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标准化战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标准化战略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质量,提高标准化战略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湘政办发[2009]71号)和《湖南省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湘政办发[2010]3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化战略项目,是指全省各有关单位在实施标准化战略过程中开展的并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申请补助经费的标准化项目,主要包括标准化研究、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示范和试点、其它标准化项目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质监局对全省标准化战略项目的管理,主要包括立项、实施管理、验收和经费管理等工作。第四条鼓励全省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承担标准化战略项目,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本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按时、按质完成项目任务。第二章立项第五条立项原则。申请立项的标准化战略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有利于科研成果通过标准化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二)、有利于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新型工业化、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三)、有利于有效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四)、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构建“两型”社会;(五)、有利于解决我省产品标准水平低、品牌少的问题,增强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打造品牌湖南。第六条立项程序。立项包括项目申报、立项审查和下达计划三个程序。(一)、项目申报。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湘单位、省属单位、跨地区企业集团和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申请项目的,申请单位应将申请材料直接报送省质监局;其它有关单位申请项目的,申请单位应将申请材料报送当地市州质监局,由市州质监局汇总后再报省质监局。申请材料包括纸质《湖南省标准化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及其电子文档,必要时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简介(简要说明项目立项的必要性、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基础条件等);2、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关键技术;3、效益预测分析;4、项目进度安排;5、项目组成员;6、项目经费预算及说明。(二)、立项审查。立项审查由省质监局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的主要内容为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查结论分为“建议批准立项”和“不予立项”。(三)、下达计划。省质监局标准化管理部门对建议批准立项的项目汇总、平衡后报省质监局领导审批。项目经审批同意立项后,省质监局将向项目承担单位下达计划。第三章实施管理第七条项目计划下达后,省质监局将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标准化战略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合同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起止日期;2、项目的主要内容;3、实施进度及阶段目标;4、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5、预计成效。第八条项目需变更计划内容或中止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省质监局提出申请。对同意变更的项目,省质监局将按变更后的内容考核;对决定中止的项目,省质监局将视情况收回补助经费。第九条项目实行监督检查与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监督检查由省质监局标准化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对于跨年度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每年12月份应向省质监局标准化管理部门报告项目的年度实施情况。第四章验收第十条项目完成后,应进行结题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完成后,应向省质监局标准化管理部门申请验收。申请验收时须提供《标准化战略项目验收申请书》(见附件3)。验收申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简介;2、研究报告或技术总结;3、经费使用情况;4、验收专家建议名单;第十一条省质监局标准化管理部门将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验收申请适时组织验收,验收的主要依据为《标准化战略项目合同书》。项目验收后,验收组应出具《标准化战略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4)。验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概况及主要技术指标;2、提供验收的主要资料;3、项目效益及推广应用前景;4、验收组成员名单;5、验收结论。第十二条项目验收合格后,省质监局标准化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存档备查。存档材料应包括:1、《标准化战略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果申请时已提交);2、项目计划书;3、《标准化战略项目合同书》;4、《标准化战略项目验收申请书》;5、《标准化战略项目验收报告》;6、项目成果;7、其它证明材料。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项目补助经费应列入“专项经费-标准化”栏目,实行专帐核算。第十四条项目补助经费必须按规定的用途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或抵顶其他财政预算拨款。第十五条项目补助经费中,用于技术装(设)备购置等依法应当实施政府采购的,应由省质监局或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政府采购配备。第十六条用补助经费购置的技术装备、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国家规定属于国有资产,必须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的固定资产帐户进行核算与管理。第十七条省质监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使用补助经费的单位,必须接受同级以上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定,截留、滞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省质监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湖南省标准化战略项目申请书项目名称:责任单位:项目组长:项目年限:20年月至20年月填报日期:20年月日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填写说明一、请严格按照表中要求填写各项。二、每个项目只能有一家责任单位和一个组长,项目组长由项目责任单位指定。三、项目申请书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填写。四、项目申请书中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五、组织机构代码是指项目责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标识代码,它是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所赋予的唯一法人标识代码。六、编写人员应客观、真实地填写申请材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在项目申请书中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必须以脚注或其他方式注明出处,引用目的应是介绍、评论与自己的研究相关的成果或说明与自己的研究相关的技术问题。七、此表中项目类别分:标准化研究、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和示范、其它。八、此表可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下载。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申请经费(万元)预计完成时间项目责任单位信息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项目组长信息姓名性别最高学历职称从事专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项目简介(简要说明项目立项的必要性、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基础条件等)二、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关键技术三、项目完成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预测分析四、项目进度安排项目(课题)中职务及分担的任务专业职务职称出生日期性别姓名序号12345678910五、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六、项目经费预算及说明(包括总经费和申请专项经费的支出和来源概算)单位:万元科目名称总预算其中:专项经费备注一、经费支出1.设备费2.材料费3.测试费4.差旅费5.会议费6.专家咨询费7.知识产权费8.其他二、经费来源1.申请标准化战略专项补助经费2.单位自筹经费3.其他经费来源项目责任单位意见: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二〇年月日省质监局标准化管理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二〇年月日附件2合同编号:湖南省标准化战略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责任单位:负责人:项目起止时间:年月至年月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第一条湖南省质监局(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确保资助的标准化战略项目顺利完成,根据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条本项目起止时间为年月至年月。第三条本项目主要内容:第四条本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与阶段目标:第五条本项目完成时的主要成效:第六条本项目总投入经费万元,其中乙方自筹经费万元,甲方为乙方资助经费万元。第七条乙方应严格按照《湖南省标准化战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按质完成所承担的项目。乙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等有关规定时,甲方有权撤销或中止合同,并视情收回所资助的经费。第八条甲方将根据项目进度适时下拨项目补助经费,并按照《湖南省标准化战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和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商量。甲方:湖南省质监局(盖章)负责人:日期:乙方:项目责任单位(盖章)负责人:日期:附件3标准化战略项目验收申请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填报时间:年月日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立项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成果有无密级密级项目简介提供验收技术资料目录1.项目计划书□2.项目变更通知书□3.项目合同书□4.研究报告或技术总结□5.测试或见证报告□6.用户使用或应用报告□7.经费使用报告□8.验收专家建议名单□9.其它□申请验收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二〇年月日组织验收单位受理日期年月日经办人组织验收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二〇年月日验收形式附件4标准化战略项目验收报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起止时间:组织验收单位:验收日期: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一、项目概况及主要技术指标二、提供验收的主要资料三、项目效益及推广应用前景四、验收结论验收组组长(签字):年月日五、省局标准化管理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六、验收组成员名单序号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业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