备案制度为提高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总体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各级地方政府,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在本次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制定的工作措施(工作方案、工作监督抽查制度、工作验收考核制度、工作目标责任状等)实行备案制度。二、整治工作措施的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的原则,围绕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针对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三、备案的受理(一)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在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制定的工作措施报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各市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地方政府制定的工作措施实行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对本级以下部门制定的工4作措施实行备案。(三)各级地方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工作措施要求在批复三天内向规定的部门进行备案。(四)备案文本格式。各级地方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工作措施以正式文件上报备案,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文档。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备案的工作措施进行研究,提出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依据备案的工作措施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5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为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综合治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分析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形势,研究拟订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提出阶段性整治工作重点;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具体应对措施;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协调解决监管工作和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一)联席会议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经济委员会、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质监局、自治区新闻办、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自治区法制办、南宁海关、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组成。(二)联席会议由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质监局)负责召集,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6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主管处长,负责联席会议有关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三、联席会议工作方式(一)定期会议。联席会议由成员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邀请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在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联席会议确定的具体工作任务,需要协调解决的,可由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协调解决。(二)专题研究。根据自治区领导同志指示、成员单位提议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体会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也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三)联合调研。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同时,各部门和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7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四)共商对策。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会议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各成员单位还要共同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8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制度为使《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到实处,督查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督查组织机构由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三、督查内容检查内容分为: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一)现场检查。随机抽取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地区进行检查。(二)资料检查1、对照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各市、各专项整治组备案的方案进行检查;2、各有关单位拟订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以及有关政策、法规建议;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整治工作计划,研究具体应对措施等。四、督查时间(一)根据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及监管形9势,结合整治工作,在集中整治阶段(9月下旬、10月下旬)组织二次督查;(二)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定对各单位的日常随机检查和抽查,至少每2月检查一次;五、督查实施和形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查方案,交叉检查或者抽调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六、督查结果处理(一)对各级领导督查出的问题严格按以下要求整改:1、对照吴仪副总理对开展专项整治提出六点要求进行整改;2、对检查的各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认真、全面整改,重点是做好落实工作,严禁各类事故隐患重复发生;3、对上次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次检查时进行复查;4、做好现场检查、整改、验收记录。(二)处理:对检查出现的一般和严重的问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七、工作要求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必须制定本单位的检查办法,使其制度化、规范化,并经常性地开展此项工作。10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考核验收制度为确保完成国务院、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目标,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适用于2007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组(以下简称专项组)整治工作的验收。二、验收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各部门制定的整治方案。三、验收工作的组织由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部署统一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具体实施。四、验收内容(一)是否按计划实施专项整治;(二)专项整治阶段性的效果;(三)整改措施和推进计划。11五、验收方法采取报送和抽查方式进行实地验收。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表格(见附表1、2),各专项组要每月1次填写表格,盖章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确保目标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组对专项组开展整治的区域进行抽查,可抽查1~2个县核实整治数据和有关情况。六、验收结果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定期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通报全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交验收报告。领导小组对验收优秀的或进度较快的,要通报表扬,对验收不合格的或进度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七、验收要求(一)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全区整治方案和验收表格进行验收。在验收工作中,不得放宽验收标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进行严肃处理。(二)在2007年12月底前完成对各专项组整治工作的验收;形成全区整治工作的验收报告,做好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我区的验收。12附表1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类别单位数量本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单位(企业、个体户、市场、工厂等)个检查产品个整治重点区域处查处单位个查处案件1、立案数量件2、案值万元3、罚没金额万元不合格产品和食品1、退市公斤(件)2、销毁公斤(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受理、处理申诉和举报件13附表2________专项整治组完成目标统计表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单位验收内容完成情况备注检查区域检查单位或产品(个)完成比例(%)种植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问题蔬菜基地、市场平均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情况水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水产品氯霉素检测合格率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规模养殖场使用违禁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畜禽、水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生产加工食品及有关消费品质量安全整治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保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脚手架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水泥、化肥等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档案;无证生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票制度酒类批发“随附单”使用率达,酒类零售“随附单”索取率达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单位验收内容完成情况备注14检查区域检查单位或产品(个)完成比例(%)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组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组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使用病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组药品批准文号清查专项工作;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流向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药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监督检查覆盖面;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和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核查.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组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进出口产品质量安

1 / 2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