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网络安全网站网络运行邮件等校园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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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校园网管理制度目录滨州学院网站建设及管理规范.......................2滨州学院校园网管理暂行办法.......................7滨州学院网络运行管理规范........................12滨州学院网络中心机房管理规定....................20滨州学院楼宇配线间建设及管理办法................22滨州学院校园网电子邮件系统管理办法..............24滨州学院电子邮件系统服务条款....................26滨州学院校园网计算机病毒防护实施细则.............30滨州学院校园网收费及使用管理办法(暂行).........31滨州学院校园网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35滨州学院校园网安全管理规定......................40滨州学院网站建设及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一.滨州学院校园网主页及各系、部门二级网站是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对外宣传的窗口,直接关系着我校的对外形象。为充分利用好这一窗口,更好地宣传我校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二.学校主页及各系、部门二级网站发布信息时必须遵守执行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由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第二章学校网站一.滨州学院网站主页和学校新闻网站主页版面架构、栏目及导航信息由网络中心负责设计,院办和相关领导审查后发布。二.网络中心负责各系、部门二级网站在学校主网站的信息导航。三.需要发布在主页各栏目中的各项新闻、公告及其他内容由各相关单位提供文字材料、图片、表格等,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交院办公室审查。具体分工如下:1、学校办公室负责提供滨州学院总体情况介绍,负责审查各系、各部门上网信息;2.党委组织部负责提供系院、部门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等方面的信息;3.党委宣传部负责提供我校重大新闻信息;4.人事处负责提供学校的人事状况、人才引进与招聘、人才激励、职称状况等方面的信息;5.教务处负责提供我校教学工作、教学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内容;6.科研处负责提供我校科研成果、科研计划、重点建设、研究生工作以及科研动向和科技报道等信息内容;7.外事处负责提供我校外事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内容;8.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提供学生、就业等信息内容;9.图书馆负责提供书目信息、文献服务和相关信息的网上发布;10.招生就业处负责提供我校招生信息;1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我校实验室建设、设备管理等信息内容;12.各系负责提供本单位的信息。其他系院、部门需发布的信息门类若在主页栏目中没有设置的,由本单位申请,相关领导审批后,由网络中心负责增加和发布。四.各系院、部门对提供的内容负全部责任,并且要及时、准确、有效,将我校的新闻、成就尽快对外发布,扩大影响。信息上网后各系院、部门要对自己单位负责的内容及时审查,对错误和不恰当的内容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以便修改。五、在学校主网站上发布信息,须经学校职能部门和分管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后,将电子稿交新闻管理部门编辑上网发布。第三章二级网站一.内容规范1.各二级网站内容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2.网站内容不能包含涉密信息。3.网站内容要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4.网站应包括部门职能介绍或工作职责、部门管理制度、办事指南、机构设置、部门负责人简介、本部门工作动态和信息、公开信箱、办公联系方式等内容。5.二级网站若在网页中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提法、表述风格和宣传口径,必须与学院主页保持一致。二.技术规范1.网站内容应该合法、健康、丰富,能反映我校风格、办学精神及本单位特色,网站整体美观协调、归类明确。2、二级网站必须在醒目的位置加入返回滨州学院首页的链接,一般要求放在每页的左上角。通过链接让用户随时随处都能方便地访问学校网站首页。3.网站要争取保证绝大多数人可以正常浏览。网页的版式设计原则上采用纵向延伸和单幅版式。视觉设计应力求简洁明快,功能设计应考虑用户习惯,方便浏览和使用。4.网站结构富有组织性,保持页面之间关系的平衡。5.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但每层页面的色彩、版面风格要尽量保持和谐。6.文件的目录结构一般不超过三层,图片和页面文件应放在不同的文件夹内。目录(数据文件和连接文件所在的文件目录除外)的名称将使用有意义的单词或拼音。7.根目录只存放index.xxx、或default.xxx等默认主页文件。8.网站的导航系统要简单易用,每一页面都应有返回主页面的链接。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等必须使用简体中文。需要开办外文网页或繁体中文网页的,必须同时设简体中文网页,且外文、繁体中文、简体中文版本内容应一致。网页中的文章标题字体和大小应统一,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10.使用成熟的网站建设技术,网站本身不得有明显的安全隐患,如木马程序、注入漏洞等。11.对于有数据库的二级网站,数据库文件名要符合复杂性、远程不易下载性,数据文件名格式不得为mdb,最好为asp或其它浏览支持的格式,其所在的文件夹不得为data或database等易猜的文件夹。12.网站所有页面的任何位置不得有后台管理登陆的便捷入口,后台登陆文件名不得为login、admin、adminlogin等易猜的文件名。13.二级网站服务器原则上应托管到网络中心机房,无Web服务器的单位由网络中心提供学校Web服务器上FTP的权限,以供各单位制作、上传网站。Web服务不在网络中心机房的系院、部门必须指定专人维护,保证不分节假日都可正常工作。三.网站管理规范1.网站主办单位必须对所开办的网站进行管理,并对该网站的形式、内容、运行负全责。必须指定1名网站信息管理人员负责网站规划、建设、维护、管理、运行等工作,有问题及时与网络中心联系。2.网站信息管理人员因故不能行使职责的,单位要指派替代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并及时告知网络中心。3.加强密码管理。网站FTP密码和后台管理程序密码应由网络信息安全员专人保管。4.各二级网站网站信息管理人员负责网站程序的上传和备份。若网站设计人员为学生或外单位的,应当由网站信息管理人员在本地测试完毕并杀毒后上传。5.网络中心要对上传的各二级网站进行检查,合格后予以开通运行,对存在明显漏洞或恶意的代码的网站,不予开通;在运行过程中,对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网站,要停止其在校园网上的运行,限期整改。6.二级网站由于自身原因,如用户程序的漏洞,FTP密码泄露等于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网站破坏的,应自负其责,网络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7.因二级网站本身的安全问题而影响到整个网络运行的,网络中心有权停止该网站服务,并通知其网络信息安全员限期整改。8.凡有留言板或论坛等交互式栏目网站,要加强管理和监控。凡有不当言论及恶意攻击网站行为的,按照《滨州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处理。9.确保学校服务器安全,减轻不必要的网络负担,网站不得上传与本部门网站无关的文件,如MP3、个人图片等,一经发现网络中心将直接删除,并追究网站信息管理人员的责任。滨州学院校园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的安全与管理,确保校园网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促进校园网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校园网是对外宣传及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全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的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内计算机互连、计算机区域网互连,并与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互连,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与国际学术计算机网互联,实现信息的快捷沟通和资源共享。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师生。第二条入网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和用户守则,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校园网的建设和发展,遵循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建设和发展的总原则。第二章组织与管理机构第四条校园网的总体规划建设和网络应用系统的建设在滨州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第五条各系、部、处、室等二级单位需明确一名领导分工负责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并配备一名精通或熟悉计算机网络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员和网络安全员,并作为本单位的网络管理兼联络员,具体配合网络中心做好本单位的各项网络相关工作。第六条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主干线路、主服务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的管理维护;对校园网进行日常运行的维护、安全管理和技术改造;负责对各单位网络使用进行技术支持、业务指导。第七条各单位或个人连入校园网的计算机或子网,由该单位或该用户使用、管理和维护,网络中心确定上网技术规范并提供上网技术指导。第八条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管理维护的范围截止到用户端网络接口处,以下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计算机软硬件故障、感染病毒、系统漏洞)由用户自己管理维护,由于非网络线路问题引起的网络中断由用户自己负责。第九条凡有网络线路设备的地方,在修缮或改造前,请首先与网络中心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否则,因此而导致线路设备损坏、破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发生的,学校将追究相应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原则上照价赔偿。第十条校园网的收费管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主干网与子网第十一条主干校园网的所有设备,包括光缆及其附属配件、路由器和交换机等属于学院的固定资产,各入网单位和个人都应加以爱护,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网络中心。网络中心负责主干网的运行管理、设备管理,保证主干网的畅通。第十二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与院外单位联网,不得私自发展院外用户。如有此类事情发生,网络管理中心有权加以制止,并拒绝其加入校园网络。第四章用户与IP地址管理第十三条各单位和个人接入校园网前,需提交《滨州学院网络维护(开通)申请登记表》,向网络中心申请开户,经网络管理中心批准并备案后才能接入使用校园网。第十四条各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统一分配的IP地址,不得盗用他人的IP地址或私自乱设IP地址。网络中心有权切断任何未经网络中心批准使用的IP地址入网,以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他人转让IP地址,一经发现,网络中心有权停止其使用校园网,并上报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第十六条凡终止联网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把IP地址等网络资源退还给网络中心。第五章网络管理第十七条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都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用户守则》以及我校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第十八条除学校网站外,院内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园网上设立BBS站或与BBS类似的公开的信息站点。确需设立公共文件服务器或Web服务器的单位,应事先向网络管理中心及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指定专人负责,经学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方可设立运行。所提供的信息只能限于学术交流范畴,不得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并接受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监督。凡冠以滨州学院域名的单位和个人网页必须经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第十九条网络中心和各入网单位应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方面的教育,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处理措施。第二十条网络中心、入网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第六章网络行为规范第二十一条滨州学院网络管理系统已经运行,用户网络行为将被详细记录在日志内。有不遵守下面所述的行为规范者,一经查处,将按照滨州学院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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